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县城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及智能化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编制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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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县县城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及智能化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编制竞争性磋商公告

红河县县城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及智能化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编制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红河县县城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及智能化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编制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红河铭盛 (略) (红河县迤萨镇莲花大道财政局一楼1号商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招标编号:HHMS-2024-026

1.2项目名称:红河县县城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及智能化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编制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00元

1.5最高限价:*.00元

1.6采购需求:

1.6.1建设内容及规模:更新改造红河县县城内老旧、漏损管网34.17km,管径DN50-DN300;对红河县1万余户进行一户一表改造;对红河县109.4公里供水管网设置分区漏损计量监测装置,压力在线检测设备、压力调控设备等;建设智慧管理供水管网系统一套。(最终以相关部门批准的建设内容和指标为准)

1.6.2采购范围:完成该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配合招标人完成有关报批、审批工作,取得初设批复。

1.7服务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强制性规范,满足相关部门审批要求并一次性通过审批;并对提供的设计成果质量终身负责。

1.8设计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且基础资料齐全后30日历天内提交全套成果。。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3.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 (略) 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级及 (略) 政行业*级及以上资质。

2.3.3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并为单位正式职员,需出具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2.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日后新成立企业无需提供,但须提供情况说明。

2.3.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完税凭证或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缴款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日后新成立的企业无需提供,但须提供未发生营业收入和未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情况说明)

2.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2.3.7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信用中国(云南)”网站(www.http://**.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日08:30至**日17:30,每天08:30至11:30,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址:红河铭盛 (略) (红河县迤萨镇莲花大道财政局一楼1号商铺)。

3.方式:持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③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4.售价:6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截止时间:**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4.2地点:红河铭盛 (略) (红河县迤萨镇莲花大道财政局一楼1号商铺)。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上发布,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为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即评审时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小型和微型企业享受10%的价格折扣。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略)

地 址:红河县莲花路

联系人:李师

电 话:*

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红河铭盛 (略)

地址:红河县迤萨镇莲花大道财政局一楼1号商铺

联 系 人:许忠丽

联系方式:*

**日


红河县县城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及智能化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编制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红河县县城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及智能化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编制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红河铭盛 (略) (红河县迤萨镇莲花大道财政局一楼1号商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招标编号:HHMS-2024-026

1.2项目名称:红河县县城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及智能化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编制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00元

1.5最高限价:*.00元

1.6采购需求:

1.6.1建设内容及规模:更新改造红河县县城内老旧、漏损管网34.17km,管径DN50-DN300;对红河县1万余户进行一户一表改造;对红河县109.4公里供水管网设置分区漏损计量监测装置,压力在线检测设备、压力调控设备等;建设智慧管理供水管网系统一套。(最终以相关部门批准的建设内容和指标为准)

1.6.2采购范围:完成该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配合招标人完成有关报批、审批工作,取得初设批复。

1.7服务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强制性规范,满足相关部门审批要求并一次性通过审批;并对提供的设计成果质量终身负责。

1.8设计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且基础资料齐全后30日历天内提交全套成果。。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3.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 (略) 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级及 (略) 政行业*级及以上资质。

2.3.3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并为单位正式职员,需出具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2.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日后新成立企业无需提供,但须提供情况说明。

2.3.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完税凭证或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缴款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日后新成立的企业无需提供,但须提供未发生营业收入和未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情况说明)

2.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2.3.7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信用中国(云南)”网站(www.http://**.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日08:30至**日17:30,每天08:30至11:30,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址:红河铭盛 (略) (红河县迤萨镇莲花大道财政局一楼1号商铺)。

3.方式:持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③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4.售价:6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截止时间:**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4.2地点:红河铭盛 (略) (红河县迤萨镇莲花大道财政局一楼1号商铺)。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上发布,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为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即评审时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小型和微型企业享受10%的价格折扣。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略)

地 址:红河县莲花路

联系人:李师

电 话:*

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红河铭盛 (略)

地址:红河县迤萨镇莲花大道财政局一楼1号商铺

联 系 人:许忠丽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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