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政采-竞争性磋商崇技5号楼一楼西侧改造-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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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政采-竞争性磋商崇技5号楼一楼西侧改造-采购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崇技5号楼一楼西侧改造
品目

工程/装修工程

采购单位 (略)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15:2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湖里区泗水道601号五缘湾营运中心1号楼8层MNO单元厦门 (略) 前台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日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湖里区泗水道601号五缘湾营运中心1号楼8层MNO单元厦门 (略) 评标室
预算金额 ¥61.*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周新纬、钟建宇
项目联系电话 0592-*
采购单位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翔安区文勤路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黄老师 0592-*
代理机构名称 厦门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湖里区泗水道601号五缘湾营运中心1号楼8楼MNO单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周新纬、钟建宇 0592-*
附件:
附件1 项目报名表(发布公告).docx

项目概况

崇技5号楼一楼西侧改造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湖里区泗水道601号五缘湾营运中心1号楼8层MNO单元厦门 (略) 前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2024-835

项目名称:崇技5号楼一楼西侧改造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的规定执行。本项目要求承建工程的供应商必须为中小企业,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否则不认定为中小企业。若供应商在资格审查过程中不被认定为中小企业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供应商须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规定,对应本项目采购标的中小企业行业划分标准确认供应商企业规模;3、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4、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5、符合本条款要求的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须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具体格式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格式部分“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具体格式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格式部分)。6、供应商按照附件格式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近期的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包括如下:(1)提供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供应商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尚未完成编制且响应截止时间在**日至**日的,可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告);或者提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响应担保函。(2)1.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不含磋商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磋商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1.2磋商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1.3磋商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1.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3)1.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不含磋商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磋商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1.2磋商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1.3磋商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1.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第五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承诺不实,视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必须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正反面),磋商代表在磋商现场应出示其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证件。6.供应商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且同时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和许可证复印件。7.信用记录查询具体要求如下: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信用厦门”网站(http://**.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及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资格审查人员通过上述信用信息查询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后随磋商文件一并存档;④信用信息的使用:资格审查人员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存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认定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⑤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⑥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在其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但供应商应在参加采购活动前查询并了解自身的信用记录情况)。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⑦本磋商文件其他章节有关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内容与本要求不一致的,以本要求为准。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湖里区泗水道601号五缘湾营运中心1号楼8层MNO单元厦门 (略) 前台

方式:供应商可选择现场购买或者邮寄购买磋商文件,若采用邮寄购买方式,则邮寄费到付,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缺漏或丢失恕不负责。

售价:¥5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湖里区泗水道601号五缘湾营运中心1号楼8层MNO单元厦门 (略) 前台

五、开启

时间:**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湖里区泗水道601号五缘湾营运中心1号楼8层MNO单元厦门 (略) 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文件及其配套资料费用的缴交账户
收款单位名称:厦门 (略)
开户行:兴业银行厦门东区支行
账号:*470
2.保证金及服务费的缴交账户详见磋商文件。
3.财务部门联系电话:0592-*。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址: (略) 翔安区文勤路8号        

联系方式:黄老师 05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厦门 (略)             

地 址: (略) 湖里区泗水道601号五缘湾营运中心1号楼8楼MNO单元            

联系方式:周新纬、钟建宇 05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新纬、钟建宇

电 话:  0592-*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崇技5号楼一楼西侧改造
品目

工程/装修工程

采购单位 (略)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15:2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湖里区泗水道601号五缘湾营运中心1号楼8层MNO单元厦门 (略) 前台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日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湖里区泗水道601号五缘湾营运中心1号楼8层MNO单元厦门 (略) 评标室
预算金额 ¥61.*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周新纬、钟建宇
项目联系电话 0592-*
采购单位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翔安区文勤路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黄老师 0592-*
代理机构名称 厦门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湖里区泗水道601号五缘湾营运中心1号楼8楼MNO单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周新纬、钟建宇 0592-*
附件:
附件1 项目报名表(发布公告).docx

项目概况

崇技5号楼一楼西侧改造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湖里区泗水道601号五缘湾营运中心1号楼8层MNO单元厦门 (略) 前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2024-835

项目名称:崇技5号楼一楼西侧改造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的规定执行。本项目要求承建工程的供应商必须为中小企业,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否则不认定为中小企业。若供应商在资格审查过程中不被认定为中小企业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供应商须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规定,对应本项目采购标的中小企业行业划分标准确认供应商企业规模;3、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4、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5、符合本条款要求的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须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具体格式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格式部分“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具体格式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格式部分)。6、供应商按照附件格式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近期的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包括如下:(1)提供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供应商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尚未完成编制且响应截止时间在**日至**日的,可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告);或者提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响应担保函。(2)1.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不含磋商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磋商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1.2磋商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1.3磋商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1.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3)1.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不含磋商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磋商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1.2磋商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1.3磋商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1.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第五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承诺不实,视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必须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正反面),磋商代表在磋商现场应出示其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证件。6.供应商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且同时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和许可证复印件。7.信用记录查询具体要求如下: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信用厦门”网站(http://**.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及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资格审查人员通过上述信用信息查询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后随磋商文件一并存档;④信用信息的使用:资格审查人员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存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认定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⑤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⑥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在其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但供应商应在参加采购活动前查询并了解自身的信用记录情况)。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⑦本磋商文件其他章节有关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内容与本要求不一致的,以本要求为准。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湖里区泗水道601号五缘湾营运中心1号楼8层MNO单元厦门 (略) 前台

方式:供应商可选择现场购买或者邮寄购买磋商文件,若采用邮寄购买方式,则邮寄费到付,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缺漏或丢失恕不负责。

售价:¥5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湖里区泗水道601号五缘湾营运中心1号楼8层MNO单元厦门 (略) 前台

五、开启

时间:**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湖里区泗水道601号五缘湾营运中心1号楼8层MNO单元厦门 (略) 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文件及其配套资料费用的缴交账户
收款单位名称:厦门 (略)
开户行:兴业银行厦门东区支行
账号:*470
2.保证金及服务费的缴交账户详见磋商文件。
3.财务部门联系电话:0592-*。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址: (略) 翔安区文勤路8号        

联系方式:黄老师 05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厦门 (略)             

地 址: (略) 湖里区泗水道601号五缘湾营运中心1号楼8楼MNO单元            

联系方式:周新纬、钟建宇 05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新纬、钟建宇

电 话:  0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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