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州省高速公路养护综合管理系统造价咨询服务项目的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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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贵州省高速公路养护综合管理系统造价咨询服务项目的询价公告

(略) 高速公路养护综合管理系统

造价咨询服务项目的询价公告

公 (略) 高速公路路网运行及客服保 (略) 场运营主体单位,根据业务需求,现 (略) 高速公路养护综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养护综合管理系统)造价咨询服务的询价工作,欢迎具备相关服务能力的单位参与报价。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价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等内容。

2.具备工程咨询单位*级资信证书:业务包含电子、信息工程(含通信、广电、信息化)。

二、服务要求

1.服务范围:项目预算审查等造价咨询服务

2.服务内容:响应人作为第三方造价单位对养护综合管理系统预算文件进行预算审查,包括但不限于对预算的必要性、可行性、完整性、合规性、合理性、经济性审核,并出具相应评审报告

3.服务期:收到养护综合管理系统预算文件后15天内完成审查

4.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报送资料清单及其他要求

1.参与询价单位需首先确认是否符合上述“资质要求”后再参与报价。

2.报价要求:本项目采取下浮率报价方式,基准收费执行《关于印发< (略) 财政厅投资评审中心购买评审服务付费办法(试行)>的通知》(黔财投审(2015)3号)文件规定(不计难度系数,内容详见附件)。养护综合管理系统预估金额约2600万元。

3.参与单位需提交以下资料清单:

(一)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须经年检有效;

(二)工程咨询单位*级资信证书扫描件;

(三)报价函(格式自拟,按下浮率报价)。

上述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四、报价材料接收形式

请于**日17:00前将上述材料的PDF扫描件报送至下列邮箱:*@*q.com,邮件标题格式:单位名称+项目名称。

五、此次报价仅作为开展限价编制的重要参考依据。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观山湖区贵阳西收费站旁新大楼4楼


附件:(内容节选)

全过程评审包括项目的概算、预算、竣工财务决算评审。同一机构进行项目概算、预算、竣工财务决算全过程评审或同一项目分阶段由同一机构评审的,概算、预算、竣工财务决算三个阶段的付费比例分别按全过程付费额的30%、30%、40%计算拨付;对项目概算、预算、竣工财务决算分别由不同机构进行评审或只对某一单项评审的,评审付费分别按全过程评审付费额的40%、50%、60%分别计算拨付;概算、预算、竣工财务决算中其中两个阶段评审由同一机构完成的,按照全过程付费额的30%、30%、40%所对应的两个阶段付费比例相加计算拨付同一项目概、预、竣工财务决算单项评审付费比例之和不超过100%;基本付费额按评审中心确认的实际评审额分段累进计算计算公式为:基本付费额=汇实际评审额(分段金额)x基本付费率,具体如下:

1.评审额在500万元(含)以下,基本付费率按5‰计算确定,单个项目付费额不低于0.4万元。

2.评审额在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基本付费率按3‰计算确定。

3.评审额在1000万元至3000万元(含),基本付费率按2‰计算确定。

4.评审额在3000万元至5000万元(含),基本付费率按1.5‰计算确定。

5.评审额在5000万元至1亿元(含),基本付费率按1‰计算确定。

6.评审额在1亿元以上部分,按基本付费率0.5‰计算确定。

7.同一中介机构对同一主管部门的同类项目进行集中评审的,按5000万元为一个包分解成若干个包,并按上述标准的80%计费。


(略) 高速公路养护综合管理系统

造价咨询服务项目的询价公告

公 (略) 高速公路路网运行及客服保 (略) 场运营主体单位,根据业务需求,现 (略) 高速公路养护综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养护综合管理系统)造价咨询服务的询价工作,欢迎具备相关服务能力的单位参与报价。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价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等内容。

2.具备工程咨询单位*级资信证书:业务包含电子、信息工程(含通信、广电、信息化)。

二、服务要求

1.服务范围:项目预算审查等造价咨询服务

2.服务内容:响应人作为第三方造价单位对养护综合管理系统预算文件进行预算审查,包括但不限于对预算的必要性、可行性、完整性、合规性、合理性、经济性审核,并出具相应评审报告

3.服务期:收到养护综合管理系统预算文件后15天内完成审查

4.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报送资料清单及其他要求

1.参与询价单位需首先确认是否符合上述“资质要求”后再参与报价。

2.报价要求:本项目采取下浮率报价方式,基准收费执行《关于印发< (略) 财政厅投资评审中心购买评审服务付费办法(试行)>的通知》(黔财投审(2015)3号)文件规定(不计难度系数,内容详见附件)。养护综合管理系统预估金额约2600万元。

3.参与单位需提交以下资料清单:

(一)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须经年检有效;

(二)工程咨询单位*级资信证书扫描件;

(三)报价函(格式自拟,按下浮率报价)。

上述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四、报价材料接收形式

请于**日17:00前将上述材料的PDF扫描件报送至下列邮箱:*@*q.com,邮件标题格式:单位名称+项目名称。

五、此次报价仅作为开展限价编制的重要参考依据。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观山湖区贵阳西收费站旁新大楼4楼


附件:(内容节选)

全过程评审包括项目的概算、预算、竣工财务决算评审。同一机构进行项目概算、预算、竣工财务决算全过程评审或同一项目分阶段由同一机构评审的,概算、预算、竣工财务决算三个阶段的付费比例分别按全过程付费额的30%、30%、40%计算拨付;对项目概算、预算、竣工财务决算分别由不同机构进行评审或只对某一单项评审的,评审付费分别按全过程评审付费额的40%、50%、60%分别计算拨付;概算、预算、竣工财务决算中其中两个阶段评审由同一机构完成的,按照全过程付费额的30%、30%、40%所对应的两个阶段付费比例相加计算拨付同一项目概、预、竣工财务决算单项评审付费比例之和不超过100%;基本付费额按评审中心确认的实际评审额分段累进计算计算公式为:基本付费额=汇实际评审额(分段金额)x基本付费率,具体如下:

1.评审额在500万元(含)以下,基本付费率按5‰计算确定,单个项目付费额不低于0.4万元。

2.评审额在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基本付费率按3‰计算确定。

3.评审额在1000万元至3000万元(含),基本付费率按2‰计算确定。

4.评审额在3000万元至5000万元(含),基本付费率按1.5‰计算确定。

5.评审额在5000万元至1亿元(含),基本付费率按1‰计算确定。

6.评审额在1亿元以上部分,按基本付费率0.5‰计算确定。

7.同一中介机构对同一主管部门的同类项目进行集中评审的,按5000万元为一个包分解成若干个包,并按上述标准的80%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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