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杭州湾经开区2024年度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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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杭州湾经开区2024年度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磋商项目编号: YK*

二.磋商项目名称:杭州湾经开区2024年度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服务采购

三.磋商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

备注

1

杭州湾经开区2024年度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服务采购

1

*

本项目主要包括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的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服务工作和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的日常用地分析管理工作。

/

四.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且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供应商具有*级及以上测绘资质。

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磋商。

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审查方式,由磋商小组负责审查。

五.磋商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6月27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00;下午:14:30-16:00

2、报名联系电话:*

3、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资料:

(1)介绍信(写明单位、联系人电话、邮箱信息等)加盖单位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六.磋商截止时间:2024年7月2日 09:30:00

七.磋商地址:浙江宇康 (略)

( (略) 上虞 (略) 588号百官广场30楼)

八.磋商时间:2024年7月2日 09:30:00

九.磋商地址:浙江宇康 (略)

( (略) 上虞 (略) 588号百官广场30楼)

十.磋商保证金:无

十一.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十二.其他事项: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至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三.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宇康 (略)

联系人:冯丹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上虞 (略) 588号百官广场30楼

2、采购人名称: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冯女士

联系电话:0575-*


一.磋商项目编号: YK*

二.磋商项目名称:杭州湾经开区2024年度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服务采购

三.磋商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

备注

1

杭州湾经开区2024年度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服务采购

1

*

本项目主要包括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的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服务工作和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的日常用地分析管理工作。

/

四.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且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供应商具有*级及以上测绘资质。

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磋商。

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审查方式,由磋商小组负责审查。

五.磋商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6月27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00;下午:14:30-16:00

2、报名联系电话:*

3、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资料:

(1)介绍信(写明单位、联系人电话、邮箱信息等)加盖单位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六.磋商截止时间:2024年7月2日 09:30:00

七.磋商地址:浙江宇康 (略)

( (略) 上虞 (略) 588号百官广场30楼)

八.磋商时间:2024年7月2日 09:30:00

九.磋商地址:浙江宇康 (略)

( (略) 上虞 (略) 588号百官广场30楼)

十.磋商保证金:无

十一.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十二.其他事项: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至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三.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宇康 (略)

联系人:冯丹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上虞 (略) 588号百官广场30楼

2、采购人名称: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冯女士

联系电话:0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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