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换曙光文化广场公园LED电子屏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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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换曙光文化广场公园LED电子屏项目比选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更换曙光文化广场公园LED电子屏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办公设备/输入输出设备/LED显示屏

采购单位 (略) 海淀区人民政府曙光街道办事处
行政区域 海淀区 公告时间 **日 10:30
开标时间 **日 09:30
预算金额 ¥2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孙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海淀区人民政府曙光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海淀区曙光街道蓝靛厂西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孙老师*
代理机构名称 (略) 海淀区人民政府曙光街道办事处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海淀区曙光街道蓝靛厂西路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孙老师*

   (略) 海淀区人民政府曙光街道办 (略) 海淀区人民政府曙光街道办事处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更换曙光文化广场公园LED电子屏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更换曙光文化广场公园LED电子屏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略) 海淀区人民政府曙光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海淀区曙光街道蓝靛厂西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孙老师*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略) 海淀区人民政府曙光街道办事处

代理机构联系人:孙老师*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海淀区曙光街道蓝靛厂西路1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需求:显示屏。具体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详见第四章服务需求书。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 个工作日内。

(二)参选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参选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三)获取比选文件

时间:自**日起至**日止,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件获取,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营业执照、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ina.com并联系项目负责人。

售价:0元人民币,比选文件售后不退。

(四)参选文件递交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递交时间:**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参选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日09时30分

比选地点: (略) 海淀区蓝靛厂西路1号曙光街道办事处二层213会议室

二、开标时间:**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1)送达《参选文件》时,参加比选的申请人代表须出示本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时还须提供与《参选文件》中一致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

(2)评审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8.* 万元(人民币)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更换曙光文化广场公园LED电子屏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办公设备/输入输出设备/LED显示屏

采购单位 (略) 海淀区人民政府曙光街道办事处
行政区域 海淀区 公告时间 **日 10:30
开标时间 **日 09:30
预算金额 ¥2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孙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海淀区人民政府曙光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海淀区曙光街道蓝靛厂西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孙老师*
代理机构名称 (略) 海淀区人民政府曙光街道办事处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海淀区曙光街道蓝靛厂西路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孙老师*

   (略) 海淀区人民政府曙光街道办 (略) 海淀区人民政府曙光街道办事处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更换曙光文化广场公园LED电子屏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更换曙光文化广场公园LED电子屏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略) 海淀区人民政府曙光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海淀区曙光街道蓝靛厂西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孙老师*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略) 海淀区人民政府曙光街道办事处

代理机构联系人:孙老师*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海淀区曙光街道蓝靛厂西路1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需求:显示屏。具体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详见第四章服务需求书。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 个工作日内。

(二)参选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参选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三)获取比选文件

时间:自**日起至**日止,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件获取,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营业执照、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ina.com并联系项目负责人。

售价:0元人民币,比选文件售后不退。

(四)参选文件递交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递交时间:**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参选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日09时30分

比选地点: (略) 海淀区蓝靛厂西路1号曙光街道办事处二层213会议室

二、开标时间:**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1)送达《参选文件》时,参加比选的申请人代表须出示本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时还须提供与《参选文件》中一致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

(2)评审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8.*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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