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民族学校学生食堂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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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化县民族学校学生食堂改造项目

投标邀请书(招标编号:YHWNH[2024]011号)

至:

福建 (略) ; (略) ; (略) (略) ; 福建欣 (略)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化县民族学校学生食堂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宁化县教育局批复【2024】016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宁化县民族学校, 建设资金来源校安资金和学校自筹,招标人为宁化县民族学校,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义和伟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宁化县民族学校食堂;

2.2. 工程建设规模:对学校食堂进行改造,更新设施设备,投资约23万元,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招标控制价;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装饰装修工程;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1)高度5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高度7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3)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4)单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5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 (略) 对工期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2)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6月21 日 09 时 00 分 00 秒至 2024 年6月25日 17 时30 分 00 秒到义和伟 (略) (地址:宁化县翠江镇碧桂园20幢101室)购买招标文件,节假日不休。报名资料费每份人民币3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账;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仟*佰元整(¥15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形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4 年7月1日15时 30 分,提交地点:义和伟 (略) (地址:宁化县翠江镇碧桂园20幢101室);

7.2. 递交投标文件的要求: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购买招标文件的缴款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宁化县邹屋坝29号

邮编:*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义和伟 (略)

地址:宁化县翠江镇碧桂园20幢101室,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

联系人:小邱

投标邀请书(招标编号:YHWNH[2024]011号)

至:

福建 (略) ; (略) ; (略) (略) ; 福建欣 (略)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化县民族学校学生食堂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宁化县教育局批复【2024】016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宁化县民族学校, 建设资金来源校安资金和学校自筹,招标人为宁化县民族学校,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义和伟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宁化县民族学校食堂;

2.2. 工程建设规模:对学校食堂进行改造,更新设施设备,投资约23万元,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招标控制价;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装饰装修工程;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1)高度5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高度7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3)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4)单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5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 (略) 对工期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2)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6月21 日 09 时 00 分 00 秒至 2024 年6月25日 17 时30 分 00 秒到义和伟 (略) (地址:宁化县翠江镇碧桂园20幢101室)购买招标文件,节假日不休。报名资料费每份人民币3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账;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仟*佰元整(¥15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形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4 年7月1日15时 30 分,提交地点:义和伟 (略) (地址:宁化县翠江镇碧桂园20幢101室);

7.2. 递交投标文件的要求: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购买招标文件的缴款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宁化县邹屋坝29号

邮编:*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义和伟 (略)

地址:宁化县翠江镇碧桂园20幢101室,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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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小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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