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8国道慈溪庵东至余姚梨洲段工程余慈大道历石线南至陈山余慈界段设计阶段安全性评价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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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国道慈溪庵东至余姚梨洲段工程余慈大道历石线南至陈山余慈界段设计阶段安全性评价招标公告

228国道慈溪庵东至余姚梨洲段工程(余慈大道历石线南至陈山余慈界段)设计阶段安全性评价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28国道慈溪庵东至余姚梨洲段工程(余慈大道历石线南至陈山余慈界段)(下称“本项目”),招 (略) (略) (下称“招标人”,后同),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的设计阶段安全性评价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附件。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28国道慈溪庵东至余姚梨洲段工程(余慈大道历石线南至陈山余慈界段),北起历石线南,南至陈山余慈界,路线长4.839公里。本项目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全部控制出入), (略) 快速路功能,项目总投资约24.3亿元,其中建安费13.4亿元。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设一个标段,即第AP01标段:228国道慈溪庵东至余姚梨洲段工程(余慈大道历石线南至陈山余慈界段)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按《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规范》(JTG B05-2015)等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性评价。

2.3服务期

服务期:自签订合同协议书之日起至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批复之日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级资质,同时具有同类相关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信誉等方面能满足本工程设计阶段安全性评价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日17时00分之前至慈溪 (略) 812( (略) 白沙路街道商务二路永利大厦8楼)现场获取招标文件,同时提资质证书复印件、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资料不齐,将被拒绝。

4.2招标文件获取费用20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日14时30分,逾期送达、不按要求提交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5.3开标地点(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交通运输局4楼会议室( (略) 白沙路街道南二环东路1438号)

5.4为避免人员集聚,投标人可不参加开标会。本工程投标文件可采用邮寄方式或现场送达的方式(建议采用EMS、顺丰等),通过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须在**日17时00分前送达,邮寄地址: (略) 白沙路街道商务二路永利大厦8楼812,接收人:方冬儿,电话:*。任何邮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包括破损、丢失、未及时寄达等问题带来的投标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人寄件或送达时,请务必提供投标文件中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的手机号码、邮箱等联系方式(联系方式须另附纸张与投标文件一起邮寄),以供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需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联系。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 (略) 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白沙路街道南二环东路1438号

邮 编:*

电 话:0574-*

联 系 人:胡工

招标代理:慈溪 (略)

地址: (略) 白沙路街道商务二路永利大厦8楼

邮 编:*

电 话:0574-*

联 系 人:徐工

228国道慈溪庵东至余姚梨洲段工程(余慈大道历石线南至陈山余慈界段)设计阶段安全性评价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28国道慈溪庵东至余姚梨洲段工程(余慈大道历石线南至陈山余慈界段)(下称“本项目”),招 (略) (略) (下称“招标人”,后同),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的设计阶段安全性评价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附件。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28国道慈溪庵东至余姚梨洲段工程(余慈大道历石线南至陈山余慈界段),北起历石线南,南至陈山余慈界,路线长4.839公里。本项目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全部控制出入), (略) 快速路功能,项目总投资约24.3亿元,其中建安费13.4亿元。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设一个标段,即第AP01标段:228国道慈溪庵东至余姚梨洲段工程(余慈大道历石线南至陈山余慈界段)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按《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规范》(JTG B05-2015)等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性评价。

2.3服务期

服务期:自签订合同协议书之日起至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批复之日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级资质,同时具有同类相关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信誉等方面能满足本工程设计阶段安全性评价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日17时00分之前至慈溪 (略) 812( (略) 白沙路街道商务二路永利大厦8楼)现场获取招标文件,同时提资质证书复印件、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资料不齐,将被拒绝。

4.2招标文件获取费用20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日14时30分,逾期送达、不按要求提交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5.3开标地点(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交通运输局4楼会议室( (略) 白沙路街道南二环东路1438号)

5.4为避免人员集聚,投标人可不参加开标会。本工程投标文件可采用邮寄方式或现场送达的方式(建议采用EMS、顺丰等),通过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须在**日17时00分前送达,邮寄地址: (略) 白沙路街道商务二路永利大厦8楼812,接收人:方冬儿,电话:*。任何邮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包括破损、丢失、未及时寄达等问题带来的投标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人寄件或送达时,请务必提供投标文件中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的手机号码、邮箱等联系方式(联系方式须另附纸张与投标文件一起邮寄),以供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需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联系。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 (略) 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白沙路街道南二环东路1438号

邮 编:*

电 话:0574-*

联 系 人:胡工

招标代理:慈溪 (略)

地址: (略) 白沙路街道商务二路永利大厦8楼

邮 编:*

电 话:0574-*

联 系 人:徐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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