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八十八医院智慧停车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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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八十八医院智慧停车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公开招标公告

泰安八十八医院智慧停车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J-GC-*-01001 信息来源:泰安公共资源
泰安八十八医院智慧停车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 16:30:23原文链接地址

泰 (略) 智慧停车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 (略) 智慧停车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及银行贷款,自筹资金比例为20%,银行贷款资金比例为80%,招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泰 (略) 智慧停车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项目编号:SJ-GC-*-01。

2.3建设地点: (略) 泰山区虎山东路以西,环山路以南,泰 (略) (略) 部对过。

2.4建设规模:该项目总占地约7300平方米,局部设置机械停车设备,采用垂直循环机械设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5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并一次性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如需要应通过招标人组织的专家论证。

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包含设计(与本工程有关的各类施工图设计及办理相关工程图纸审查合格证、施工及验收过程中的配合等全过程服务工作),工程施工,现状处理,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安装及调试、运行,交(竣)工验收(包含竣工检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移交、保修、配合手续办理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等达到项目正常使用功能的全过程工程总承包(EPC)。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服务能力;

(2)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安装能力;投标人如为制造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许可子项目:机械式停车设备);如为代理商,其制造商必须满足本招标文件对制造商的要求;

(3)投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项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 (略) 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3.3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3家, 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职责分工,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施工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在原联合体有效存续的情况下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资质条件和业绩。

4.招标文件获取

4.1时间: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4.2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cn)下载招标文件。

4.3获取方法:各投标单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主体信息注册”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入口针对本项目自行领取招标文件。(咨询电话:0538-*)。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5.3投标截止时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相关操作手册等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地址: (略) 泰山区泰前街道碧霞湖路116号

联系人:聂工

联系电话:0538-*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东岳 (略)

地址: (略) 泰山区谢过城街123号

联系人:张工 王工

联系电话:0538-*

8.异议与投诉

线上异议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泰公管联席办〔2022〕10号通知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1、线上异议。投标人满足异议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张工 王工 联系方式:0538-*

8.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 (略) 公共资源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法律行政监督部门。

泰安八十八医院智慧停车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J-GC-*-01001 信息来源:泰安公共资源
泰安八十八医院智慧停车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 16:30:23原文链接地址

泰 (略) 智慧停车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 (略) 智慧停车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及银行贷款,自筹资金比例为20%,银行贷款资金比例为80%,招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泰 (略) 智慧停车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项目编号:SJ-GC-*-01。

2.3建设地点: (略) 泰山区虎山东路以西,环山路以南,泰 (略) (略) 部对过。

2.4建设规模:该项目总占地约7300平方米,局部设置机械停车设备,采用垂直循环机械设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5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并一次性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如需要应通过招标人组织的专家论证。

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包含设计(与本工程有关的各类施工图设计及办理相关工程图纸审查合格证、施工及验收过程中的配合等全过程服务工作),工程施工,现状处理,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安装及调试、运行,交(竣)工验收(包含竣工检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移交、保修、配合手续办理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等达到项目正常使用功能的全过程工程总承包(EPC)。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服务能力;

(2)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安装能力;投标人如为制造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许可子项目:机械式停车设备);如为代理商,其制造商必须满足本招标文件对制造商的要求;

(3)投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项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 (略) 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3.3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3家, 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职责分工,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施工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在原联合体有效存续的情况下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资质条件和业绩。

4.招标文件获取

4.1时间: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4.2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cn)下载招标文件。

4.3获取方法:各投标单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主体信息注册”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入口针对本项目自行领取招标文件。(咨询电话:0538-*)。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5.3投标截止时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相关操作手册等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地址: (略) 泰山区泰前街道碧霞湖路116号

联系人:聂工

联系电话:0538-*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东岳 (略)

地址: (略) 泰山区谢过城街123号

联系人:张工 王工

联系电话:0538-*

8.异议与投诉

线上异议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泰公管联席办〔2022〕10号通知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1、线上异议。投标人满足异议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张工 王工 联系方式:0538-*

8.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 (略) 公共资源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法律行政监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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