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大湾乡杨岭闽宁乡村振兴示范村巩固提升项目自动化水肥一体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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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大湾乡杨岭闽宁乡村振兴示范村巩固提升项目自动化水肥一体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GY)*

项目编号: NXZL-2024(采)-019号

项目名称: 2024年大湾乡杨岭闽宁乡村振兴示范村巩固提升项目自动化水肥一体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元): *.00

最高限价(如有): *.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2024 年大湾乡杨岭闽宁乡村振兴示范村巩固提升项目自动化水肥一体设备采购 2024年大湾乡杨岭闽宁乡村振兴示范村巩固提升项目自动化水肥一体设备采购 种植施肥机械 1 详见招标文件 *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 *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残疾人企业和监狱企业视同为中小微企业。本项目拒绝大型企业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须按照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进行填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3.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3.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3.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7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 09:21:02 至 ** 18:00:0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泾源县大湾乡人民政府
地 址: 泾源县大湾乡大湾街道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 (略)
地 址: (略) 原州区北京路与幸福路交叉口华城国际小区营业房130号
联系方式: 0954-*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张小燕
电话: *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卢新朋
电话: 0954-*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代理机构 :宁夏 (略)

发布日期: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GY)*

项目编号: NXZL-2024(采)-019号

项目名称: 2024年大湾乡杨岭闽宁乡村振兴示范村巩固提升项目自动化水肥一体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元): *.00

最高限价(如有): *.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2024 年大湾乡杨岭闽宁乡村振兴示范村巩固提升项目自动化水肥一体设备采购 2024年大湾乡杨岭闽宁乡村振兴示范村巩固提升项目自动化水肥一体设备采购 种植施肥机械 1 详见招标文件 *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 *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残疾人企业和监狱企业视同为中小微企业。本项目拒绝大型企业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须按照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进行填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3.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3.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3.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7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 09:21:02 至 ** 18:00:0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泾源县大湾乡人民政府
地 址: 泾源县大湾乡大湾街道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 (略)
地 址: (略) 原州区北京路与幸福路交叉口华城国际小区营业房130号
联系方式: 0954-*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张小燕
电话: *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卢新朋
电话: 0954-*

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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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宁夏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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