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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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号公告


(略) 涪城区自然资源局

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经市政府(绵府批复〔2024〕56号)批准,同意向绵阳实验高级中学划拨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GB00148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略) (略) 绵阳实验高级中学颁发《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将位于石塘街道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GB00148号)以划拨方式 (略) 绵阳实验高级中学。划拨宗地面积13812.37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中学用地。

二、划拨土地费用1942.1785万元, (略) 绵阳实验高级中学自取得《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之日起1年内足额支付。 (略) 绵阳实验高级中学足额支付划拨土地费用后,按程序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三、 (略) 绵阳实验高级中学必须按照《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及《地块规划条件》(绵自然资规设〔2024〕008号)规定的用途、使用条件开发建设和使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本公告公示期为10日。相关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 (略) 涪城区自然资源局联系(联系人:强劲,电话:0816-*)。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按程序为划拨用地申请人颁发《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

特此公告。

(略) 涪城区自然资源局

**日


(略) 涪城区自然资源局

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经市政府(绵府批复〔2024〕56号)批准,同意向绵阳实验高级中学划拨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GB00148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略) (略) 绵阳实验高级中学颁发《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将位于石塘街道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GB00148号)以划拨方式 (略) 绵阳实验高级中学。划拨宗地面积13812.37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中学用地。

二、划拨土地费用1942.1785万元, (略) 绵阳实验高级中学自取得《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之日起1年内足额支付。 (略) 绵阳实验高级中学足额支付划拨土地费用后,按程序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三、 (略) 绵阳实验高级中学必须按照《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及《地块规划条件》(绵自然资规设〔2024〕008号)规定的用途、使用条件开发建设和使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本公告公示期为10日。相关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 (略) 涪城区自然资源局联系(联系人:强劲,电话:0816-*)。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按程序为划拨用地申请人颁发《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

特此公告。

(略) 涪城区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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