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垃圾中转处置弱电设施设备提升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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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垃圾中转处置弱电设施设备提升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 (略) 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审批(财政审批编号:湖财采确[2024]10418号), (略) 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就垃圾中转处置弱电设施设备提升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浙华采字【2024】hzx-9018号

二、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项目概况:

序号

采购内容

单位

数量

预算金额

(人民币)

备注

1

垃圾中转处置弱电设施设备提升服务

1

25万元

详见采购需求

注:磋商报价超预算为无效报价

五、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日—**日(北京时间)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①网上发送。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磋商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代理机构邮箱:*@*q.com,报名资料于当日16点30分后收到的,视为下一个工作日收到,报名受理回执将以电子邮件形式进行反馈,逾期不予受理。

②线下发送。供应商携带资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磋商文件。

3.获取文件时请将以下资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需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件发邮箱):

3.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

3.2、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与授权人身份证;

3.3、投标报名表(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传真号码以及邮箱等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

注:报名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作资格审查,只负责接受报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评标开始前)将对各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最终根据响应文件决定。

七、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日14:30(北京时间)

八、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址:浙江 (略) 开标室( (略) 吴兴区星洲国际10幢5楼)

九、磋商开始时间:**日14:30(北京时间)

十、磋商地址:浙江 (略) ( (略) 吴兴区星洲国际10幢5楼)

十一、其他事项: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依法获取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期届满后 1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十二、联系方式

1.代理机构名称:浙江 (略)

联系人:*锦赟 联系电话:0572-* 传真:0572-*

地址: (略) 吴兴区星洲国际10幢5楼

2.采购人名称: (略) 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0572-*

地址: (略) 吴兴区环城西路31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 (略) 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审批(财政审批编号:湖财采确[2024]10418号), (略) 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就垃圾中转处置弱电设施设备提升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浙华采字【2024】hzx-9018号

二、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项目概况:

序号

采购内容

单位

数量

预算金额

(人民币)

备注

1

垃圾中转处置弱电设施设备提升服务

1

25万元

详见采购需求

注:磋商报价超预算为无效报价

五、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日—**日(北京时间)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①网上发送。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磋商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代理机构邮箱:*@*q.com,报名资料于当日16点30分后收到的,视为下一个工作日收到,报名受理回执将以电子邮件形式进行反馈,逾期不予受理。

②线下发送。供应商携带资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磋商文件。

3.获取文件时请将以下资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需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件发邮箱):

3.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

3.2、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与授权人身份证;

3.3、投标报名表(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传真号码以及邮箱等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

注:报名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作资格审查,只负责接受报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评标开始前)将对各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最终根据响应文件决定。

七、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日14:30(北京时间)

八、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址:浙江 (略) 开标室( (略) 吴兴区星洲国际10幢5楼)

九、磋商开始时间:**日14:30(北京时间)

十、磋商地址:浙江 (略) ( (略) 吴兴区星洲国际10幢5楼)

十一、其他事项: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依法获取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期届满后 1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十二、联系方式

1.代理机构名称:浙江 (略)

联系人:*锦赟 联系电话:0572-* 传真:0572-*

地址: (略) 吴兴区星洲国际10幢5楼

2.采购人名称: (略) 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0572-*

地址: (略) 吴兴区环城西路3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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