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庆财采投处1号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庆财采投处1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HJY[GK]*

二、项目名称:庆安县2024年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和庆安县2024年庆安镇吉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机装备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哈 (略)

地址: (略) (略) 松北区

被投诉人:黑龙江中恒基业工程 (略)

地址: (略) (略) 香 (略) 香坊区松海路90号澜悦东方亮写字楼517

四、基本情况

本机关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调查核实,要求被投诉人对投诉事项提供了书面说明及相关佐证材料,组织了专家论证。

经查证本项目采购文件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制造商提供的证明,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品目号1-3打捆机,品牌为“成都致靖维农”,制造商为成都致靖 (略) ,该产品的品牌与制造商的商号一致,制造商成都致靖 (略) 提供的证明显示“棒棒捆”是制造商的注册商标,投诉人提供的农机网上的产品铭牌也能证明该产品的注册商标为“棒棒捆”,与制造商提供的注册商标证一致,商标与品牌并不是同一概念,投诉人主张实际品牌即为“棒棒捆”,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经专家论证,本机关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投诉人关于本项目的投诉事项1、2不成立,属于《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 第(二)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情形”,予以驳回投诉。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本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申请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庆 (略) 提起行政诉讼。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庆安县财政局

2024 年 06 月 19 日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HJY[GK]*

二、项目名称:庆安县2024年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和庆安县2024年庆安镇吉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机装备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哈 (略)

地址: (略) (略) 松北区

被投诉人:黑龙江中恒基业工程 (略)

地址: (略) (略) 香 (略) 香坊区松海路90号澜悦东方亮写字楼517

四、基本情况

本机关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调查核实,要求被投诉人对投诉事项提供了书面说明及相关佐证材料,组织了专家论证。

经查证本项目采购文件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制造商提供的证明,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品目号1-3打捆机,品牌为“成都致靖维农”,制造商为成都致靖 (略) ,该产品的品牌与制造商的商号一致,制造商成都致靖 (略) 提供的证明显示“棒棒捆”是制造商的注册商标,投诉人提供的农机网上的产品铭牌也能证明该产品的注册商标为“棒棒捆”,与制造商提供的注册商标证一致,商标与品牌并不是同一概念,投诉人主张实际品牌即为“棒棒捆”,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经专家论证,本机关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投诉人关于本项目的投诉事项1、2不成立,属于《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 第(二)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情形”,予以驳回投诉。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本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申请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庆 (略) 提起行政诉讼。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庆安县财政局

2024 年 06 月 19 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