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巨灾防范工程项目观测系统建设-地球物理专业设备公告
吉林省巨灾防范工程项目观测系统建设-地球物理专业设备公告
项目概况
(略) 巨灾防范工程项目观测系统建设-地球物理专业设备,潜在投标人应邮箱报名获取招标文件。于**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CCZJ-GK-2024-0102
1.2项目名称: (略) 巨灾防范工程项目观测系统建设-地球物理专业设备
1.3预算金额:人民币2457.8万元
1.4最高限价:人民币2457.8万元
1.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6采购需求: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1 地震仪器 磁通门经纬仪(2″) 2(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2 地震仪器 磁通门磁力仪 4(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3 地震仪器 质子磁力仪(连续观测) 2(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4 地震仪器 质子磁力仪(人工) 2(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5 地震仪器 质子磁力仪(流动) 4(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6 地震仪器 磁通门经纬仪(6″) 3(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7 地震仪器 实时差分定位仪 4(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8 地震仪器 质子矢量磁力仪 1(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9 地震仪器 地电场仪 9(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10 地震仪器 地电阻率仪及稳流电源 9(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11 地震仪器 电磁背景干扰测试仪 5(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12 地震仪器 倾斜仪(洞体摆式)整机 5(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13 地震仪器 倾斜仪(洞体摆式)主机数采配件 3(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14 地震仪器 地应变仪(洞体伸缩)整机 1(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15 地震仪器 地应变仪(洞体伸缩)主机数采 3(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16 地震仪器 地应变仪(洞体伸缩)主机数采配件 4(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17 地震仪器 倾斜仪(洞体水管)整机 1(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18 地震仪器 倾斜仪(洞体水管)主机数采 2(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19 地震仪器 倾斜仪(洞体水管)主机数采配件 4(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20 地震仪器 应变仪(钻孔四分量) 1(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21 地震仪器 应变仪防雷隔离电源 1(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22 地震仪器 相对重力仪(连续) 1(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23 地震仪器 相对重力仪(流动观测) 1(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24 地震仪器 GNSS观测设备(含接收机、天线、气象三要素仪) 8(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25 地震仪器 流动GNSS观测设备(含接收机、天线) 4(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26 地震仪器 地电观测装置(地电场装置) 1(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27 地震仪器 地电观测装置(地电阻率装置+地电场装置) 1(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28 地震仪器 地电观测装置(地电阻率装置) 1(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29 地震仪器 地电观测装置(地电阻率装置+地电场装置) 1(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30 地震仪器 地电观测装置(地电场电极+避雷器) 1(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31 地震仪器 电缆故障测试仪 5(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32 地震仪器 水温水位综合观测仪 27(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33 地震仪器 水氡测量仪(人工) 5(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34 地震仪器 高精度标准测氡仪 1(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35 地震仪器 高精度水汞仪 1(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36 地震仪器 流量计 6(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37 地震仪器 化学分析辅助设备 3(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38 地震仪器 PH仪 2(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39 地震仪器 电导率仪 1(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40 地震仪器 智能测汞仪 1(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41 地震仪器 测氢仪 1(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42 地震仪器 CO2检测仪 1(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43 地震仪器 超纯水机 2(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44 地震仪器 水质观测仪 2(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45 地震仪器 水汞测量仪(人工) 2(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46 地震仪器 气象三要素仪 21(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47 地震仪器 测氡仪(数字) 1(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48 地震仪器 水位仪 5(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49 地震仪器 数字式温度计 1(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50 地震仪器 标准气压校测计 1(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51 地震仪器 水位校测计 1(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52 地震仪器 流体综合仪水温传感器(400米) 1(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53 地震仪器 流体综合仪水温传感器(300米、200米) 1(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54 地震仪器 气压传感器 1(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55 地震仪器 水位传感器(50米) 1(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56 地震仪器 便携式电子水位仪 1(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57 地震仪器 便携式高精度温度计 1(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58 地震仪器 井下电视 1(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59 地震仪器 便携式pH仪 1(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60 地震仪器 便携式电导率仪 1(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61 地震仪器 流速计 1(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62 地震仪器 便携式测氡仪 1(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63 地震仪器 便携式测汞仪 1(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64 地震仪器 便携式CO2仪 1(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65 地震仪器 便携式痕量氢仪 1(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66 地震仪器 便携式测氦仪 1(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67 地震仪器 气相色谱仪 1(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68 地震仪器 离子色谱仪 1(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69 地震仪器 便携式气相色谱仪 1(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70 地震仪器 便携式离子色谱仪 1(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71 地震仪器 绝对重力仪(连续) 1(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7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日。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21 (略) ,即需提供从成立日期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24 (略) ,即需提供一份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以提供同类业绩合同或者可以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2023年4月以后)任意两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记录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属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允许该行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分支机构参 (略) 授权书,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8)分公司作为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应提供 (略) 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及法人企业授权书,法人企 (略) 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法人企业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 (略) 有效。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已通过地震行业专业设备入网定型测试的设备类别(具体指磁通门经纬仪(2″)、磁通门磁力仪、质子磁力仪(连续观测)、质子磁力仪(流动)、磁通门经纬仪(6″)、地电场仪、地电阻率仪及稳流电源、倾斜仪(洞体摆式)整机、地应变仪(洞体伸缩)整机、倾斜仪(洞体水管)整机、应变仪(钻孔四分量)、相对重力仪(连续)、相对重力仪(流动观测)、绝对重力仪(连续)、水温水位综合观测仪、水氡测量仪(人工)、智能测汞仪、水汞测量仪(人工)、测氡仪(数字)),需在供货时提供相应设备的“地震监测专业设备定型结果”及相应设备的“定型检测报告”,投标方在投标时需提供相关承诺书。
4)*方需按照《增发国债巨灾防范工程(监测预报领域)实施指南》要求对供货设备逐一进行出厂测试,形成的测试报告需加盖公章,供货时随设备一并提供,投标方在投标时需提供相关承诺书。
5)仪器抽检及免费质保期要求:按照中国地震局《关于印发<增发国债巨灾防范工程(监测预报领域)实施指南>的通知》(中震测函〔2024〕11号)要求,在厂家确定供货设备的范围后,于设备供货前从所供设备中按照规定 (略) 级以上法定计量检测机构或地震行业认定的计量检测机构进行随机抽检测试(GNSS设备需全部送中国地震局第一监测中心进行检测),抽检数量按抽检比例向上取整数。抽检测试应由采购方指派技术人员全程参与,并对关键过程拍照、录像,测试结果由采购方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抽检测试费用由*方承担,供货 (略) 级以上法定计量检测机构或地震行业认定的计量检测机构开具的抽检合格报告,如果检测机构无法出具针对部分非关键指标的检测结果,厂家可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并由采购方认定。各设备抽检比例及设备免费质保期按表2.1对应执行,投标方在投标时需提供相关承诺书。
表2.1抽检比例和免费质保期明细
序号 设备名称 抽检比例(向上取整) 免费质保期
1 磁通门经纬仪(2″) 30% 3年
2 磁通门磁力仪 50% 3年
3 质子磁力仪(连续观测) 30% 3年
4 质子磁力仪(人工) 30% 3年
5 质子磁力仪(流动) 30% 5年
6 磁通门经纬仪(6″) 30% 5年
7 实时差分定位仪 30% 5年
8 质子矢量磁力仪 100% 3年
9 地电场仪 30% 3年
10 地电阻率仪及稳流电源 30% 3年
11 电磁背景干扰测试仪 30% 3年
12 倾斜仪(洞体摆式)整机 30% 3年
13 倾斜仪(洞体摆式)主机数采配件 30% 3年
14 地应变仪(洞体伸缩)整机 100% 3年
15 地应变仪(洞体伸缩)主机数采 30% 3年
16 地应变仪(洞体伸缩)主机数采配件 30% 3年
17 倾斜仪(洞体水管)整机 100% 3年
18 倾斜仪(洞体水管)主机数采 30% 3年
19 倾斜仪(洞体水管)主机数采配件 30% 3年
20 应变仪(钻孔四分量) 100% 3年
21 应变仪防雷隔离电源 — 3年
22 相对重力仪(连续) 100% 3年
23 相对重力仪(流动观测) 100% 5年
24 绝对重力仪(连续) 100% 5年
25 GNSS观测设备(含接收机、天线、气象三要素仪) 100% 5年
26 流动GNSS观测设备(含接收机、天线) 100% 5年
27 地电观测装置(地电场装置) — 3年
28 地电观测装置(地电阻率装置+地电场装置) — 3年
29 地电观测装置(地电阻率装置) — 3年
30 地电观测装置(地电阻率装置+地电场装置) — 3年
31 地电观测装置(地电场电极+避雷器) — 3年
32 电缆故障测试仪 30% 3年
33 水温水位综合观测仪 30% 3年
34 水氡测量仪(人工) 100% 3年
35 高精度标准测氡仪 100% 3年
36 高精度水汞仪 100% 3年
37 流量计 30% 3年
38 化学分析辅助设备 — 3年
39 PH仪 — 3年
40 电导率仪 — 3年
41 智能测汞仪 100% 3年
42 测氢仪 100% 3年
43 CO2检测仪 100% 3年
44 超纯水机 30% 3年
45 水质观测仪 — 3年
46 水汞测量仪(人工) 30% 3年
47 气象三要素仪 30% 3年
48 测氡仪(数字) 100% 3年
49 水位仪 30% 3年
50 数字式温度计 100% 3年
51 标准气压校测计 — 3年
52 水位校测计 — 3年
53 流体综合仪水温传感器(400米) — 3年
54 流体综合仪水温传感器(300米、200米) — 3年
55 气压传感器 — 3年
56 水位传感器(50米) — 3年
57 便携式电子水位仪 — 5年
58 便携式高精度温度计 30% 5年
59 井下电视 — 5年
60 便携式pH仪 — 5年
61 便携式电导率仪 — 5年
62 流速计 — 5年
63 便携式测氡仪 30% 5年
64 便携式测汞仪 30% 5年
65 便携式CO2仪 30% 5年
66 便携式痕量氢仪 30% 5年
67 便携式测氦仪 30% 5年
68 气相色谱仪 100% 3年
69 离子色谱仪 100% 3年
70 便携式气相色谱仪 100% 5年
71 便携式离子色谱仪 100% 5年
6)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日之前)*方需按照采购方要求完成不同场地的设备供货、安装,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方承担。
7)*方应按采购方需求在设备质保期内对其进行设备使用方面的培训,产生的培训相关费用由*方承担。
8)*方提供的设备需要包含设备安装所需所有材料和配件,并满足巨灾防范工程(监测预报领域)实施指南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8: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报名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人,*@*q.com邮箱获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或相关证明材料)
(2)《法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
注: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内容中应包含被授权人联系电话及邮箱,投标人发送资料后须致电*确认是否收到,我公司在收到资料后与潜在投标人以邮件和电话方式联系,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至各投标人邮箱,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请注明项目名称、标段信息、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自负。
(3)文件费:1000元/份,售后不退不换。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于**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
4.2地点: (略) 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150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招标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采购与招标网、中国财经报网。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等相关政策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 (略) 地震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南关区净月大街5788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于畅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长春中建招标 (略)
地址: (略) 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150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玉鑫、荣光远
电话:*、*
项目概况
(略) 巨灾防范工程项目观测系统建设-地球物理专业设备,潜在投标人应邮箱报名获取招标文件。于**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CCZJ-GK-2024-0102
1.2项目名称: (略) 巨灾防范工程项目观测系统建设-地球物理专业设备
1.3预算金额:人民币2457.8万元
1.4最高限价:人民币2457.8万元
1.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6采购需求: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1 地震仪器 磁通门经纬仪(2″) 2(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2 地震仪器 磁通门磁力仪 4(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3 地震仪器 质子磁力仪(连续观测) 2(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4 地震仪器 质子磁力仪(人工) 2(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5 地震仪器 质子磁力仪(流动) 4(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6 地震仪器 磁通门经纬仪(6″) 3(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7 地震仪器 实时差分定位仪 4(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8 地震仪器 质子矢量磁力仪 1(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9 地震仪器 地电场仪 9(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10 地震仪器 地电阻率仪及稳流电源 9(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11 地震仪器 电磁背景干扰测试仪 5(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12 地震仪器 倾斜仪(洞体摆式)整机 5(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13 地震仪器 倾斜仪(洞体摆式)主机数采配件 3(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14 地震仪器 地应变仪(洞体伸缩)整机 1(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15 地震仪器 地应变仪(洞体伸缩)主机数采 3(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16 地震仪器 地应变仪(洞体伸缩)主机数采配件 4(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17 地震仪器 倾斜仪(洞体水管)整机 1(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18 地震仪器 倾斜仪(洞体水管)主机数采 2(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19 地震仪器 倾斜仪(洞体水管)主机数采配件 4(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20 地震仪器 应变仪(钻孔四分量) 1(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21 地震仪器 应变仪防雷隔离电源 1(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22 地震仪器 相对重力仪(连续) 1(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23 地震仪器 相对重力仪(流动观测) 1(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24 地震仪器 GNSS观测设备(含接收机、天线、气象三要素仪) 8(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25 地震仪器 流动GNSS观测设备(含接收机、天线) 4(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26 地震仪器 地电观测装置(地电场装置) 1(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27 地震仪器 地电观测装置(地电阻率装置+地电场装置) 1(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28 地震仪器 地电观测装置(地电阻率装置) 1(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29 地震仪器 地电观测装置(地电阻率装置+地电场装置) 1(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30 地震仪器 地电观测装置(地电场电极+避雷器) 1(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31 地震仪器 电缆故障测试仪 5(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32 地震仪器 水温水位综合观测仪 27(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33 地震仪器 水氡测量仪(人工) 5(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34 地震仪器 高精度标准测氡仪 1(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35 地震仪器 高精度水汞仪 1(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36 地震仪器 流量计 6(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37 地震仪器 化学分析辅助设备 3(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38 地震仪器 PH仪 2(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39 地震仪器 电导率仪 1(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40 地震仪器 智能测汞仪 1(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41 地震仪器 测氢仪 1(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42 地震仪器 CO2检测仪 1(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43 地震仪器 超纯水机 2(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44 地震仪器 水质观测仪 2(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45 地震仪器 水汞测量仪(人工) 2(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46 地震仪器 气象三要素仪 21(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47 地震仪器 测氡仪(数字) 1(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48 地震仪器 水位仪 5(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49 地震仪器 数字式温度计 1(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50 地震仪器 标准气压校测计 1(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51 地震仪器 水位校测计 1(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52 地震仪器 流体综合仪水温传感器(400米) 1(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53 地震仪器 流体综合仪水温传感器(300米、200米) 1(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54 地震仪器 气压传感器 1(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55 地震仪器 水位传感器(50米) 1(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56 地震仪器 便携式电子水位仪 1(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57 地震仪器 便携式高精度温度计 1(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58 地震仪器 井下电视 1(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59 地震仪器 便携式pH仪 1(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60 地震仪器 便携式电导率仪 1(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61 地震仪器 流速计 1(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62 地震仪器 便携式测氡仪 1(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63 地震仪器 便携式测汞仪 1(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64 地震仪器 便携式CO2仪 1(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65 地震仪器 便携式痕量氢仪 1(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66 地震仪器 便携式测氦仪 1(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67 地震仪器 气相色谱仪 1(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68 地震仪器 离子色谱仪 1(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69 地震仪器 便携式气相色谱仪 1(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70 地震仪器 便携式离子色谱仪 1(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71 地震仪器 绝对重力仪(连续) 1(台套) 详见采购文件
1.7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日。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21 (略) ,即需提供从成立日期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24 (略) ,即需提供一份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以提供同类业绩合同或者可以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2023年4月以后)任意两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记录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属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允许该行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分支机构参 (略) 授权书,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8)分公司作为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应提供 (略) 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及法人企业授权书,法人企 (略) 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法人企业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 (略) 有效。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已通过地震行业专业设备入网定型测试的设备类别(具体指磁通门经纬仪(2″)、磁通门磁力仪、质子磁力仪(连续观测)、质子磁力仪(流动)、磁通门经纬仪(6″)、地电场仪、地电阻率仪及稳流电源、倾斜仪(洞体摆式)整机、地应变仪(洞体伸缩)整机、倾斜仪(洞体水管)整机、应变仪(钻孔四分量)、相对重力仪(连续)、相对重力仪(流动观测)、绝对重力仪(连续)、水温水位综合观测仪、水氡测量仪(人工)、智能测汞仪、水汞测量仪(人工)、测氡仪(数字)),需在供货时提供相应设备的“地震监测专业设备定型结果”及相应设备的“定型检测报告”,投标方在投标时需提供相关承诺书。
4)*方需按照《增发国债巨灾防范工程(监测预报领域)实施指南》要求对供货设备逐一进行出厂测试,形成的测试报告需加盖公章,供货时随设备一并提供,投标方在投标时需提供相关承诺书。
5)仪器抽检及免费质保期要求:按照中国地震局《关于印发<增发国债巨灾防范工程(监测预报领域)实施指南>的通知》(中震测函〔2024〕11号)要求,在厂家确定供货设备的范围后,于设备供货前从所供设备中按照规定 (略) 级以上法定计量检测机构或地震行业认定的计量检测机构进行随机抽检测试(GNSS设备需全部送中国地震局第一监测中心进行检测),抽检数量按抽检比例向上取整数。抽检测试应由采购方指派技术人员全程参与,并对关键过程拍照、录像,测试结果由采购方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抽检测试费用由*方承担,供货 (略) 级以上法定计量检测机构或地震行业认定的计量检测机构开具的抽检合格报告,如果检测机构无法出具针对部分非关键指标的检测结果,厂家可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并由采购方认定。各设备抽检比例及设备免费质保期按表2.1对应执行,投标方在投标时需提供相关承诺书。
表2.1抽检比例和免费质保期明细
序号 设备名称 抽检比例(向上取整) 免费质保期
1 磁通门经纬仪(2″) 30% 3年
2 磁通门磁力仪 50% 3年
3 质子磁力仪(连续观测) 30% 3年
4 质子磁力仪(人工) 30% 3年
5 质子磁力仪(流动) 30% 5年
6 磁通门经纬仪(6″) 30% 5年
7 实时差分定位仪 30% 5年
8 质子矢量磁力仪 100% 3年
9 地电场仪 30% 3年
10 地电阻率仪及稳流电源 30% 3年
11 电磁背景干扰测试仪 30% 3年
12 倾斜仪(洞体摆式)整机 30% 3年
13 倾斜仪(洞体摆式)主机数采配件 30% 3年
14 地应变仪(洞体伸缩)整机 100% 3年
15 地应变仪(洞体伸缩)主机数采 30% 3年
16 地应变仪(洞体伸缩)主机数采配件 30% 3年
17 倾斜仪(洞体水管)整机 100% 3年
18 倾斜仪(洞体水管)主机数采 30% 3年
19 倾斜仪(洞体水管)主机数采配件 30% 3年
20 应变仪(钻孔四分量) 100% 3年
21 应变仪防雷隔离电源 — 3年
22 相对重力仪(连续) 100% 3年
23 相对重力仪(流动观测) 100% 5年
24 绝对重力仪(连续) 100% 5年
25 GNSS观测设备(含接收机、天线、气象三要素仪) 100% 5年
26 流动GNSS观测设备(含接收机、天线) 100% 5年
27 地电观测装置(地电场装置) — 3年
28 地电观测装置(地电阻率装置+地电场装置) — 3年
29 地电观测装置(地电阻率装置) — 3年
30 地电观测装置(地电阻率装置+地电场装置) — 3年
31 地电观测装置(地电场电极+避雷器) — 3年
32 电缆故障测试仪 30% 3年
33 水温水位综合观测仪 30% 3年
34 水氡测量仪(人工) 100% 3年
35 高精度标准测氡仪 100% 3年
36 高精度水汞仪 100% 3年
37 流量计 30% 3年
38 化学分析辅助设备 — 3年
39 PH仪 — 3年
40 电导率仪 — 3年
41 智能测汞仪 100% 3年
42 测氢仪 100% 3年
43 CO2检测仪 100% 3年
44 超纯水机 30% 3年
45 水质观测仪 — 3年
46 水汞测量仪(人工) 30% 3年
47 气象三要素仪 30% 3年
48 测氡仪(数字) 100% 3年
49 水位仪 30% 3年
50 数字式温度计 100% 3年
51 标准气压校测计 — 3年
52 水位校测计 — 3年
53 流体综合仪水温传感器(400米) — 3年
54 流体综合仪水温传感器(300米、200米) — 3年
55 气压传感器 — 3年
56 水位传感器(50米) — 3年
57 便携式电子水位仪 — 5年
58 便携式高精度温度计 30% 5年
59 井下电视 — 5年
60 便携式pH仪 — 5年
61 便携式电导率仪 — 5年
62 流速计 — 5年
63 便携式测氡仪 30% 5年
64 便携式测汞仪 30% 5年
65 便携式CO2仪 30% 5年
66 便携式痕量氢仪 30% 5年
67 便携式测氦仪 30% 5年
68 气相色谱仪 100% 3年
69 离子色谱仪 100% 3年
70 便携式气相色谱仪 100% 5年
71 便携式离子色谱仪 100% 5年
6)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日之前)*方需按照采购方要求完成不同场地的设备供货、安装,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方承担。
7)*方应按采购方需求在设备质保期内对其进行设备使用方面的培训,产生的培训相关费用由*方承担。
8)*方提供的设备需要包含设备安装所需所有材料和配件,并满足巨灾防范工程(监测预报领域)实施指南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8: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报名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人,*@*q.com邮箱获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或相关证明材料)
(2)《法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
注: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内容中应包含被授权人联系电话及邮箱,投标人发送资料后须致电*确认是否收到,我公司在收到资料后与潜在投标人以邮件和电话方式联系,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至各投标人邮箱,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请注明项目名称、标段信息、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自负。
(3)文件费:1000元/份,售后不退不换。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于**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
4.2地点: (略) 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150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招标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采购与招标网、中国财经报网。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等相关政策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 (略) 地震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南关区净月大街5788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于畅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长春中建招标 (略)
地址: (略) 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150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玉鑫、荣光远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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