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庆区通贵乡卫生院口腔科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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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庆区通贵乡卫生院口腔科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兴庆区 (略) 口腔科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品目

货物/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采购单位 (略) 兴庆区 (略)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06月20日 17:57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6月20日至2024年06月27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 下午:14:30 至 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宁夏易能智招交易中心( (略) 兴 (略) 55号金玉广场A座4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7月02日 15: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宁夏易能智招交易中心( (略) 兴 (略) 55号金玉广场A座4楼)
预算金额 ¥1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马立春
项目联系电话 0951-*
采购单位 (略) 兴庆区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兴庆区通贵乡通贵中学以北200米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马立春、宋靓0951-*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众创*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兴庆区文化西街106号银川国际贸易中心C栋写字楼808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薇0951-*

项目概况

兴庆区 (略) 口腔科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电子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2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ZCY(CG)-*-1

项目名称:兴庆区 (略) 口腔科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兴庆区 (略) 口腔科设备采购项目(二次),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印发环境标注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信用中国”及“中国 (略) ”查询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证明材料;(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或证明材料;(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或证明材料;(7)投标人须提供二类备案登记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20日 至 2024年06月27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4: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电子邮箱

方式:请于获取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内,将“特定资格要求”内容扫描件加盖单位鲜章按顺序以P (略) 邮箱(*@*q.com)报名(邮件主题命名格式:公司全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经代理机构确认后将采购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回复至供应商邮箱。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2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易能智招交易中心( (略) 兴 (略) 55号金玉广场A座4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02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易能智招交易中心( (略) 兴 (略) 55号金玉广场A座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兴庆区 (略)      

地址: (略) 兴庆区通贵乡通贵中学以北200米        

联系方式:马立春、宋靓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众创* (略)             

地 址: (略) 兴庆区文化西街106号银川国际贸易中心C栋写字楼808室            

联系方式:张薇0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立春

电 话:  095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兴庆区 (略) 口腔科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品目

货物/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采购单位 (略) 兴庆区 (略)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06月20日 17:57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6月20日至2024年06月27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 下午:14:30 至 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宁夏易能智招交易中心( (略) 兴 (略) 55号金玉广场A座4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7月02日 15: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宁夏易能智招交易中心( (略) 兴 (略) 55号金玉广场A座4楼)
预算金额 ¥1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马立春
项目联系电话 0951-*
采购单位 (略) 兴庆区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兴庆区通贵乡通贵中学以北200米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马立春、宋靓0951-*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众创*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兴庆区文化西街106号银川国际贸易中心C栋写字楼808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薇0951-*

项目概况

兴庆区 (略) 口腔科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电子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2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ZCY(CG)-*-1

项目名称:兴庆区 (略) 口腔科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兴庆区 (略) 口腔科设备采购项目(二次),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印发环境标注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信用中国”及“中国 (略) ”查询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证明材料;(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或证明材料;(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或证明材料;(7)投标人须提供二类备案登记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20日 至 2024年06月27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4: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电子邮箱

方式:请于获取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内,将“特定资格要求”内容扫描件加盖单位鲜章按顺序以P (略) 邮箱(*@*q.com)报名(邮件主题命名格式:公司全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经代理机构确认后将采购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回复至供应商邮箱。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2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易能智招交易中心( (略) 兴 (略) 55号金玉广场A座4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02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易能智招交易中心( (略) 兴 (略) 55号金玉广场A座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兴庆区 (略)      

地址: (略) 兴庆区通贵乡通贵中学以北200米        

联系方式:马立春、宋靓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众创* (略)             

地 址: (略) 兴庆区文化西街106号银川国际贸易中心C栋写字楼808室            

联系方式:张薇0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立春

电 话: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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