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环保发电一期办公电器设备第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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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环保发电一期办公电器设备第二次招标公告


(略) 第二生活垃圾焚烧环保发电项目(一期)

办公电器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略) (略) 就宜宾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环保发电项目(一期)办公电器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比选,兹邀请符合要求的服务单位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宜宾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环保发电项目(一期)办公电器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XLNY-WZBX-2024-003

二、资金情况

(一)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二)本次采购最高限价: (含税人民币)27.73万元(大写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

三、项目简介

(一)服务内容:宜宾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环保发电项目(一期)办公电器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主要包括但 (略) 第二生活垃圾焚烧环保发电项目(一期)办公电脑、显示器、打印复印机、碎纸机等电器设备。

(二)项目建设地点: 兴文县五星镇

(三)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

四、服务商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无

2.业绩要求:近3年必须完成且造价不低于本次招标限价的类似业绩不少于3个。

3.本次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五、评审标准

(一)评审小组组成:评审小组由5人组成;

(二)评审方式:满足基本条件的情况下最低价中标。

七、中选方式:

参与比选的响应人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交报价文件相关资料,并报送一个不可变更的报价,采购人根据符合要求的报价资料,评选出最为本次服务的中选单位。

开选地点: (略) 叙州区绿地控股中心大楼8楼

八、报名及响应文件投递方式及时间:

(一)有意参与比选的供应商,需按 (略) 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http://**)进行注册。未注册成功不得参与本项目。报名截止日期:**日23:59(北京时间)。

(二)比选文件投递方式:供应商应当在参选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线下 (略) (略) 金沙江大道绿地中心8楼会议室(四川九河 (略) )

(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 **日 9:30分(北京时间),以采购人线下接收时间为准,逾期作无效文件处理。

(四)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九、发布媒体

本次 (略) 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http://**)、四川 (略) 官网(http://**)公开发布。

十、比选保证金

比选人须以响应人名义缴纳保证金2000.00元人民币,在本次项目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交款方式:银行转账方式收取。

收款单位: (略) (略)

纳税人识别号:*MABT38CE26

开户行及账号:中国 (略) 兴文支行 *0964

地 址: (略) 兴文县古宋镇金山大道1号附11号

电 话:*

十一、履约保证金

(一)履约保证金的缴纳

本项目须缴纳履约保证金:成交价的10%。

交款方式:银行转账方式收取。

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成交人须在合同签订前缴纳至采购人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 (略) (略)

纳税人识别号:*MABT38CE26

开户行及账号:中国 (略) 兴文支行 *0964

地 址: (略) 兴文县古宋镇金山大道1号附11号

电 话:*

(二)履约保证金退还

履约保证金退还:釆购人在与成交人签订釆购合同,成交人按照合同条款要求如约完成服务并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由釆购人全额退还(无息)。验收结果不合格的,釆购人将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十二、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略)

通讯地址: (略) 叙州区绿地控股中心大楼9楼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

附件:1.比选文件及附件

(略) (略)

**日



(略) 第二生活垃圾焚烧环保发电项目(一期)

办公电器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略) (略) 就宜宾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环保发电项目(一期)办公电器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比选,兹邀请符合要求的服务单位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宜宾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环保发电项目(一期)办公电器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XLNY-WZBX-2024-003

二、资金情况

(一)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二)本次采购最高限价: (含税人民币)27.73万元(大写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

三、项目简介

(一)服务内容:宜宾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环保发电项目(一期)办公电器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主要包括但 (略) 第二生活垃圾焚烧环保发电项目(一期)办公电脑、显示器、打印复印机、碎纸机等电器设备。

(二)项目建设地点: 兴文县五星镇

(三)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

四、服务商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无

2.业绩要求:近3年必须完成且造价不低于本次招标限价的类似业绩不少于3个。

3.本次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五、评审标准

(一)评审小组组成:评审小组由5人组成;

(二)评审方式:满足基本条件的情况下最低价中标。

七、中选方式:

参与比选的响应人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交报价文件相关资料,并报送一个不可变更的报价,采购人根据符合要求的报价资料,评选出最为本次服务的中选单位。

开选地点: (略) 叙州区绿地控股中心大楼8楼

八、报名及响应文件投递方式及时间:

(一)有意参与比选的供应商,需按 (略) 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http://**)进行注册。未注册成功不得参与本项目。报名截止日期:**日23:59(北京时间)。

(二)比选文件投递方式:供应商应当在参选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线下 (略) (略) 金沙江大道绿地中心8楼会议室(四川九河 (略) )

(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 **日 9:30分(北京时间),以采购人线下接收时间为准,逾期作无效文件处理。

(四)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九、发布媒体

本次 (略) 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http://**)、四川 (略) 官网(http://**)公开发布。

十、比选保证金

比选人须以响应人名义缴纳保证金2000.00元人民币,在本次项目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交款方式:银行转账方式收取。

收款单位: (略) (略)

纳税人识别号:*MABT38CE26

开户行及账号:中国 (略) 兴文支行 *0964

地 址: (略) 兴文县古宋镇金山大道1号附11号

电 话:*

十一、履约保证金

(一)履约保证金的缴纳

本项目须缴纳履约保证金:成交价的10%。

交款方式:银行转账方式收取。

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成交人须在合同签订前缴纳至采购人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 (略) (略)

纳税人识别号:*MABT38CE26

开户行及账号:中国 (略) 兴文支行 *0964

地 址: (略) 兴文县古宋镇金山大道1号附11号

电 话:*

(二)履约保证金退还

履约保证金退还:釆购人在与成交人签订釆购合同,成交人按照合同条款要求如约完成服务并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由釆购人全额退还(无息)。验收结果不合格的,釆购人将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十二、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略)

通讯地址: (略) 叙州区绿地控股中心大楼9楼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

附件:1.比选文件及附件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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