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营根镇有机肥与复合肥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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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营根镇有机肥与复合肥采购公告

2024年营根镇有机肥与复合肥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营根镇扶持监测对象发展项目

二、项目地点: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营根镇人民政府

三、项目计划:计划采购生产资料(有机肥与复合肥),发放给监测对象发展生产。

四、项目资金规模:*元。

五、规格:有机肥:有效活菌数≧0.2亿/g,有机质≧40%(颗粒);复合肥:硝硫基型,氮15、磷15、钾15≧45%;

六、资格要求: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获得有机肥与复合肥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科研所、合作社、自然人等;

(二)有一定的产业基础和规模;

(三)生产和供应符合相关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四)有完善的质量保障和监管体系,建立完善的生产销售记录及相关档案,实现质量安全责任可追溯;

(五)近3年没有重大质量安全问题、没有重大质量投诉、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六)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所规定的供应商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6月3日起至2024年6月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到营根镇政府办公室,供应商需携带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报价单等相关证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提交,如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相关证据材料的均为失去参加该项目的资格。

联系电话:0898-*


2024年营根镇有机肥与复合肥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营根镇扶持监测对象发展项目

二、项目地点: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营根镇人民政府

三、项目计划:计划采购生产资料(有机肥与复合肥),发放给监测对象发展生产。

四、项目资金规模:*元。

五、规格:有机肥:有效活菌数≧0.2亿/g,有机质≧40%(颗粒);复合肥:硝硫基型,氮15、磷15、钾15≧45%;

六、资格要求: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获得有机肥与复合肥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科研所、合作社、自然人等;

(二)有一定的产业基础和规模;

(三)生产和供应符合相关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四)有完善的质量保障和监管体系,建立完善的生产销售记录及相关档案,实现质量安全责任可追溯;

(五)近3年没有重大质量安全问题、没有重大质量投诉、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六)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所规定的供应商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6月3日起至2024年6月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到营根镇政府办公室,供应商需携带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报价单等相关证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提交,如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相关证据材料的均为失去参加该项目的资格。

联系电话:0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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