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宁区谷里街道纬三路建设工程监理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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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宁区谷里街道纬三路建设工程监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略) 江宁区谷里 (略) 建设工程监理 JSZC-*-MTGC-C2024-0020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江宁区东山街道天印大道700号东山总部商务园A3幢10楼A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7-04 14: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MTGC-C2024-0020

项目名称: (略) 江宁区谷里 (略) 建设工程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9.*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不得超过发改价格〔2007〕670号收费标准的80%

采购需求:

(略) 江宁区谷里 (略) 建设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包含对工程进行进度、质量、投资、安全四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自工程开工之日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且工程监理资料交接完成之日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采购公告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采购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的扣除。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磋商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证书(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师(含) (略) 政公用工程(含)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2024年3月-2024年5月’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 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 (略) ’首页 (http://**)‘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 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 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6月21日至2024年06月27日,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提 (略) 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1、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单位与其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近三月(2024年3月-2024年5月)内任意一个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地点: (略) 江宁区东山街道天印大道700号东山总部商务园A3幢10楼A室

方式:现场获取纸质磋商文件

售价:*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7-04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江宁区东山街道天印大道700号东山总部商务园A3幢10楼A室

五、开启

时间:2024-07-04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东山总部商务园A3栋十楼A室会议室南京美田 (略) 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可自行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略) 江宁区人民政府谷里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 (略) 江宁区谷里街道牛首大道68号

联系人:程工

联系电话: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美田 (略)

单位地址: (略) 江宁区东山街道天印大道700号东山总部商务园A3楼宇十楼A座

联系人:郜工

联系电话:0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郜工

电话:025-*

项目概况

(略) 江宁区谷里 (略) 建设工程监理 JSZC-*-MTGC-C2024-0020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江宁区东山街道天印大道700号东山总部商务园A3幢10楼A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7-04 14: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MTGC-C2024-0020

项目名称: (略) 江宁区谷里 (略) 建设工程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9.*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不得超过发改价格〔2007〕670号收费标准的80%

采购需求:

(略) 江宁区谷里 (略) 建设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包含对工程进行进度、质量、投资、安全四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自工程开工之日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且工程监理资料交接完成之日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采购公告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采购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的扣除。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磋商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证书(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师(含) (略) 政公用工程(含)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2024年3月-2024年5月’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 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 (略) ’首页 (http://**)‘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 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 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6月21日至2024年06月27日,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提 (略) 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1、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单位与其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近三月(2024年3月-2024年5月)内任意一个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地点: (略) 江宁区东山街道天印大道700号东山总部商务园A3幢10楼A室

方式:现场获取纸质磋商文件

售价:*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7-04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江宁区东山街道天印大道700号东山总部商务园A3幢10楼A室

五、开启

时间:2024-07-04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东山总部商务园A3栋十楼A室会议室南京美田 (略) 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可自行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略) 江宁区人民政府谷里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 (略) 江宁区谷里街道牛首大道68号

联系人:程工

联系电话: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美田 (略)

单位地址: (略) 江宁区东山街道天印大道700号东山总部商务园A3楼宇十楼A座

联系人:郜工

联系电话:0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郜工

电话: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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