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黔北监狱2024年度药品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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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黔北监狱2024年度药品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贵州省黔北监狱2024年度药品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 (略) ( (略) 汇川区人民路乌江恬苑10栋A 2503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 年 07 月 16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GZQD-QBJY-2024-04

2、项目名称:贵州省黔北监狱2024年度药品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一年采购金额约56万元;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采购需求:参数详见第三章采购清单。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期限为一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独立法人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1-2023 年度)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附投标人履约能力承诺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3 年至今任意 3 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证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整改提升工作方案> 》(遵财采〔2022〕17 号)、《 (略) 财政局关于转发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的通知》(遵财采〔2022〕37 号)文件规定,采购项目中标企业为小微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的)的,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2)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遵财采〔2022〕37 号)文件规定,对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产品或服务,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参与投标的价格给予 20%的扣除,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价格给予 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印发 <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整改提升工作方案>》(遵财采〔2022〕17 号)、《 (略) 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的通知》(遵财采〔2022〕37 号)文件规定,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投标中享受同等优惠,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中小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整改提升工作方案>》(遵财采〔2022〕17 号)、《 (略) 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遵财采〔2022〕37 号)文件规定,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 (略) 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和价格扣除优惠,即采用综合评分法或性价比法进行评审的,在总得分基础上加 3 分(以当地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注:享受少数民族 (略) 份为:云南、贵州、青海。

(5)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印发 <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整改提升工作方案> 》(遵财采〔2022〕17 号)、《 (略) 财政局关于转发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遵财采〔2022〕37 号)文件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以当地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6)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印发 <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整改提升工作方案> 》(遵财采〔2022〕17 号)、《 (略) 财政局关于转发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遵财采〔2022〕37 号)文件规定,对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清单”或“环保产品清单”有效期内中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评审工作过程中,在评审总得分的基础上每一项加 0.3 分;如投标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清单”和“环保产品清单”两个清单中产品的,每一项加 0.5 分,最高不得超过 2 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至2024年 07月05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州 (略) ( (略) 汇川区人民路乌江恬苑10栋A 2503号)

方式: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药品经营许可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售价:50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 年07月16日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贵州 (略) ( (略) 汇川区人民路乌江恬苑10栋A 2503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黔北监狱

地址: (略) 新蒲新区新中街道三合村赵家寨虾新快线旁

联系方式:陈警官 08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贵州 (略)

地 址: (略) 汇川区人民路乌江恬苑10栋A 2503号

联系方式: 桂工 0851-*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桂工

电 话:0851-*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贵州省黔北监狱2024年度药品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 (略) ( (略) 汇川区人民路乌江恬苑10栋A 2503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 年 07 月 16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GZQD-QBJY-2024-04

2、项目名称:贵州省黔北监狱2024年度药品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一年采购金额约56万元;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采购需求:参数详见第三章采购清单。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期限为一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独立法人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1-2023 年度)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附投标人履约能力承诺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3 年至今任意 3 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证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整改提升工作方案> 》(遵财采〔2022〕17 号)、《 (略) 财政局关于转发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的通知》(遵财采〔2022〕37 号)文件规定,采购项目中标企业为小微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的)的,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2)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遵财采〔2022〕37 号)文件规定,对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产品或服务,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参与投标的价格给予 20%的扣除,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价格给予 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印发 <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整改提升工作方案>》(遵财采〔2022〕17 号)、《 (略) 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的通知》(遵财采〔2022〕37 号)文件规定,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投标中享受同等优惠,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中小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整改提升工作方案>》(遵财采〔2022〕17 号)、《 (略) 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遵财采〔2022〕37 号)文件规定,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 (略) 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和价格扣除优惠,即采用综合评分法或性价比法进行评审的,在总得分基础上加 3 分(以当地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注:享受少数民族 (略) 份为:云南、贵州、青海。

(5)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印发 <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整改提升工作方案> 》(遵财采〔2022〕17 号)、《 (略) 财政局关于转发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遵财采〔2022〕37 号)文件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以当地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6)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印发 <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整改提升工作方案> 》(遵财采〔2022〕17 号)、《 (略) 财政局关于转发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遵财采〔2022〕37 号)文件规定,对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清单”或“环保产品清单”有效期内中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评审工作过程中,在评审总得分的基础上每一项加 0.3 分;如投标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清单”和“环保产品清单”两个清单中产品的,每一项加 0.5 分,最高不得超过 2 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至2024年 07月05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州 (略) ( (略) 汇川区人民路乌江恬苑10栋A 2503号)

方式: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药品经营许可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售价:50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 年07月16日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贵州 (略) ( (略) 汇川区人民路乌江恬苑10栋A 2503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黔北监狱

地址: (略) 新蒲新区新中街道三合村赵家寨虾新快线旁

联系方式:陈警官 08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贵州 (略)

地 址: (略) 汇川区人民路乌江恬苑10栋A 2503号

联系方式: 桂工 0851-*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桂工

电 话: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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