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湖南湘江新区航空航天及北斗产业白皮书采购需求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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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湖南湘江新区航空航天及北斗产业白皮书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服务内容:研判航空航天及北斗产业发展形势,结合新区体制机制改革的工作实际,编制《湖南湘江新区航空航天及北斗产业白皮书》,重点围绕通用航空(含低空)、北斗应用、 (略) 三大细分领域分别开展研究,为新区发展航空航天及北斗产业提供决策支撑。研究内容包括:1.绘制三大细分领域的产业链图谱,并按照产业链图谱,系统梳理关键环节重点企业,并针对重点企业深入细致的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摸清发展底数。调研不低于5天。2.调研学习西安、苏州、武汉等地航空航天及北斗发展经验,总结归纳主要做法、关键举措和工作亮点。调研不低于3次。3.系统分析国内该领域的发展现状、基本特征、市场规模及结构,以及未来发展趋势和潜在机会。4.明确未来3-5年的发展目标和重点突破方向,包括重点环节、重点产品等。5.提出促进航空航天及北斗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任务和关键举措,包括但不限于政策制定、关键技术突破、 (略) 建设、公共服务体系搭建、产业基金设立等。


二、相关标准

(略) 财政评审中心关于印发《科研课题经费预算编制指南》的通知(长财评综[2023]6号)、 (略) 财政局关于印发《 (略) 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长财行[2019]4号)等。

三、技术规格

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1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日起至2024年12月 31 日前完成。

1.2服务地点:湖南湘江新区内。

五、服务标准

1.成果需能够体现上位规划精神、顺应产业发展规律,并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确保观点提出有理有据、切合新区实际情况、 (略) 径可落地实施。2.设立固定团队,确保每个服务咨询环节有专人对接。团队总数不低于7人,均应是硕士以上学历,且至少应有4名中级以上职称,3名副高级以上职称。3.按时完成并在关键节点组织现场汇报。关键节点包括但 (略) 沟通、初稿完成、修改讨论(若干次)、局内意见征求、专家评审等。受客观原因限制,或是非成交供应商责任而无法或不能按计划完成的,成交供应商必须及时通知采购人,说明原因和协调情况,及时解决,消除影响。4.成果应广泛咨询行业专家意见,并组织专家评审会对成果进行论证评价,确保成果质量可靠。专家咨询不低于10次,专家评审会邀请专家不低于7人。5.独立完成项目服务任务,不得转包项目服务任务。6.对采购人、以及采购人方指定服务对象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合同履行期间和合同终止后,除依照法律规定或经采购人同意外,成交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将所知悉的商业秘密和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向任何第三方提供。如发生以上情况,采购人有权索赔。7.做到遵规守法、举止文明、态度热情、服务周到,及时响应委托单位要求,注重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

六、验收标准

1.项目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文)要求进行验收。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2.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七、其他要求

结算方法:1付款人: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 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提交编制成果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项目验收合格并办理结算评审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3.本项目为包干价,包含服务实施过程中应缴纳的税费、管理费、保险费(含意外保险)、财务、耗材等一切与该项目有关的费用,供应商应详细说明项目所需的各项费用,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任何费用的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一、功能及要求:

服务内容:研判航空航天及北斗产业发展形势,结合新区体制机制改革的工作实际,编制《湖南湘江新区航空航天及北斗产业白皮书》,重点围绕通用航空(含低空)、北斗应用、 (略) 三大细分领域分别开展研究,为新区发展航空航天及北斗产业提供决策支撑。研究内容包括:1.绘制三大细分领域的产业链图谱,并按照产业链图谱,系统梳理关键环节重点企业,并针对重点企业深入细致的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摸清发展底数。调研不低于5天。2.调研学习西安、苏州、武汉等地航空航天及北斗发展经验,总结归纳主要做法、关键举措和工作亮点。调研不低于3次。3.系统分析国内该领域的发展现状、基本特征、市场规模及结构,以及未来发展趋势和潜在机会。4.明确未来3-5年的发展目标和重点突破方向,包括重点环节、重点产品等。5.提出促进航空航天及北斗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任务和关键举措,包括但不限于政策制定、关键技术突破、 (略) 建设、公共服务体系搭建、产业基金设立等。


二、相关标准

(略) 财政评审中心关于印发《科研课题经费预算编制指南》的通知(长财评综[2023]6号)、 (略) 财政局关于印发《 (略) 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长财行[2019]4号)等。

三、技术规格

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1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日起至2024年12月 31 日前完成。

1.2服务地点:湖南湘江新区内。

五、服务标准

1.成果需能够体现上位规划精神、顺应产业发展规律,并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确保观点提出有理有据、切合新区实际情况、 (略) 径可落地实施。2.设立固定团队,确保每个服务咨询环节有专人对接。团队总数不低于7人,均应是硕士以上学历,且至少应有4名中级以上职称,3名副高级以上职称。3.按时完成并在关键节点组织现场汇报。关键节点包括但 (略) 沟通、初稿完成、修改讨论(若干次)、局内意见征求、专家评审等。受客观原因限制,或是非成交供应商责任而无法或不能按计划完成的,成交供应商必须及时通知采购人,说明原因和协调情况,及时解决,消除影响。4.成果应广泛咨询行业专家意见,并组织专家评审会对成果进行论证评价,确保成果质量可靠。专家咨询不低于10次,专家评审会邀请专家不低于7人。5.独立完成项目服务任务,不得转包项目服务任务。6.对采购人、以及采购人方指定服务对象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合同履行期间和合同终止后,除依照法律规定或经采购人同意外,成交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将所知悉的商业秘密和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向任何第三方提供。如发生以上情况,采购人有权索赔。7.做到遵规守法、举止文明、态度热情、服务周到,及时响应委托单位要求,注重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

六、验收标准

1.项目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文)要求进行验收。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2.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七、其他要求

结算方法:1付款人: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 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提交编制成果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项目验收合格并办理结算评审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3.本项目为包干价,包含服务实施过程中应缴纳的税费、管理费、保险费(含意外保险)、财务、耗材等一切与该项目有关的费用,供应商应详细说明项目所需的各项费用,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任何费用的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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