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咨卓越工程师学院实训基地建设方案两阶段招标第一阶段实施方案征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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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咨卓越工程师学院实训基地建设方案两阶段招标第一阶段实施方案征集招标公告

中国 (略) 委托中咨(北京) (略) 拟对中咨卓 (略) 实训基地建设方案项目以两阶段招标方式组织采购,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现已具备一阶段招标条件,欢迎合格的潜在供应商前来参与投标。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咨卓 (略) 实训基地建设方案

2.建设背景:

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面向急需关键领域,培养行业领军人才,2022年,教育部开展国家卓 (略) 建设工作。至2023年9月,共有2批次、32家高校和企业入选。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浪潮下,工程新业态呈现蓬勃发展之势,要求工程师具备多专业复合能力和不断更新知识体系的能力。在此背景下,中咨卓 (略) 现准备建设实训基地, (略) “国家高端智库”的平台优势,打造工程咨询领域中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实训环节,积极探索人才培养模式,建设智慧化、智能化的实训基地, (略) 实践教学活动的重要场所和载体。

3.项目预算金额:*元

4.合同履行期限:约12个月,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二、招标内容

第一阶段:1、投标人按要求提供实施方案技术文件,招标人可以通过沟通、商讨和论证,采用并优化已经提交的技术文件,据此形成技术方案,作为第二阶段招标文件中的技术标准和要求。2、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文件不得含有专利、专有工艺等,如属于专利或专用工艺在技术文件中未进行说明的,对招标人后续招标工作造成影响的,需赔偿招标人的实际损失。3、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文件,招标人有权在本项目中无偿使用,投标人不得向招标人索取关于技术建议书的任何费用。4、投标人需解答招标人对与技术文件的疑问,提供解决方案(如有)。6、投标人按照实施方案征集文件的要求提供实施方案技术文件,符合投标资格条件且第一阶段递交了技术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第二阶段投标。

第二阶段:1、招标人完成招标文件的编制后,向符合资格条件且按要求参与第一阶段投标的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2、第一阶段递交技术文件的投标人可以不参加第二阶段的投标,并无需承担责任。但已提供的实施方案技术文件,招标人有权在本项目中无偿使用。3、投标人按照第二阶段的招标文件的要求开展第二阶段投标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 (略) ,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投标人信誉良好,在近三年参与的所有经济活动中“信用中国”网站有被列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及“中国 (略) ”网站有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发生合同违约情况,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事故、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略) 页截图、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审计报告或2023年6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6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的凭证)

6.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知识产权及保密要求

1.本项目在一阶段实施方案征集及第二阶段投标实施过程中,如因其采用的实施方案等方面发生侵犯专利权的行为而引起索赔或诉讼,则实施方案投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并保障招标人免于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害和损失,投标人需提供相应承诺函,加盖公章;

2.本次实施方案的使用权和修订权为招标人所有,招标人为便于本项目实施,可能会修订、复制、印刷本次实施方案部分或全部资料,招标人不必事先通知实施方案投标人或另外征得实施方案投标人同意。实施方案投标人不得以知识产权为理由,向招标人索取报酬或提出索赔。(投标人需提供相应承诺函,加盖公章);

3.拟参与本次征集实施方案投标人应严格遵守招标人的相关保密要求,招标人为征集实施方案所公开的技术资料仅授权实施方案投标人用于本项目,不得外传。(投标人需提供保密及相关承诺函,加盖公章)。

未提供以上承诺函的投标人将会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五、一阶段实施方案征集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6月2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海淀区 (略) 32号中咨大厦南配楼517。

3.方式:(1)现场获取:获取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①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略) 出具);③文件获取登记表(现场填写);

(2)网上获取:有意向报名的供应商请发送报名资料(①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略) 出具);③文件获取登记表(联系招标代理获取)至 *@*63.com领取文件。

六、实施方案技术文件的递交

1.实施方案技术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8日16:00,逾期递交将会被拒绝。

2.地点: (略) 海淀区 (略) 32号中咨大厦南配楼5层517。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 (略) (http://**)、中国 (略) 官网(/) (略) (http://**)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中国 (略)

地 址: (略) 海淀区 (略) 32号。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咨(北京) (略)

地  址: (略) 海淀区 (略) 32号中咨大厦1号楼

联系方式:胡安 010-*

邮 箱:*@*63.com 

中国 (略) 委托中咨(北京) (略) 拟对中咨卓 (略) 实训基地建设方案项目以两阶段招标方式组织采购,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现已具备一阶段招标条件,欢迎合格的潜在供应商前来参与投标。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咨卓 (略) 实训基地建设方案

2.建设背景:

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面向急需关键领域,培养行业领军人才,2022年,教育部开展国家卓 (略) 建设工作。至2023年9月,共有2批次、32家高校和企业入选。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浪潮下,工程新业态呈现蓬勃发展之势,要求工程师具备多专业复合能力和不断更新知识体系的能力。在此背景下,中咨卓 (略) 现准备建设实训基地, (略) “国家高端智库”的平台优势,打造工程咨询领域中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实训环节,积极探索人才培养模式,建设智慧化、智能化的实训基地, (略) 实践教学活动的重要场所和载体。

3.项目预算金额:*元

4.合同履行期限:约12个月,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二、招标内容

第一阶段:1、投标人按要求提供实施方案技术文件,招标人可以通过沟通、商讨和论证,采用并优化已经提交的技术文件,据此形成技术方案,作为第二阶段招标文件中的技术标准和要求。2、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文件不得含有专利、专有工艺等,如属于专利或专用工艺在技术文件中未进行说明的,对招标人后续招标工作造成影响的,需赔偿招标人的实际损失。3、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文件,招标人有权在本项目中无偿使用,投标人不得向招标人索取关于技术建议书的任何费用。4、投标人需解答招标人对与技术文件的疑问,提供解决方案(如有)。6、投标人按照实施方案征集文件的要求提供实施方案技术文件,符合投标资格条件且第一阶段递交了技术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第二阶段投标。

第二阶段:1、招标人完成招标文件的编制后,向符合资格条件且按要求参与第一阶段投标的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2、第一阶段递交技术文件的投标人可以不参加第二阶段的投标,并无需承担责任。但已提供的实施方案技术文件,招标人有权在本项目中无偿使用。3、投标人按照第二阶段的招标文件的要求开展第二阶段投标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 (略) ,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投标人信誉良好,在近三年参与的所有经济活动中“信用中国”网站有被列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及“中国 (略) ”网站有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发生合同违约情况,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事故、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略) 页截图、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审计报告或2023年6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6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的凭证)

6.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知识产权及保密要求

1.本项目在一阶段实施方案征集及第二阶段投标实施过程中,如因其采用的实施方案等方面发生侵犯专利权的行为而引起索赔或诉讼,则实施方案投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并保障招标人免于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害和损失,投标人需提供相应承诺函,加盖公章;

2.本次实施方案的使用权和修订权为招标人所有,招标人为便于本项目实施,可能会修订、复制、印刷本次实施方案部分或全部资料,招标人不必事先通知实施方案投标人或另外征得实施方案投标人同意。实施方案投标人不得以知识产权为理由,向招标人索取报酬或提出索赔。(投标人需提供相应承诺函,加盖公章);

3.拟参与本次征集实施方案投标人应严格遵守招标人的相关保密要求,招标人为征集实施方案所公开的技术资料仅授权实施方案投标人用于本项目,不得外传。(投标人需提供保密及相关承诺函,加盖公章)。

未提供以上承诺函的投标人将会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五、一阶段实施方案征集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6月2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海淀区 (略) 32号中咨大厦南配楼517。

3.方式:(1)现场获取:获取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①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略) 出具);③文件获取登记表(现场填写);

(2)网上获取:有意向报名的供应商请发送报名资料(①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略) 出具);③文件获取登记表(联系招标代理获取)至 *@*63.com领取文件。

六、实施方案技术文件的递交

1.实施方案技术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8日16:00,逾期递交将会被拒绝。

2.地点: (略) 海淀区 (略) 32号中咨大厦南配楼5层517。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 (略) (http://**)、中国 (略) 官网(/) (略) (http://**)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中国 (略)

地 址: (略) 海淀区 (略) 32号。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咨(北京) (略)

地  址: (略) 海淀区 (略) 32号中咨大厦1号楼

联系方式:胡安 010-*

邮 箱:*@*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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