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路774号、淞良路527号-4临申请用电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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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路774号、淞良路527号-4临申请用电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耒云建设咨询 (略) 宝山区淞南镇人民政府委托,对长江路774号、淞良路527号-4临申请用电工程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外地 (略) 建设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及以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8、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长江路774号、淞良路527号-4临申请用电工程;

2、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交付地址:宝山区淞南镇;

4、施工工期:60天;

5、采购项目适用原因: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6、采购预算金额:40万元;

7、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小型、微型企业产品参与谈判享受相应优惠,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日(每日上午9:00-下午16:00)截止,登录“上海宝山政府门户网站”获悉报名信息,并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现场报名验证: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

(3)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

(5)“信用中国”(http://**.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页加盖公章。

注:通过报名现场验证并交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购置费的合格供应商,可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购置费1000元,售后不退。报名材料原件验看,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2、凡愿参加响应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将被拒绝。

3、供应商须保证报名及获得磋商文件需提交的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日13时,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日13时30分(暂定,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宝山区同济支路199号6号楼402A室;

2、磋商地点: (略) 宝山区同济支路199号6号楼402A室;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响应文件纸质版1正2副、电子版U盘1份。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宝山政府门户网站”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宝山区淞南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宝山区淞南路500号

联系人:龚世莹

电话:021-*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耒云建设咨询中心

地 址: (略) 宝山区同济支路199号6号楼402A室

联系人:闻慧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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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耒云建设咨询 (略) 宝山区淞南镇人民政府委托,对长江路774号、淞良路527号-4临申请用电工程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外地 (略) 建设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及以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8、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长江路774号、淞良路527号-4临申请用电工程;

2、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交付地址:宝山区淞南镇;

4、施工工期:60天;

5、采购项目适用原因: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6、采购预算金额:40万元;

7、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小型、微型企业产品参与谈判享受相应优惠,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日(每日上午9:00-下午16:00)截止,登录“上海宝山政府门户网站”获悉报名信息,并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现场报名验证: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

(3)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

(5)“信用中国”(http://**.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页加盖公章。

注:通过报名现场验证并交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购置费的合格供应商,可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购置费1000元,售后不退。报名材料原件验看,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2、凡愿参加响应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将被拒绝。

3、供应商须保证报名及获得磋商文件需提交的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日13时,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日13时30分(暂定,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宝山区同济支路199号6号楼402A室;

2、磋商地点: (略) 宝山区同济支路199号6号楼402A室;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响应文件纸质版1正2副、电子版U盘1份。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宝山政府门户网站”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宝山区淞南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宝山区淞南路500号

联系人:龚世莹

电话:021-*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耒云建设咨询中心

地 址: (略) 宝山区同济支路199号6号楼402A室

联系人:闻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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