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讯公司智控产品光电设备代工生产采购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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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讯公司智控产品光电设备代工生产采购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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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讯公司智控产品(光电设备)代工生产采购(第二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首讯公司智控产品(光电设备)代工生产采购(第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项目业主为重庆 (略) ,招标项目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重庆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首讯公司智控产品(光电设备)代工生产采购(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略) 。

2.2 项目概况:首讯公司已完成光电标志等产品的研发,获得了检测报告,可进行相关光电标志的生产及销售工作,根据我司项目 (略) 场需求,拟采购生产厂家进行代加工生产。

2.3 本次招标项目货物采购估算金额:313.49万元。

2.4 招标范围:预计12262套光电标志等设备的代加工生产,包括完成各类产品的生产、包装、质检、运输、保险、装车、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换货和其它相关伴随服务等工作内容。

2.5 交货期:预计开始供货时间为2024年7月,具体供货期为收到合同*方订单后30日内送货至现场。

2.6 交货地点: (略) 。

2.7 缺陷责任期: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从本项目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以投标货物的下列身份参加投标:

R制造商(厂家)

R3.1投标人为制造商(厂家)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为一般纳税人;

(2)需为具有光电标志设备生产能力的制造商;

(3)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 业绩要求:**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一项单个合同供货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的光电标志相关产品的供货业绩。

3.3 投标人还应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628(北京时间,下同)前在重庆高速集团官网(http://**)下载招标文件、清单、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最高限价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本项目不需要报名,直接投标。

4.2 投标人可以电子邮件形式对本项目提出疑问,提问方式为向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邮箱发送提问文件扫描件(需盖单位法人章)和可编辑电子文档,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46241700(北京时间)前。

4.3 招标人应于202462519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高速集团官网(http://**)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6281000(北京时间)。

5.2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略) 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座负一楼开标厅(重咨大厦车库入口旁的原工商银行网点位置),可见开标当日开标厅指示牌。

5.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重庆高速集团官网(http://**)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重庆 (略)

地 址: (略) 渝北区龙溪街道新南路52号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 023-*

电子邮件: *@*ttp://**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 址: (略) 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

联 系 人:杨女士、段女士

电 话:023-*

电子邮件:*@*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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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讯公司智控产品(光电设备)代工生产采购(第二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首讯公司智控产品(光电设备)代工生产采购(第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项目业主为重庆 (略) ,招标项目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重庆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首讯公司智控产品(光电设备)代工生产采购(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略) 。

2.2 项目概况:首讯公司已完成光电标志等产品的研发,获得了检测报告,可进行相关光电标志的生产及销售工作,根据我司项目 (略) 场需求,拟采购生产厂家进行代加工生产。

2.3 本次招标项目货物采购估算金额:313.49万元。

2.4 招标范围:预计12262套光电标志等设备的代加工生产,包括完成各类产品的生产、包装、质检、运输、保险、装车、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换货和其它相关伴随服务等工作内容。

2.5 交货期:预计开始供货时间为2024年7月,具体供货期为收到合同*方订单后30日内送货至现场。

2.6 交货地点: (略) 。

2.7 缺陷责任期: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从本项目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以投标货物的下列身份参加投标:

R制造商(厂家)

R3.1投标人为制造商(厂家)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为一般纳税人;

(2)需为具有光电标志设备生产能力的制造商;

(3)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 业绩要求:**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一项单个合同供货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的光电标志相关产品的供货业绩。

3.3 投标人还应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628(北京时间,下同)前在重庆高速集团官网(http://**)下载招标文件、清单、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最高限价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本项目不需要报名,直接投标。

4.2 投标人可以电子邮件形式对本项目提出疑问,提问方式为向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邮箱发送提问文件扫描件(需盖单位法人章)和可编辑电子文档,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46241700(北京时间)前。

4.3 招标人应于202462519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高速集团官网(http://**)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6281000(北京时间)。

5.2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略) 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座负一楼开标厅(重咨大厦车库入口旁的原工商银行网点位置),可见开标当日开标厅指示牌。

5.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重庆高速集团官网(http://**)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重庆 (略)

地 址: (略) 渝北区龙溪街道新南路52号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 023-*

电子邮件: *@*ttp://**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 址: (略) 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

联 系 人:杨女士、段女士

电 话:023-*

电子邮件:*@*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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