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生态环境局随州市环境质量监测站点电子围栏建设一期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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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生态环境局随州市环境质量监测站点电子围栏建设一期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略) 生态 (略) 环境质量监测站点电子围栏建设(一期)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 09:21|发布单位:湖北 (略)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项目监管地: (略) 本级|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略) 环境质量监测站点电子围栏建设(一期)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供应商客户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044

2、采购计划备案号:随采计备[2024]00345号

3、项目名称: (略) 环境质量监测站点电子围栏建设(一期)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90.0(万元)

6、最高限价:90.0(万元)

7、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招标文件说明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2)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其他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比例扣除,价格扣除比例为:10%(货物服务10%-20%);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比例扣除,价格扣除比例为:6%(货物服务4%-6%);3.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对符合鄂财采发〔2022〕5号文第二条规定享受上限评审优惠的小微企业,还应提供符合该条款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否则在评审时不享受上述评审优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无(2)电信、银行、保险、石油石化、 (略) 级分支机构参加的, (略) 授权;;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供应商客户端

3、方式:

使用供应商客户端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 (略)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注册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通过登录供应商客户端点击项目参与(未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点击项目参与的投标人将无法提交投标文件)。非注册供应商应办理注册手续。注册网站:http://**;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日23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 (略)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 (略) 政府电子采购云平台”按照操作提示提交

五、开启

1、时间:**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曾都区神农大道北侧商业A区101号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否; 2.资金来源:市级财政性资金;3.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4.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5.为支持扶持中小微企业及推进“政采贷”政策落实, (略) 已开通“政采贷”业务的银行有9家,联系方式如下:邮储银行:刘勇*;随州工行:任永平*;随州建行:张慧芬*;随州农行:万欣 *,0722-*;湖北银行:雷洋 *;随州交行:汪彩云 *;汉口银行随州分行:杨力*;随州中行:喻强威 *;随州农商行:李泽坤 *,李小飞*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生态环境局

地 址: (略) 曾都区清河路2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 (略)

地 址: (略) 曾都区神农大道北侧商业A区101号(文峰湖岸新城正门口右手)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志刚

电 话:*

(略) 生态 (略) 环境质量监测站点电子围栏建设(一期)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 09:21|发布单位:湖北 (略)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项目监管地: (略) 本级|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略) 环境质量监测站点电子围栏建设(一期)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供应商客户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044

2、采购计划备案号:随采计备[2024]00345号

3、项目名称: (略) 环境质量监测站点电子围栏建设(一期)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90.0(万元)

6、最高限价:90.0(万元)

7、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招标文件说明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2)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其他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比例扣除,价格扣除比例为:10%(货物服务10%-20%);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比例扣除,价格扣除比例为:6%(货物服务4%-6%);3.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对符合鄂财采发〔2022〕5号文第二条规定享受上限评审优惠的小微企业,还应提供符合该条款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否则在评审时不享受上述评审优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无(2)电信、银行、保险、石油石化、 (略) 级分支机构参加的, (略) 授权;;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供应商客户端

3、方式:

使用供应商客户端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 (略)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注册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通过登录供应商客户端点击项目参与(未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点击项目参与的投标人将无法提交投标文件)。非注册供应商应办理注册手续。注册网站:http://**;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日23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 (略)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 (略) 政府电子采购云平台”按照操作提示提交

五、开启

1、时间:**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曾都区神农大道北侧商业A区101号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否; 2.资金来源:市级财政性资金;3.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4.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5.为支持扶持中小微企业及推进“政采贷”政策落实, (略) 已开通“政采贷”业务的银行有9家,联系方式如下:邮储银行:刘勇*;随州工行:任永平*;随州建行:张慧芬*;随州农行:万欣 *,0722-*;湖北银行:雷洋 *;随州交行:汪彩云 *;汉口银行随州分行:杨力*;随州中行:喻强威 *;随州农商行:李泽坤 *,李小飞*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生态环境局

地 址: (略) 曾都区清河路2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 (略)

地 址: (略) 曾都区神农大道北侧商业A区101号(文峰湖岸新城正门口右手)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志刚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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