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区政务服务中心部分办公区域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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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区政务服务中心部分办公区域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长乐区政务服务中心部分办公区域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 长乐区政务服务中心部分办公区域改造工程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公告内容
投标邀请书

招标项目编号:鑫之源建招[2024]058号

(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略) (略) 、福建 (略) 、 (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乐区政务服务中心部分办公区域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 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略) 长乐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略) 长乐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鑫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略) 长乐区 ;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元,K值为10%,发包价为*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

(2)招标类型: 专业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长乐区政务服务中心部分办公区域改造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合同额 2000 万元以下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以及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的施工;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工程合同额100~1000万的装饰装修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设计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级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专业承包资质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 /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受到邀请参加投标者,于**日至**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09 时 00分至 12 时00分,下午 14 时30分至 17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鑫 (略) (地址: (略) 晋安区福新支路福新楼4层)持本邀请函报名并领取招标资料。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1500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指定账户,②或纸质银行保函形式, (略) 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日09时30 分(北京时间),在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提交 (略) 晋安区福新支路福新楼4层。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密封不符合投标须知第20.5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绝接收。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日17 时00分前以邮件形式予以确认是否参加投标(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 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长乐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地址: (略) 长乐区首占镇和谐路57号(财富广场1#1a#楼) ,

邮编:* ;

电话: 0591-* ;

联系人: 冯工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鑫 (略) ;

地址: (略) 晋安区福新支路福新楼4层,邮编:* ;

电话: * ;

联系人:程工 。

监管部门或机构名称: (略) 长乐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地点: (略) 长乐区首占镇和谐路57号(财富广场1#1a#楼)


开标地点: (略) 晋安区福新支路福新楼4层(福建鑫 (略) 开标室)

长乐区政务服务中心部分办公区域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 长乐区政务服务中心部分办公区域改造工程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公告内容
投标邀请书

招标项目编号:鑫之源建招[2024]058号

(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略) (略) 、福建 (略) 、 (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乐区政务服务中心部分办公区域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 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略) 长乐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略) 长乐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鑫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略) 长乐区 ;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元,K值为10%,发包价为*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

(2)招标类型: 专业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长乐区政务服务中心部分办公区域改造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合同额 2000 万元以下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以及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的施工;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工程合同额100~1000万的装饰装修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设计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级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专业承包资质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 /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受到邀请参加投标者,于**日至**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09 时 00分至 12 时00分,下午 14 时30分至 17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鑫 (略) (地址: (略) 晋安区福新支路福新楼4层)持本邀请函报名并领取招标资料。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1500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指定账户,②或纸质银行保函形式, (略) 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日09时30 分(北京时间),在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提交 (略) 晋安区福新支路福新楼4层。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密封不符合投标须知第20.5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绝接收。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日17 时00分前以邮件形式予以确认是否参加投标(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 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长乐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地址: (略) 长乐区首占镇和谐路57号(财富广场1#1a#楼) ,

邮编:* ;

电话: 0591-* ;

联系人: 冯工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鑫 (略) ;

地址: (略) 晋安区福新支路福新楼4层,邮编:* ;

电话: * ;

联系人:程工 。

监管部门或机构名称: (略) 长乐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地点: (略) 长乐区首占镇和谐路57号(财富广场1#1a#楼)


开标地点: (略) 晋安区福新支路福新楼4层(福建鑫 (略) 开标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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