南通人才城市会客厅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南通人才城市会客厅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 (略) (以下简称代理机构) (略) 人才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对 (略) 会客厅建设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会客厅建设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项目预算:*元;
4.最高限价:*元;
5.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6.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个月内系统交付运行;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供应商其它资格要求:
2.供应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4.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5.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供应商如为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法定代表人”可为分公司负责人。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磋商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响应供应商作无效标处理。
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6月27日,每天9时30分至11时30分,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024年6月27日17时后不再发放磋商文件。
2.地点: (略) 崇川 (略) 153号4号楼213室。
3.方式:现场领取。
4.售价:300元。
5.未按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磋商。
6.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 (略) ”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磋商开始时间:2024年7月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略) (略) 1号启瑞广场25楼人才中心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开启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7月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略) 1号启瑞广场25楼人才中心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 (略) 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 (略) (略) 1号启瑞广场25楼;
联系人:许女士;
联系电话:05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 (略) ;
地址: (略) 崇川 (略) 153号4号楼213室;
联系人:李艳梅;
联系电话:0513-*。
(略) 人才服务中心
2024年6月20日
江苏 (略) (以下简称代理机构) (略) 人才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对 (略) 会客厅建设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会客厅建设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项目预算:*元;
4.最高限价:*元;
5.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6.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个月内系统交付运行;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供应商其它资格要求:
2.供应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4.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5.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供应商如为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法定代表人”可为分公司负责人。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磋商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响应供应商作无效标处理。
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6月27日,每天9时30分至11时30分,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024年6月27日17时后不再发放磋商文件。
2.地点: (略) 崇川 (略) 153号4号楼213室。
3.方式:现场领取。
4.售价:300元。
5.未按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磋商。
6.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 (略) ”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磋商开始时间:2024年7月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略) (略) 1号启瑞广场25楼人才中心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开启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7月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略) 1号启瑞广场25楼人才中心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 (略) 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 (略) (略) 1号启瑞广场25楼;
联系人:许女士;
联系电话:05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 (略) ;
地址: (略) 崇川 (略) 153号4号楼213室;
联系人:李艳梅;
联系电话:0513-*。
(略) 人才服务中心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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