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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供热汽改水热交换机组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供热汽改水热交换机组采购 JSZC-*-SRZT-G2024-0009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或“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具体在本项目招标公告的附件),自行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SRZT-G2024-0009
项目名称: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供热汽改水热交换机组采购
预算金额:27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270万元
采购需求:
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供热汽改水热交换机组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
**日前,具体日期以合同约定日期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法人证明文件,提供以上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签章。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日期(不含“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月报表扫描件各1份并加盖电子签章;或提供投标人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1份并加盖电子签章;或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1份并加盖电子签章;
3.投标人的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日期(不含“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各1份并加盖电子签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证明);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时间:
**日至**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或“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具体在本项目招标公告的附件),自行下载。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0元
**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一)获取采购文件:
**日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日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做为投标人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09:30)前。
(三)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3、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4、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投标人直接送交或投标人通过邮寄。
质疑接收人:王明
联系电话:0516-*
地址: (略) 新城区绿地商务城(财富中心)G座705。
(四)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六)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八)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九)采购意向链接:
http://**-http://**/jiangsu/js_cggg/details.http://**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江苏师范大学
单位地址: (略) 铜山新区上海路101号
联系人:孙振国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日 (略)
单位地址: (略) 云龙区大龙湖街道绿地商务城蓝海OFFFIE G座705室
联系人:代张路
联系电话:05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代张路
电话:*
项目概况 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供热汽改水热交换机组采购 JSZC-*-SRZT-G2024-0009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或“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具体在本项目招标公告的附件),自行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SRZT-G2024-0009
项目名称: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供热汽改水热交换机组采购
预算金额:27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270万元
采购需求:
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供热汽改水热交换机组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
**日前,具体日期以合同约定日期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法人证明文件,提供以上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签章。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日期(不含“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月报表扫描件各1份并加盖电子签章;或提供投标人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1份并加盖电子签章;或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1份并加盖电子签章;
3.投标人的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日期(不含“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各1份并加盖电子签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证明);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时间:
**日至**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或“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具体在本项目招标公告的附件),自行下载。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0元
**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一)获取采购文件:
**日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日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做为投标人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09:30)前。
(三)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3、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4、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投标人直接送交或投标人通过邮寄。
质疑接收人:王明
联系电话:0516-*
地址: (略) 新城区绿地商务城(财富中心)G座705。
(四)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六)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八)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九)采购意向链接:
http://**-http://**/jiangsu/js_cggg/details.http://**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江苏师范大学
单位地址: (略) 铜山新区上海路101号
联系人:孙振国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日 (略)
单位地址: (略) 云龙区大龙湖街道绿地商务城蓝海OFFFIE G座705室
联系人:代张路
联系电话:05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代张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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