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上实环保有限公司消防系统聘请第三方维保单位进行维保的采购项目公开比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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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上实环保有限公司消防系统聘请第三方维保单位进行维保的采购项目公开比选文件

各比选单位:

我 (略) 固体废物综合处置中心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运营单位,因现场需要, (略) 场公开比选消防系统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维保单位进行维保的采购项目服务。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略) 固体废物综合处置中心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项目地点: (略) (略) 镇金星村

采购单位: (略)

项目规模:建设规模为近期1200吨/日,远期800吨/日,分两期建设,一期建成投产处理量1200t/d,配置2台600t/d机械炉排焚烧炉+1台25MW凝气式汽轮发电机组以及对应的配套系统,配套800m3/d渗沥液处理站。

本项目选用的焚烧炉技术为机械式炉排炉,发电机组为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实现两台垃圾焚烧余热锅炉产生的蒸汽利用;烟气处理采用“半干法+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SNCR+SCR”工艺;废水处理采用“预处理+厌氧+二级生化+纳滤+超滤+RO反渗透”工艺。同时本项目在烟气处理系统采用了全国先进工艺,即同时采用非选择性催化还原(SNCR)+选择性催化还原(SCR),此工艺的采用可以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产生的氮氧化物低于国家排放标准中要求的限值。

二、比选报价范围

2.1报价范围: (略) 消防系统维保,具体详见下表(见附件)。(报价包括但不限于)

2.2完工时间:**日(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2.3服务地点:比选人指定服务地点

(略) (略) 镇 (略) 固体废物综合处置中心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内

三、比选单位资格要求

3.1比选单位须为中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比选单位近3年内(**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事故(须提供承诺书);

3.3自**日以来,连续三年每年不少于一个消防维保的业绩证明,并且在服务期限内未出现重大的安全问题,提供用户证明及联系人或提供合同复印件。

四、其他相关事宜

※付款方式: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方完成了全年的维保事项;*方在合同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方收到发票确认无误60天内支付全额服务费。

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含税总价合同

验收标准:保证现场消防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及维修排故、日常检查、定期检查和定期保养以及维保记录的完善。(除日常的维保外,*方在接到*方紧急维保任务时,*方必须在2小时之内响应。)

具体评分细则如下:(见附件)

最高限价:5.2万元。

比选截止时间:**日15:00

比选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要求递交电子文档*份、报价资料正本*份。

比价文件递交地址: (略) (略) 镇 (略) 固体废物综合处置中心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管理区办公楼二楼综合部办公室;邮寄地址: (略) (略) 镇 (略) 固体废物综合处置中心。

联系人:李沁芮,联系电话:*,邮箱:*@*q.com。

※供应商在响应后进行第一次报价,第一次报价后可以在二次报价截止时间内进行第二次报价,在比选文件约定的二次报价截止时间后不得更改;第二次报价为评标有效价(只报一次的以第一次为准),第二次报价采用密封形式报价,评标时在监督下现场启封。

※本项目采购信息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官网同步公开发布和四川上实 (略) 官网同步公开

备注:报价表中应明确各项报价的含税价、不含税价、税率、税金,并注明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比选单位报价时一并提供以下资料:

1、证明比选单位为中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授权书;

2、证明比选单位近3年内(从**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事故(须提供承诺书);

3、比选单位**日以来至少每年有一个消防维保项目的业绩证明资料,随报价文件提供合同扫描件证明资料(文件中应体现项目规模、合同范围等信息),并且在服务期限内未出现重大的安全问题;

4、比选单位提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相应资质证明文件;

5、比选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略)


各比选单位:

我 (略) 固体废物综合处置中心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运营单位,因现场需要, (略) 场公开比选消防系统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维保单位进行维保的采购项目服务。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略) 固体废物综合处置中心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项目地点: (略) (略) 镇金星村

采购单位: (略)

项目规模:建设规模为近期1200吨/日,远期800吨/日,分两期建设,一期建成投产处理量1200t/d,配置2台600t/d机械炉排焚烧炉+1台25MW凝气式汽轮发电机组以及对应的配套系统,配套800m3/d渗沥液处理站。

本项目选用的焚烧炉技术为机械式炉排炉,发电机组为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实现两台垃圾焚烧余热锅炉产生的蒸汽利用;烟气处理采用“半干法+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SNCR+SCR”工艺;废水处理采用“预处理+厌氧+二级生化+纳滤+超滤+RO反渗透”工艺。同时本项目在烟气处理系统采用了全国先进工艺,即同时采用非选择性催化还原(SNCR)+选择性催化还原(SCR),此工艺的采用可以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产生的氮氧化物低于国家排放标准中要求的限值。

二、比选报价范围

2.1报价范围: (略) 消防系统维保,具体详见下表(见附件)。(报价包括但不限于)

2.2完工时间:**日(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2.3服务地点:比选人指定服务地点

(略) (略) 镇 (略) 固体废物综合处置中心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内

三、比选单位资格要求

3.1比选单位须为中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比选单位近3年内(**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事故(须提供承诺书);

3.3自**日以来,连续三年每年不少于一个消防维保的业绩证明,并且在服务期限内未出现重大的安全问题,提供用户证明及联系人或提供合同复印件。

四、其他相关事宜

※付款方式: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方完成了全年的维保事项;*方在合同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方收到发票确认无误60天内支付全额服务费。

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含税总价合同

验收标准:保证现场消防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及维修排故、日常检查、定期检查和定期保养以及维保记录的完善。(除日常的维保外,*方在接到*方紧急维保任务时,*方必须在2小时之内响应。)

具体评分细则如下:(见附件)

最高限价:5.2万元。

比选截止时间:**日15:00

比选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要求递交电子文档*份、报价资料正本*份。

比价文件递交地址: (略) (略) 镇 (略) 固体废物综合处置中心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管理区办公楼二楼综合部办公室;邮寄地址: (略) (略) 镇 (略) 固体废物综合处置中心。

联系人:李沁芮,联系电话:*,邮箱:*@*q.com。

※供应商在响应后进行第一次报价,第一次报价后可以在二次报价截止时间内进行第二次报价,在比选文件约定的二次报价截止时间后不得更改;第二次报价为评标有效价(只报一次的以第一次为准),第二次报价采用密封形式报价,评标时在监督下现场启封。

※本项目采购信息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官网同步公开发布和四川上实 (略) 官网同步公开

备注:报价表中应明确各项报价的含税价、不含税价、税率、税金,并注明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比选单位报价时一并提供以下资料:

1、证明比选单位为中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授权书;

2、证明比选单位近3年内(从**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事故(须提供承诺书);

3、比选单位**日以来至少每年有一个消防维保项目的业绩证明资料,随报价文件提供合同扫描件证明资料(文件中应体现项目规模、合同范围等信息),并且在服务期限内未出现重大的安全问题;

4、比选单位提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相应资质证明文件;

5、比选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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