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年常年法律顾问及法律诉讼框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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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年常年法律顾问及法律诉讼框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2024-2027年常年法律顾问及法律(诉讼)框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华能 (略) 广西分公司2024-2027年常年法律

顾问及法律(诉讼)框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82)

项目所在地区: (略)

1. 招标条件

华能 (略) 广西分公司2024-2027年常年法律顾问及法律(诉讼)框架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 (略) 广西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为保证华能 (略) 广西分公司(含下属基层单位,包括广西清能、北部湾公司、桂林燃机、 (略) 等单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在发生法律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时妥善应对,维护公司合法利益。根据公司法律服务实际情况,需要聘用实践经验丰富的专业法律服务机构在出现重大法律问题时提供指导、咨询、应对建议和方案,发生法律纠纷时全权代理处理,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2.2采购内容

2.2.1常年法律服务工作

2.2.1.1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担任公司常年法律顾问,解答各项咨询;驻场律师现场法律服务;为公司经营管理中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协助草拟、审查、修改各类合同文本和其他对内及对外的法律事务文书;参与重大经济项目、重要合同的谈判、协商、签约等;为公司防范法律风险提出建议;结合有关法律规定,协助招标人建立、健全内部相关规章制度,优化合规管理机制;根据招标人指示,列席、见证招标人召开的重大会议,并就涉法会议事项提供全程法律咨询服务;就招标人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参与非诉讼谈判、协商、调解;协助招标人所属基层单位处理突发法律纠纷;协助公司对有关人员进行法律培训,包括应招标人要求的法律专题讲座;招标人委托的其他日常性法律事务等。

2.2.1.2非诉讼专项法律服务,为公司重大生产经营项目(如资产收购处置、企业并购重组、融资)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开展尽职调查,提供决策所需法律支持,协助草拟、审查有关法律文件,出具法律意见书、研究交易模式和交易方案、涉法税务筹划等。

2.2.2法律(诉讼)服务工作

在合同期内,为招标人提供所有涉诉法律服务及可能涉诉纠纷的法律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2.2.2.1为招标人基建、生产、经营和管理等工作中出现的重大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咨询、应对建议和方案;

2.2.2.2为招标人在基建、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涉及的各类纠纷、仲裁、涉诉案件提供举证、沟通、调解等服务;

2.2.2.3为招标人在基建、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涉及的各类纠纷、诉讼案件提供法律支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必要时向对方出具律师函,办理反诉等相关事宜;

2.2.2.4对于仲裁和诉讼案件,全权作为代理人代为参加诉讼、仲裁:

(1)代理事项:

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出具法律意见,为招标人的决策给予参考建议;作为诉讼代理人,代为参加诉讼活动(一审、二审、再审、发回重审一审、发回重审二审、执行、仲裁等阶段),提供法律代理服务。

(2)代理权限:

代理权限:包括一般代理与特别代理。

一般代理(包括代为起诉、陈述事实、参与庭审、辩论和调解);

特别代理(代为承认、增加、变更或放弃诉讼请求;代为提起上诉、反诉、进行调解或者和解;代为申请执行;代为签署、送达、接收法律文书等)。

2.2.2.5根据招标人工作需要处理其他与法律相关的事务。

2.3履约期限

自中标后与招标人正式订立合同生效之日起,共36个月(若已代理案件还在审理中,针对该案件履约期限延期至案件审理结束并执行完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略)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司法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代理过1项及以上标的金额1亿元及以上的非金融诉讼案件(含正在实施的),须提供判决书或裁决书或裁定书或原告起诉状或应诉通知书等能够反映投标人业绩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3.2.3拟投入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需具有10年及以上律师执业经历,并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团队其他成员需具有5年及以上律师执业经历,并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

3.2.4其他要求:投标人应具有30名及以上执业律师并提供证明材料。

3.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日09时00分起至**日17时00分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

标段"华能 (略) 广西分公司2024-2027年常年法律顾问及法律(诉讼)框架服务项目标段包1"售价: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日09时00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 (略) 电子商务平台(http://**)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 (略) 电子商务平台(http://**)。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电子商务平台http://**)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注册、登录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录: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

7.4.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能 (略) 广西分公司

地 址: (略) 青秀区金浦路20号广西国际金融中心

联 系 人:欧阳

电 话:0771-*

电子邮件:*@*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 址: (略) 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 系 人:高先生

电 话:*转8212

电子邮件:*@*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名) (盖章)

,广西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2024-2027年常年法律顾问及法律(诉讼)框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华能 (略) 广西分公司2024-2027年常年法律

顾问及法律(诉讼)框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82)

项目所在地区: (略)

1. 招标条件

华能 (略) 广西分公司2024-2027年常年法律顾问及法律(诉讼)框架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 (略) 广西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为保证华能 (略) 广西分公司(含下属基层单位,包括广西清能、北部湾公司、桂林燃机、 (略) 等单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在发生法律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时妥善应对,维护公司合法利益。根据公司法律服务实际情况,需要聘用实践经验丰富的专业法律服务机构在出现重大法律问题时提供指导、咨询、应对建议和方案,发生法律纠纷时全权代理处理,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2.2采购内容

2.2.1常年法律服务工作

2.2.1.1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担任公司常年法律顾问,解答各项咨询;驻场律师现场法律服务;为公司经营管理中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协助草拟、审查、修改各类合同文本和其他对内及对外的法律事务文书;参与重大经济项目、重要合同的谈判、协商、签约等;为公司防范法律风险提出建议;结合有关法律规定,协助招标人建立、健全内部相关规章制度,优化合规管理机制;根据招标人指示,列席、见证招标人召开的重大会议,并就涉法会议事项提供全程法律咨询服务;就招标人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参与非诉讼谈判、协商、调解;协助招标人所属基层单位处理突发法律纠纷;协助公司对有关人员进行法律培训,包括应招标人要求的法律专题讲座;招标人委托的其他日常性法律事务等。

2.2.1.2非诉讼专项法律服务,为公司重大生产经营项目(如资产收购处置、企业并购重组、融资)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开展尽职调查,提供决策所需法律支持,协助草拟、审查有关法律文件,出具法律意见书、研究交易模式和交易方案、涉法税务筹划等。

2.2.2法律(诉讼)服务工作

在合同期内,为招标人提供所有涉诉法律服务及可能涉诉纠纷的法律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2.2.2.1为招标人基建、生产、经营和管理等工作中出现的重大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咨询、应对建议和方案;

2.2.2.2为招标人在基建、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涉及的各类纠纷、仲裁、涉诉案件提供举证、沟通、调解等服务;

2.2.2.3为招标人在基建、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涉及的各类纠纷、诉讼案件提供法律支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必要时向对方出具律师函,办理反诉等相关事宜;

2.2.2.4对于仲裁和诉讼案件,全权作为代理人代为参加诉讼、仲裁:

(1)代理事项:

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出具法律意见,为招标人的决策给予参考建议;作为诉讼代理人,代为参加诉讼活动(一审、二审、再审、发回重审一审、发回重审二审、执行、仲裁等阶段),提供法律代理服务。

(2)代理权限:

代理权限:包括一般代理与特别代理。

一般代理(包括代为起诉、陈述事实、参与庭审、辩论和调解);

特别代理(代为承认、增加、变更或放弃诉讼请求;代为提起上诉、反诉、进行调解或者和解;代为申请执行;代为签署、送达、接收法律文书等)。

2.2.2.5根据招标人工作需要处理其他与法律相关的事务。

2.3履约期限

自中标后与招标人正式订立合同生效之日起,共36个月(若已代理案件还在审理中,针对该案件履约期限延期至案件审理结束并执行完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略)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司法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代理过1项及以上标的金额1亿元及以上的非金融诉讼案件(含正在实施的),须提供判决书或裁决书或裁定书或原告起诉状或应诉通知书等能够反映投标人业绩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3.2.3拟投入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需具有10年及以上律师执业经历,并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团队其他成员需具有5年及以上律师执业经历,并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

3.2.4其他要求:投标人应具有30名及以上执业律师并提供证明材料。

3.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日09时00分起至**日17时00分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

标段"华能 (略) 广西分公司2024-2027年常年法律顾问及法律(诉讼)框架服务项目标段包1"售价: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日09时00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 (略) 电子商务平台(http://**)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 (略) 电子商务平台(http://**)。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电子商务平台http://**)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注册、登录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录: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

7.4.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能 (略) 广西分公司

地 址: (略) 青秀区金浦路20号广西国际金融中心

联 系 人:欧阳

电 话:0771-*

电子邮件:*@*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 址: (略) 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 系 人:高先生

电 话:*转8212

电子邮件:*@*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名)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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