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妇幼保健院His、集成平台等软件维保服务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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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妇幼保健院His、集成平台等软件维保服务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His、集成平台等软件维保服务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采购单位 (略) (略)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日 10:58
预算金额 ¥2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利州区滨河北路二段5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刘先生、*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利州区万达中心16楼14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高女士、0839-*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略) (略)

项目名称: (略) (略) His、集成平台等软件维保服务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我院HIS、EMR、集成平台等系统是用的由联众 (略) 开发,该系统需要定期维护, (略) 业务的正常运行。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26.*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一)该软件由联众 (略) 研制并开发,具有该软件著作权证书,且公司未授权其他第三方进行产品的维护更新;

(二)该公司拥有该系统的知识产权及程序源代码,基于不侵犯原系统开发商知识产权的考虑,避免知识产权及相关法律法规风险。

(三)因不同厂家系统开发技术不同,数据不能兼容,若使用其他厂家进行升级维保服务,则需重新采购其他厂商系统,成本过高。 (略) HIS系统的安全性、兼容性、统一性、连续性、稳定性以及延续性。

(四)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联众 (略)

地址: (略) 余杭区五常街道向往街291号创智一号5号楼7-9层

三、公示期限

**日 至 **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 (略) (略)      

地址: (略) 利州区滨河北路二段51号        

联系方式:刘先生、*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 (略)             

地 址: (略) 利州区万达中心16楼14号            

联系方式:高女士、0839-*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His、集成平台等软件维保服务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采购单位 (略) (略)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日 10:58
预算金额 ¥2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利州区滨河北路二段5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刘先生、*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利州区万达中心16楼14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高女士、0839-*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略) (略)

项目名称: (略) (略) His、集成平台等软件维保服务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我院HIS、EMR、集成平台等系统是用的由联众 (略) 开发,该系统需要定期维护, (略) 业务的正常运行。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26.*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一)该软件由联众 (略) 研制并开发,具有该软件著作权证书,且公司未授权其他第三方进行产品的维护更新;

(二)该公司拥有该系统的知识产权及程序源代码,基于不侵犯原系统开发商知识产权的考虑,避免知识产权及相关法律法规风险。

(三)因不同厂家系统开发技术不同,数据不能兼容,若使用其他厂家进行升级维保服务,则需重新采购其他厂商系统,成本过高。 (略) HIS系统的安全性、兼容性、统一性、连续性、稳定性以及延续性。

(四)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联众 (略)

地址: (略) 余杭区五常街道向往街291号创智一号5号楼7-9层

三、公示期限

**日 至 **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 (略) (略)      

地址: (略) 利州区滨河北路二段51号        

联系方式:刘先生、*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 (略)             

地 址: (略) 利州区万达中心16楼14号            

联系方式:高女士、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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