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投延安热电2×350MW机组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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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投延安热电2×350MW机组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招标公告

陕投延安热电2×350MW机组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CZF2024-ZB-0633/002)

1.招标条件

陕投延安热电2×350MW机组项目已由项目审核部门批准,招标人为陕西能源(延安) (略)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代理 (略) (略) ,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并完成初设评审,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略) 安塞区沿河湾镇。

2.2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原址扩建,建设2×350MW超临界燃煤空冷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设施及脱硝装置。设计煤种年耗煤量约169万吨;年耗水量约187万吨,以安塞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再生水为生产水源;按照超低排放标准设计建设,所排灰渣全部综合利用;暂定对面沟灰场为事故周转灰场。机组除供安塞城区及沿河湾区供热外,可向南敷设 (略) 中心城区,为西北川、新区西侧、老城区、南区、万花等供热。可以提供总供热面积1350万m2,单台机组额定采暖抽汽500t/h。

2.3计划工期:20+2个月。

2.4招标项目名称:陕投延安热电2×350MW机组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招标编号:SCZF2024-ZB-0633/002;

2.5招标范围:本工程总承包范围为一个完整的陕投延安热电2×350MW机组项目新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勘测、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设备监造、催交、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调试、试运行、验收、培训、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达标投产、创优、工程质量保修期限服务的全过程总承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或电力行业设计*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勘察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级资质。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工程专业)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且至少担任过一个350MW及以上火电机组EPC项目经理业绩,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4业绩要求:**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须独立完成至少2台国内350MW及以上超临界燃煤空冷发电机组EPC总承包投运业绩(以机组通过168小时试运行时间为准);

3.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服务。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0、2021、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3.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商业道德;最近三年内(**日至今)无重大安全事故、无重大质量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不良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提供承诺并加盖公章);

3.7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index.html)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cn/)有行贿犯罪记录(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为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网站查询的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项目投标;否则否决其投标;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从**日18时00分到**日18时00分。

4.2获取方式: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发售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将单位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q.com邮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回复购买招标文件的转账账号,投标人缴纳招标文件费后,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通过电子邮件向投标人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请投标人充分考虑招标文件费转账汇款所需时间,转账汇款工作必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完成。

4.3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日09时30分

5.2递交方法:(1)投标文件的递交 (略) 高新二路高新商务酒店会议室。(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3)纸质投标文件递交。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日09时30分

6.2开标地点: (略) 高新二路高新商务酒店会议室。

7.其他公告内容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陕投电子招标平台(http://**)上发布。

7.2本项目接收异议方式如下:

7.2.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7.2.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7.2.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

(3)相关证明材料;

(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2.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 (略) 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综合办公室马超处,电话:029-*。

8.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陕西能源(延安) (略)

地 址: (略) 安塞区沿河湾镇

联系人:邢海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二十一楼

联系人:刘盟超 王玲 杨晓义

电话:029-*

电子邮件:*@*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

陕投延安热电2×350MW机组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CZF2024-ZB-0633/002)

1.招标条件

陕投延安热电2×350MW机组项目已由项目审核部门批准,招标人为陕西能源(延安) (略)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代理 (略) (略) ,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并完成初设评审,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略) 安塞区沿河湾镇。

2.2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原址扩建,建设2×350MW超临界燃煤空冷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设施及脱硝装置。设计煤种年耗煤量约169万吨;年耗水量约187万吨,以安塞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再生水为生产水源;按照超低排放标准设计建设,所排灰渣全部综合利用;暂定对面沟灰场为事故周转灰场。机组除供安塞城区及沿河湾区供热外,可向南敷设 (略) 中心城区,为西北川、新区西侧、老城区、南区、万花等供热。可以提供总供热面积1350万m2,单台机组额定采暖抽汽500t/h。

2.3计划工期:20+2个月。

2.4招标项目名称:陕投延安热电2×350MW机组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招标编号:SCZF2024-ZB-0633/002;

2.5招标范围:本工程总承包范围为一个完整的陕投延安热电2×350MW机组项目新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勘测、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设备监造、催交、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调试、试运行、验收、培训、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达标投产、创优、工程质量保修期限服务的全过程总承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或电力行业设计*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勘察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级资质。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工程专业)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且至少担任过一个350MW及以上火电机组EPC项目经理业绩,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4业绩要求:**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须独立完成至少2台国内350MW及以上超临界燃煤空冷发电机组EPC总承包投运业绩(以机组通过168小时试运行时间为准);

3.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服务。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0、2021、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3.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商业道德;最近三年内(**日至今)无重大安全事故、无重大质量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不良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提供承诺并加盖公章);

3.7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index.html)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cn/)有行贿犯罪记录(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为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网站查询的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项目投标;否则否决其投标;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从**日18时00分到**日18时00分。

4.2获取方式: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发售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将单位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q.com邮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回复购买招标文件的转账账号,投标人缴纳招标文件费后,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通过电子邮件向投标人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请投标人充分考虑招标文件费转账汇款所需时间,转账汇款工作必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完成。

4.3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日09时30分

5.2递交方法:(1)投标文件的递交 (略) 高新二路高新商务酒店会议室。(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3)纸质投标文件递交。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日09时30分

6.2开标地点: (略) 高新二路高新商务酒店会议室。

7.其他公告内容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陕投电子招标平台(http://**)上发布。

7.2本项目接收异议方式如下:

7.2.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7.2.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7.2.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

(3)相关证明材料;

(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2.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 (略) 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综合办公室马超处,电话:029-*。

8.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陕西能源(延安) (略)

地 址: (略) 安塞区沿河湾镇

联系人:邢海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二十一楼

联系人:刘盟超 王玲 杨晓义

电话:029-*

电子邮件:*@*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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