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社区集体经济综合监管系统升级改造立项设计方案咨询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宝安区社区集体经济综合监管系统升级改造立项设计方案咨询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略) 宝安区集体资产事务中心拟开展《宝安区社区集体经济综合监管系统升级改造立项设计方案咨询服务项目》相关采购工作,现将采购需求进行公示,并接受有意向的供应商报名:
一、项目名称
宝安区社区集体经济综合监管系统升级改造立项设计方案咨询服务项目
二、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宝安区社区集体经济综合监管系统(以下简称“集体经济综合监管系统”)是集服务、管理、监督于一 (略) 业务系统,是区、街道集体资产管理 (略) 人、财、物的重要工具,主要包括综合监管(系统管理、公司管理、资金资产资源管理、集体资产交易、统计分析、数字地图、一企一档、智慧投票表决)、财务监管(记账管理、账簿、财务报表)、银企互联(银行账户交易实时监管预警)等服务模块。
集体经济综合监管系统升级改造主要内容如下:
1.服务端应支持但不限于麒麟、鲲鹏、龙芯、沸腾、盘古等处理器,数据库支持但不限于达梦、PolarDB、TDSQL等,应用端支持但不限于银河麒麟、Windows、统信等操作系统。
2.集体经济综合监管系统相关历史数据的无损迁移,保障新旧系统数据及业务的连续性。
3.集体经济综合监管系统部分功能升级,主要包括集体经济决策分析可视化展示、移动端服务模块(i深圳APP宝安专区“集体经济”)升级、智慧投票保密性提升及功能优化、集体企业管理优化、集体企业交易等重大事项流程管理升级、用户管理、数据融合等。
4.集体经济综合监管系统运营分析,包括但不限于业务运营和数据运营。
(二)服务内容
根据宝安区信息化管理部门要求编制集体经济综合监管系统升级改造立项设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集体经济综合监管系统现状分析、总体设计、分项设计、投资测算等。
(三)服务期限
本项目合同签订至项目批复为止。
(四)其他要求
如立项设计方案未通过立项审核,则服务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如立项设计方案通过立项审核,则最终支付服务费用按照立项批复价格或中标供应商中标价格(孰低原则)支付。
三、采购预算
预算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元(大写:点击查看>>万元整),投标报价超出预算控制金额做无效投标处理。
四、评审方法和定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第一的为中标供应商),最终中标供应商为1个,评分标准见附件1。
五、申请人资格要求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满足以下基础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办学许可证、民非登记、事业单位法人证其中之一等证明资料扫描件)。
2.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具备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证书,证书范围含电子或信息工程,并且具备信息化项目咨询服务经验。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见附件2)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六、应答文件提交
1.应答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4日18时00分,如有效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则将采购需求公示延长三天。
2.应答文件:投标人必须同时将纸质件与电子版投标文件在应答截止时间前一次性完整送达至指定地点,未按时送达的将做废标处理。
纸质件: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用文件袋密封加盖公章,并在文件袋上注明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电子件:将投标文件加盖公章后扫描保存至光盘或移动U盘同纸质件一起邮寄或送达,文件命名方式:供应商简称+项目名称+投标金额。
3.提交方式:邮寄或送达
4.收件地点: (略) 宝安 (略) 1号宝安区政府办公楼(宝安区集体资产事务中心)802办公室。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女士,电话:0755-*。
附件:1.项目采购定标评分表
2.项目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略) 宝安区集体资产事务中心
2024年6月20日
附件:
(略) 宝安区集体资产事务中心拟开展《宝安区社区集体经济综合监管系统升级改造立项设计方案咨询服务项目》相关采购工作,现将采购需求进行公示,并接受有意向的供应商报名:
一、项目名称
宝安区社区集体经济综合监管系统升级改造立项设计方案咨询服务项目
二、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宝安区社区集体经济综合监管系统(以下简称“集体经济综合监管系统”)是集服务、管理、监督于一 (略) 业务系统,是区、街道集体资产管理 (略) 人、财、物的重要工具,主要包括综合监管(系统管理、公司管理、资金资产资源管理、集体资产交易、统计分析、数字地图、一企一档、智慧投票表决)、财务监管(记账管理、账簿、财务报表)、银企互联(银行账户交易实时监管预警)等服务模块。
集体经济综合监管系统升级改造主要内容如下:
1.服务端应支持但不限于麒麟、鲲鹏、龙芯、沸腾、盘古等处理器,数据库支持但不限于达梦、PolarDB、TDSQL等,应用端支持但不限于银河麒麟、Windows、统信等操作系统。
2.集体经济综合监管系统相关历史数据的无损迁移,保障新旧系统数据及业务的连续性。
3.集体经济综合监管系统部分功能升级,主要包括集体经济决策分析可视化展示、移动端服务模块(i深圳APP宝安专区“集体经济”)升级、智慧投票保密性提升及功能优化、集体企业管理优化、集体企业交易等重大事项流程管理升级、用户管理、数据融合等。
4.集体经济综合监管系统运营分析,包括但不限于业务运营和数据运营。
(二)服务内容
根据宝安区信息化管理部门要求编制集体经济综合监管系统升级改造立项设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集体经济综合监管系统现状分析、总体设计、分项设计、投资测算等。
(三)服务期限
本项目合同签订至项目批复为止。
(四)其他要求
如立项设计方案未通过立项审核,则服务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如立项设计方案通过立项审核,则最终支付服务费用按照立项批复价格或中标供应商中标价格(孰低原则)支付。
三、采购预算
预算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元(大写:点击查看>>万元整),投标报价超出预算控制金额做无效投标处理。
四、评审方法和定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第一的为中标供应商),最终中标供应商为1个,评分标准见附件1。
五、申请人资格要求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满足以下基础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办学许可证、民非登记、事业单位法人证其中之一等证明资料扫描件)。
2.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具备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证书,证书范围含电子或信息工程,并且具备信息化项目咨询服务经验。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见附件2)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六、应答文件提交
1.应答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4日18时00分,如有效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则将采购需求公示延长三天。
2.应答文件:投标人必须同时将纸质件与电子版投标文件在应答截止时间前一次性完整送达至指定地点,未按时送达的将做废标处理。
纸质件: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用文件袋密封加盖公章,并在文件袋上注明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电子件:将投标文件加盖公章后扫描保存至光盘或移动U盘同纸质件一起邮寄或送达,文件命名方式:供应商简称+项目名称+投标金额。
3.提交方式:邮寄或送达
4.收件地点: (略) 宝安 (略) 1号宝安区政府办公楼(宝安区集体资产事务中心)802办公室。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女士,电话:0755-*。
附件:1.项目采购定标评分表
2.项目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略) 宝安区集体资产事务中心
2024年6月2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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