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直机关公务接待用车租赁服务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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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直机关公务接待用车租赁服务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州直机关公务接待用车租赁服务(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FZCS-*-2

项目名称:州直机关公务接待用车租赁服务(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09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州直机关公务接待用车租赁服务(二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9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租赁公务接待用车8辆:其中,7座商务1辆、13座中型客车1辆、17座大型客车6辆;详见采购文件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考核合格后再续签合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
(2)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3)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5)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SF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JY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投标人须具有国家交通运输部门频发的有效的《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或《道路交通运输经营许可证》,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投标人其经营范围须包含汽车租赁或汽车租赁服务;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开评标,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http://**)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 自行进行 CA 数字证书申领,也可与新疆 CA 全疆服务机构联系现场办理 CA 数字证书,具体流程请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http://**/)办事指南模块查看《CA 证书办理操作指南》。
3、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使用 CA 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
4、供应商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应安装“电子招投标供应商投标客户端”软件,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将被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客户端拒收。“电子招投标供应商投标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获取,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 95763 进行咨询。
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 CA 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
6、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 标 系 统 的 技 术 操 作 咨 询 , 可 通 过http://**-e-biding 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 常 见 问 题 解 答 和 操 作 流 程 讲 解 视 频 中 自 助 查 询 , 网 址 为 :
http://**#/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
7、为了保证开评标顺利进行,政采云线上开标功能完全实现,供应商开标所使用的电脑设备须具有视频及语音功能。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合作交流中心

地 址: (略) 沿河路9号(博尔塔拉宾馆)

联系方式:09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慧通方舟 (略)

地 址: (略) 南城供销新合大酒店4楼8413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河江

电 话:*











附件信息:

项目概况

州直机关公务接待用车租赁服务(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FZCS-*-2

项目名称:州直机关公务接待用车租赁服务(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09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州直机关公务接待用车租赁服务(二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9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租赁公务接待用车8辆:其中,7座商务1辆、13座中型客车1辆、17座大型客车6辆;详见采购文件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考核合格后再续签合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
(2)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3)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5)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SF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JY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投标人须具有国家交通运输部门频发的有效的《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或《道路交通运输经营许可证》,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投标人其经营范围须包含汽车租赁或汽车租赁服务;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开评标,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http://**)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 自行进行 CA 数字证书申领,也可与新疆 CA 全疆服务机构联系现场办理 CA 数字证书,具体流程请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http://**/)办事指南模块查看《CA 证书办理操作指南》。
3、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使用 CA 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
4、供应商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应安装“电子招投标供应商投标客户端”软件,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将被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客户端拒收。“电子招投标供应商投标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获取,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 95763 进行咨询。
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 CA 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
6、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 标 系 统 的 技 术 操 作 咨 询 , 可 通 过http://**-e-biding 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 常 见 问 题 解 答 和 操 作 流 程 讲 解 视 频 中 自 助 查 询 , 网 址 为 :
http://**#/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
7、为了保证开评标顺利进行,政采云线上开标功能完全实现,供应商开标所使用的电脑设备须具有视频及语音功能。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合作交流中心

地 址: (略) 沿河路9号(博尔塔拉宾馆)

联系方式:09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慧通方舟 (略)

地 址: (略) 南城供销新合大酒店4楼8413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河江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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