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东港市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编制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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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东港市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编制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编制
品目

服务/公共设施管理服务/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

采购单位 (略) 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16:0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辽宁 (略) ( (略) 振兴区纤维南路1-2-7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辽宁 (略) ( (略) 振兴区纤维南路1-2-7号)
预算金额 ¥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平
项目联系电话 0415-*
采购单位 (略) 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黄海大街14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李先生 0415-*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 (略)
代理机构地址 辽宁 (略) ( (略) 振兴区纤维南路1-2-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吴平 0415-*

项目概况

(略) 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编制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 (略) ( (略) 振兴区纤维南路1-2-7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SY-*

项目名称: (略) 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编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略) 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编制并出具报告。

(1) (略) 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报告,电子版1份、纸质版10份;

(2) (略) 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现状图、规划图,电子版1份;

(3) (略) 基本情况表、指标特性表,电子版1份;

(4) (略) 工程基本情况明细表,电子版1份;

(5) (略) 工程建设内容明细表,电子版1份;

(6) (略) 水质提升专项行动建设内容明细表,电子版1份;

(7) (略) 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投资估算表,电子版1份;

(8)主要技术要求: (略) 相关规定,符合相关技术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技术审查。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4日历天内提交编制成果报告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有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专业*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咨询单位*级资信及以上资质(水利水电)。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 (略) ( (略) 振兴区纤维南路1-2-7号)

方式:现场领取或电子邮箱领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 (略) 振兴区纤维南路1-2-7号)

五、开启

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 (略) 振兴区纤维南路1-2-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二)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以下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注:电子邮件方式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将上述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63.com)并致电0415-*,主题写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在领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资料审查通过后,代理机构将采购文件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邮箱。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略) 黄海大街145号        

联系方式:李先生 0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 (略)             

地 址:辽宁 (略) ( (略) 振兴区纤维南路1-2-7号)            

联系方式:吴平 04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平

电 话:  0415-*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编制
品目

服务/公共设施管理服务/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

采购单位 (略) 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16:0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辽宁 (略) ( (略) 振兴区纤维南路1-2-7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辽宁 (略) ( (略) 振兴区纤维南路1-2-7号)
预算金额 ¥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平
项目联系电话 0415-*
采购单位 (略) 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黄海大街14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李先生 0415-*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 (略)
代理机构地址 辽宁 (略) ( (略) 振兴区纤维南路1-2-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吴平 0415-*

项目概况

(略) 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编制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 (略) ( (略) 振兴区纤维南路1-2-7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SY-*

项目名称: (略) 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编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略) 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编制并出具报告。

(1) (略) 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报告,电子版1份、纸质版10份;

(2) (略) 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现状图、规划图,电子版1份;

(3) (略) 基本情况表、指标特性表,电子版1份;

(4) (略) 工程基本情况明细表,电子版1份;

(5) (略) 工程建设内容明细表,电子版1份;

(6) (略) 水质提升专项行动建设内容明细表,电子版1份;

(7) (略) 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投资估算表,电子版1份;

(8)主要技术要求: (略) 相关规定,符合相关技术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技术审查。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4日历天内提交编制成果报告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有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专业*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咨询单位*级资信及以上资质(水利水电)。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 (略) ( (略) 振兴区纤维南路1-2-7号)

方式:现场领取或电子邮箱领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 (略) 振兴区纤维南路1-2-7号)

五、开启

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 (略) 振兴区纤维南路1-2-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二)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以下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注:电子邮件方式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将上述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63.com)并致电0415-*,主题写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在领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资料审查通过后,代理机构将采购文件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邮箱。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略) 黄海大街145号        

联系方式:李先生 0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 (略)             

地 址:辽宁 (略) ( (略) 振兴区纤维南路1-2-7号)            

联系方式:吴平 04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平

电 话:  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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