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部分执法取证设备升级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盘山县部分执法取证设备升级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盘山县部分执法取证设备升级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
最高限价(元):1,480,000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日期起20日历天内,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扶持中小微型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脱贫攻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扶持中小微型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脱贫攻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资质: 供应商 (略) 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经理 (略) 专业二级或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 (略) ”(网站http://**.cn)等渠道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21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6月27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0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上提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盘山县公安局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 址: 盘山县新县城
联系方式: 04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 (略)
地 址: (略) 盘山县阳光格林小区5幢112室
联系方式: 0427-*
邮箱地址: *@*63.com
开户行: 中国 (略) 盘锦友谊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 (略)
账号: *36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孙向飞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