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高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环卫服务市场化试点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南充市高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环卫服务市场化试点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南充市高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环卫服务市场化试点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来源 :】 【发布时间 :**】 【阅读次数:】 【打印】 【关闭】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项目概况

(略) 场化试点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 (略) 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4

项目名称: (略) 场化试点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754,6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3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供应商:已依法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2.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略) 高坪区财政局。联系股室: (略) 高坪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联系电话:0817-*,联系地址: (略) 高坪区清溪路87号。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4.技术要求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投标(响应)管理采购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高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 (略) 高坪区鹤鸣路43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高坪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略) 高坪区东顺路三段159号

联系方式:08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杰

电话:0817-*

(略) 高坪区政府采购中心

**日


南充市高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环卫服务市场化试点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来源 :】 【发布时间 :**】 【阅读次数:】 【打印】 【关闭】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项目概况

(略) 场化试点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 (略) 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4

项目名称: (略) 场化试点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754,6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3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供应商:已依法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2.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略) 高坪区财政局。联系股室: (略) 高坪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联系电话:0817-*,联系地址: (略) 高坪区清溪路87号。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4.技术要求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投标(响应)管理采购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高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 (略) 高坪区鹤鸣路43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高坪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略) 高坪区东顺路三段159号

联系方式:08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杰

电话:0817-*

(略) 高坪区政府采购中心

**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