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第九医院白蚁防治、“除四害”及有害生物防治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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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第九医院白蚁防治、“除四害”及有害生物防治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略) 白蚁防治、“除四害”及有害生物防治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青山区红卫路吉林街20号( (略)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略) 白蚁防治、“除四害”及有害生物防治服务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采购预算:4.2万元

4、最高限价:4.2万元。磋商报价超预算为无效报价。

5、采购需求:白蚁防治、“除四害”及有害生物防治服务。

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9、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精神,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略) 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资质》A级资质;

(2)供应商须出具符合资格条件且无纳税、社保等方面失信记录的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3) 查询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有无失信记录。

(4)如供应商相关资格文件正在年检、核准等相关手续办理,可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5)如国家 (略) 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期限:2024年 6 月 24 日至2024年 6 月 28 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时~12时、下午15时~17时,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 (略) 青山区红卫路吉林街20号( (略) (略) )。

(三)其他要求:符合资格的潜在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以下资料现场登记获取磋商文件。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四、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 (略) (略) ( (略) 青山区吉林街20号)

(二)截止时间:2024年 7 月 1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五、磋商地点及时间:

(一)磋商地点: (略) (略) ( (略) 青山区吉林街20号)

(二)磋商时间:2024年 7 月 0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磋商的代表持有效身份证明出席磋商会。

六、公告媒体:

(略) (略) 网(http://**)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青山区红卫路吉林街20号

联 系 人:李老师

电 话:*


【项目概况】

(略) (略) 白蚁防治、“除四害”及有害生物防治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青山区红卫路吉林街20号( (略)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略) 白蚁防治、“除四害”及有害生物防治服务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采购预算:4.2万元

4、最高限价:4.2万元。磋商报价超预算为无效报价。

5、采购需求:白蚁防治、“除四害”及有害生物防治服务。

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9、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精神,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略) 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资质》A级资质;

(2)供应商须出具符合资格条件且无纳税、社保等方面失信记录的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3) 查询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有无失信记录。

(4)如供应商相关资格文件正在年检、核准等相关手续办理,可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5)如国家 (略) 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期限:2024年 6 月 24 日至2024年 6 月 28 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时~12时、下午15时~17时,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 (略) 青山区红卫路吉林街20号( (略) (略) )。

(三)其他要求:符合资格的潜在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以下资料现场登记获取磋商文件。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四、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 (略) (略) ( (略) 青山区吉林街20号)

(二)截止时间:2024年 7 月 1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五、磋商地点及时间:

(一)磋商地点: (略) (略) ( (略) 青山区吉林街20号)

(二)磋商时间:2024年 7 月 0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磋商的代表持有效身份证明出席磋商会。

六、公告媒体:

(略) (略) 网(http://**)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青山区红卫路吉林街20号

联 系 人: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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