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医药大学学生宿舍13号楼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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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中医药大学学生宿舍13号楼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 1
    招标/资审公告
  2. 2
    补充通知
  3. 3
    开标记录
  4. 4
    候选人公示
  5. 5
    交易结果公告
  6. 6
    工业项目
    福建中医药大学学生宿舍13号楼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福建中医药大学 的编号为 E*3001 的 福建中医药大学学生宿舍13号楼项目(设计) 已由 中共福建中医药大学委员会 以 中共福建中医药大学委员会常委会议纪要第23次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建中医药大学 ,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中科标禾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 福建中医药大学学生宿舍13号楼项目(设计) ;

    2.2.建设地点: 福建中医药大学旗山校区内 ;

    2.3.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建筑面积28907.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6524.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383.5平方米。地上11层、地下1层。主要建设内容有:主体工程、道路、给排水、供电、照明、通讯、土石方、绿化景观等室外配套设施和公用工程;

    2.4.投资总额人民币 *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元;

    2.5.招标类型: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

    初步设计(含概算及规划许可证办理)及施工图设计(含各专项设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后续设计服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及工程竣工验收配合,并配合委托人办理相关报批工作及发包人要求的其它服务。工程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本合同相应设计阶段的规定要求,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效的相关规定

    2.6.2.内容:

    包括但不仅限于:建筑设计、结构设计、工艺设计、智能化设计、道路设计、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电气系统、通风系统、弱电系统、空调系统、人防工程、管线综合设计、装饰工程设计、绿建等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所有专业工程设计
    ;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
    以上各专业工程,后续设计服务及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设计内容专业工程,具体设计内容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专业工程。

    2.7.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 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23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 资质;

    3.2.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如以结构专业为主的工程设计项目可由不低于 / 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担任设计负责人,《设计招标文件》中对应处进行相应修改);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 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
    (建筑面积、层数、造价等);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09:00:00 至 ** 09: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2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 下载/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

    4.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 0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0元。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记名投票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 09:30:00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 (略) 相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或(3) (略) 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或(4)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如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现场须提交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保单的原件,不用另外密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38000元人民币。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递交的投标文件指的是资格审查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 09:30:00,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

    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 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8.费用

    8.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 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8.3. 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cn)、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
    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中医药大学 ;

    地址: (略) 闽侯上街邱阳路1号 ,邮编: * ;

    电话: * 传真: / ;

    联系人: 魏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中科标禾 (略)

    地址: (略) 鼓楼 (略) 奥体中心体育场西区1-3四楼 ,邮编: *;

    电话: *、0591-* 传真: /;

    联系人: 黄女士。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中国 (略) 闽侯县支行 ;

    帐户名称: 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帐 号: *28。


    交易中心名称: 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 闽侯县甘蔗 (略) 民广场旁科技中心一层。


  1. 1
    招标/资审公告
  2. 2
    补充通知
  3. 3
    开标记录
  4. 4
    候选人公示
  5. 5
    交易结果公告
  6. 6
    工业项目
    福建中医药大学学生宿舍13号楼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福建中医药大学 的编号为 E*3001 的 福建中医药大学学生宿舍13号楼项目(设计) 已由 中共福建中医药大学委员会 以 中共福建中医药大学委员会常委会议纪要第23次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建中医药大学 ,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中科标禾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 福建中医药大学学生宿舍13号楼项目(设计) ;

    2.2.建设地点: 福建中医药大学旗山校区内 ;

    2.3.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建筑面积28907.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6524.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383.5平方米。地上11层、地下1层。主要建设内容有:主体工程、道路、给排水、供电、照明、通讯、土石方、绿化景观等室外配套设施和公用工程;

    2.4.投资总额人民币 *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元;

    2.5.招标类型: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

    初步设计(含概算及规划许可证办理)及施工图设计(含各专项设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后续设计服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及工程竣工验收配合,并配合委托人办理相关报批工作及发包人要求的其它服务。工程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本合同相应设计阶段的规定要求,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效的相关规定

    2.6.2.内容:

    包括但不仅限于:建筑设计、结构设计、工艺设计、智能化设计、道路设计、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电气系统、通风系统、弱电系统、空调系统、人防工程、管线综合设计、装饰工程设计、绿建等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所有专业工程设计
    ;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
    以上各专业工程,后续设计服务及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设计内容专业工程,具体设计内容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专业工程。

    2.7.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 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23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 资质;

    3.2.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如以结构专业为主的工程设计项目可由不低于 / 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担任设计负责人,《设计招标文件》中对应处进行相应修改);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 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
    (建筑面积、层数、造价等);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09:00:00 至 ** 09: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2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 下载/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

    4.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 0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0元。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记名投票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 09:30:00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 (略) 相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或(3) (略) 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或(4)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如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现场须提交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保单的原件,不用另外密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38000元人民币。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递交的投标文件指的是资格审查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 09:30:00,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

    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 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8.费用

    8.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 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8.3. 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cn)、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
    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中医药大学 ;

    地址: (略) 闽侯上街邱阳路1号 ,邮编: * ;

    电话: * 传真: / ;

    联系人: 魏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中科标禾 (略)

    地址: (略) 鼓楼 (略) 奥体中心体育场西区1-3四楼 ,邮编: *;

    电话: *、0591-* 传真: /;

    联系人: 黄女士。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中国 (略) 闽侯县支行 ;

    帐户名称: 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帐 号: *28。


    交易中心名称: 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 闽侯县甘蔗 (略) 民广场旁科技中心一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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