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宁化县优势特色主导产业辣椒、水果发展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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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宁化县优势特色主导产业辣椒、水果发展项目实施方案

  为积极推进宁化特色现代农业发展,确实做好项目实施工作,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等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79号)精神,特制定2023年宁化县优势特色主导产业(辣椒、水果)发展项目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宁化辣椒是宁化优势地方特色产品,通过优化宁化辣椒品种结构,改善生产条件,进一步促进辣椒产业提质增效,提升宁化辣椒在国际、 (略) 场竞争力,振兴宁化辣椒产业。充分发挥宁化县独特的地理区位优势和丰富的山地资源优势,提升宁化水果产业发展水平,促进乡村振兴。

  二、建设内容

  (一)做强辣椒产业

  主要做好宁化特色辣椒品种更新,统一推广宁化特色辣椒(宁化牛角椒、朝天椒)优质专用品种,通过支持培育特色辣椒生产专业村,建立特色辣椒示范基地,培育壮大辣椒生产经营主体和种植大户,带动全县辣椒产业发展,抓好辣椒品种更新替换,推广朝天椒“翠椒1号”为主的新品种和经过提纯复壮宁化牛角椒替代传统农民自留种“福建辣椒王”和传统自留宁化牛角椒品种。支持从事辣椒生产企业配备辣椒自动化育苗设施 ,提升宁化辣椒育苗装备水平,提高宁化辣椒统一育苗、供苗能力,提升 (略) 场竞争力,促进宁化特色辣椒产业提质增效,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做优水果产业

  充分发挥宁化独特的地理、气候区位优势,发展优质水果产业,加快引进适宜宁化种植的优质落叶果树品种及其他水果品种。重点支持水果的示范基地建设,探索果树管理配套新技术示范,完善果园基础设施,配备提升果园管理效率降低劳动强度的果园管理机械及果园病虫害防治和设施果园防寒防冻等设备,提升果树产业发展水平,促进宁化水果产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三、补助对象

  为更好地做好做实该项目的实施,在我县从事辣椒产业且经营条件稳定,具备繁育宁化辣椒地方品种或从事辣椒加工的农业经营主体,实施辣椒项目;在我县从事发展优质落叶果树生产及其他水果生产的农业经营主体,实施水果产业项目。经县农业农村局在宁 (略) 发布项目申报指南,有关农业经营主体完成项目申报,经组织专家审核,会议研究通过,确定农业经营主体的建设内容及拟补助金额。

  四、实施时间

  2023年11月-2024年12月

  五、补助办法

  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项目实施主体按照县政府专题会议研究通过的申报项目和资金补助分配方案抓好项目实施。资金主要用于生产基地的种苗采购;购置生产设备;防寒、防冻,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设备;提育苗能力的设施设备;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应用;辣椒产品检测等。项目补助标准:新植优质桃、李嫁接苗每株补助5元 ,特早蜜桔(大苗)每株补助10元,宁化地方辣椒(翠椒1号和宁化牛角椒)种苗补助每亩补助160元,设备按实施主体实际采购资金的70%补助,辣椒产品检测按照企业的辣椒产品实际发生的检测费用补助(每个实施主体控制*元),根据实施主体申报项目确定建设内容及拟补助资金见附件。

  六、项目验收

  项目建设完成后,项目实施主体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申请,县农业农村局将组织专家进行实地验收,验收合格后,会同财政部门履行资金拨付手续。

  七、工作要求

  1.抓好项目落实。承担项目的实施主体需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及时做好项目实施工作,确保项目如期实施,同时严格把关,确保项目资金落到实处,发挥资金使用效率,确实推进宁化特色辣椒、特色优势水果产业的健康发展。

  2.加强资金管理。项目实施主体要严格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健全资金使用管理档案资料,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弄虚作假、滞留截留、虚报冒领、挤占挪用专项扶持资金,如发现有上述违法违纪行为,依有关规定追回补贴资金,并按有关制度追究责任。

  3.本项目补助资金不得与其他农业项目相同建设内容重复补助。

  附件:2023年宁化县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项目实施主体及拟补助资金情况表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宁化县财政局

  2024年 6月13日

  为积极推进宁化特色现代农业发展,确实做好项目实施工作,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等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79号)精神,特制定2023年宁化县优势特色主导产业(辣椒、水果)发展项目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宁化辣椒是宁化优势地方特色产品,通过优化宁化辣椒品种结构,改善生产条件,进一步促进辣椒产业提质增效,提升宁化辣椒在国际、 (略) 场竞争力,振兴宁化辣椒产业。充分发挥宁化县独特的地理区位优势和丰富的山地资源优势,提升宁化水果产业发展水平,促进乡村振兴。

  二、建设内容

  (一)做强辣椒产业

  主要做好宁化特色辣椒品种更新,统一推广宁化特色辣椒(宁化牛角椒、朝天椒)优质专用品种,通过支持培育特色辣椒生产专业村,建立特色辣椒示范基地,培育壮大辣椒生产经营主体和种植大户,带动全县辣椒产业发展,抓好辣椒品种更新替换,推广朝天椒“翠椒1号”为主的新品种和经过提纯复壮宁化牛角椒替代传统农民自留种“福建辣椒王”和传统自留宁化牛角椒品种。支持从事辣椒生产企业配备辣椒自动化育苗设施 ,提升宁化辣椒育苗装备水平,提高宁化辣椒统一育苗、供苗能力,提升 (略) 场竞争力,促进宁化特色辣椒产业提质增效,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做优水果产业

  充分发挥宁化独特的地理、气候区位优势,发展优质水果产业,加快引进适宜宁化种植的优质落叶果树品种及其他水果品种。重点支持水果的示范基地建设,探索果树管理配套新技术示范,完善果园基础设施,配备提升果园管理效率降低劳动强度的果园管理机械及果园病虫害防治和设施果园防寒防冻等设备,提升果树产业发展水平,促进宁化水果产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三、补助对象

  为更好地做好做实该项目的实施,在我县从事辣椒产业且经营条件稳定,具备繁育宁化辣椒地方品种或从事辣椒加工的农业经营主体,实施辣椒项目;在我县从事发展优质落叶果树生产及其他水果生产的农业经营主体,实施水果产业项目。经县农业农村局在宁 (略) 发布项目申报指南,有关农业经营主体完成项目申报,经组织专家审核,会议研究通过,确定农业经营主体的建设内容及拟补助金额。

  四、实施时间

  2023年11月-2024年12月

  五、补助办法

  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项目实施主体按照县政府专题会议研究通过的申报项目和资金补助分配方案抓好项目实施。资金主要用于生产基地的种苗采购;购置生产设备;防寒、防冻,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设备;提育苗能力的设施设备;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应用;辣椒产品检测等。项目补助标准:新植优质桃、李嫁接苗每株补助5元 ,特早蜜桔(大苗)每株补助10元,宁化地方辣椒(翠椒1号和宁化牛角椒)种苗补助每亩补助160元,设备按实施主体实际采购资金的70%补助,辣椒产品检测按照企业的辣椒产品实际发生的检测费用补助(每个实施主体控制*元),根据实施主体申报项目确定建设内容及拟补助资金见附件。

  六、项目验收

  项目建设完成后,项目实施主体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申请,县农业农村局将组织专家进行实地验收,验收合格后,会同财政部门履行资金拨付手续。

  七、工作要求

  1.抓好项目落实。承担项目的实施主体需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及时做好项目实施工作,确保项目如期实施,同时严格把关,确保项目资金落到实处,发挥资金使用效率,确实推进宁化特色辣椒、特色优势水果产业的健康发展。

  2.加强资金管理。项目实施主体要严格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健全资金使用管理档案资料,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弄虚作假、滞留截留、虚报冒领、挤占挪用专项扶持资金,如发现有上述违法违纪行为,依有关规定追回补贴资金,并按有关制度追究责任。

  3.本项目补助资金不得与其他农业项目相同建设内容重复补助。

  附件:2023年宁化县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项目实施主体及拟补助资金情况表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宁化县财政局

  2024年 6月13日

  为积极推进宁化特色现代农业发展,确实做好项目实施工作,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等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79号)精神,特制定2023年宁化县优势特色主导产业(辣椒、水果)发展项目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宁化辣椒是宁化优势地方特色产品,通过优化宁化辣椒品种结构,改善生产条件,进一步促进辣椒产业提质增效,提升宁化辣椒在国际、 (略) 场竞争力,振兴宁化辣椒产业。充分发挥宁化县独特的地理区位优势和丰富的山地资源优势,提升宁化水果产业发展水平,促进乡村振兴。

  二、建设内容

  (一)做强辣椒产业

  主要做好宁化特色辣椒品种更新,统一推广宁化特色辣椒(宁化牛角椒、朝天椒)优质专用品种,通过支持培育特色辣椒生产专业村,建立特色辣椒示范基地,培育壮大辣椒生产经营主体和种植大户,带动全县辣椒产业发展,抓好辣椒品种更新替换,推广朝天椒“翠椒1号”为主的新品种和经过提纯复壮宁化牛角椒替代传统农民自留种“福建辣椒王”和传统自留宁化牛角椒品种。支持从事辣椒生产企业配备辣椒自动化育苗设施 ,提升宁化辣椒育苗装备水平,提高宁化辣椒统一育苗、供苗能力,提升 (略) 场竞争力,促进宁化特色辣椒产业提质增效,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做优水果产业

  充分发挥宁化独特的地理、气候区位优势,发展优质水果产业,加快引进适宜宁化种植的优质落叶果树品种及其他水果品种。重点支持水果的示范基地建设,探索果树管理配套新技术示范,完善果园基础设施,配备提升果园管理效率降低劳动强度的果园管理机械及果园病虫害防治和设施果园防寒防冻等设备,提升果树产业发展水平,促进宁化水果产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三、补助对象

  为更好地做好做实该项目的实施,在我县从事辣椒产业且经营条件稳定,具备繁育宁化辣椒地方品种或从事辣椒加工的农业经营主体,实施辣椒项目;在我县从事发展优质落叶果树生产及其他水果生产的农业经营主体,实施水果产业项目。经县农业农村局在宁 (略) 发布项目申报指南,有关农业经营主体完成项目申报,经组织专家审核,会议研究通过,确定农业经营主体的建设内容及拟补助金额。

  四、实施时间

  2023年11月-2024年12月

  五、补助办法

  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项目实施主体按照县政府专题会议研究通过的申报项目和资金补助分配方案抓好项目实施。资金主要用于生产基地的种苗采购;购置生产设备;防寒、防冻,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设备;提育苗能力的设施设备;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应用;辣椒产品检测等。项目补助标准:新植优质桃、李嫁接苗每株补助5元 ,特早蜜桔(大苗)每株补助10元,宁化地方辣椒(翠椒1号和宁化牛角椒)种苗补助每亩补助160元,设备按实施主体实际采购资金的70%补助,辣椒产品检测按照企业的辣椒产品实际发生的检测费用补助(每个实施主体控制*元),根据实施主体申报项目确定建设内容及拟补助资金见附件。

  六、项目验收

  项目建设完成后,项目实施主体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申请,县农业农村局将组织专家进行实地验收,验收合格后,会同财政部门履行资金拨付手续。

  七、工作要求

  1.抓好项目落实。承担项目的实施主体需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及时做好项目实施工作,确保项目如期实施,同时严格把关,确保项目资金落到实处,发挥资金使用效率,确实推进宁化特色辣椒、特色优势水果产业的健康发展。

  2.加强资金管理。项目实施主体要严格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健全资金使用管理档案资料,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弄虚作假、滞留截留、虚报冒领、挤占挪用专项扶持资金,如发现有上述违法违纪行为,依有关规定追回补贴资金,并按有关制度追究责任。

  3.本项目补助资金不得与其他农业项目相同建设内容重复补助。

  附件:2023年宁化县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项目实施主体及拟补助资金情况表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宁化县财政局

  2024年 6月13日

  为积极推进宁化特色现代农业发展,确实做好项目实施工作,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等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79号)精神,特制定2023年宁化县优势特色主导产业(辣椒、水果)发展项目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宁化辣椒是宁化优势地方特色产品,通过优化宁化辣椒品种结构,改善生产条件,进一步促进辣椒产业提质增效,提升宁化辣椒在国际、 (略) 场竞争力,振兴宁化辣椒产业。充分发挥宁化县独特的地理区位优势和丰富的山地资源优势,提升宁化水果产业发展水平,促进乡村振兴。

  二、建设内容

  (一)做强辣椒产业

  主要做好宁化特色辣椒品种更新,统一推广宁化特色辣椒(宁化牛角椒、朝天椒)优质专用品种,通过支持培育特色辣椒生产专业村,建立特色辣椒示范基地,培育壮大辣椒生产经营主体和种植大户,带动全县辣椒产业发展,抓好辣椒品种更新替换,推广朝天椒“翠椒1号”为主的新品种和经过提纯复壮宁化牛角椒替代传统农民自留种“福建辣椒王”和传统自留宁化牛角椒品种。支持从事辣椒生产企业配备辣椒自动化育苗设施 ,提升宁化辣椒育苗装备水平,提高宁化辣椒统一育苗、供苗能力,提升 (略) 场竞争力,促进宁化特色辣椒产业提质增效,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做优水果产业

  充分发挥宁化独特的地理、气候区位优势,发展优质水果产业,加快引进适宜宁化种植的优质落叶果树品种及其他水果品种。重点支持水果的示范基地建设,探索果树管理配套新技术示范,完善果园基础设施,配备提升果园管理效率降低劳动强度的果园管理机械及果园病虫害防治和设施果园防寒防冻等设备,提升果树产业发展水平,促进宁化水果产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三、补助对象

  为更好地做好做实该项目的实施,在我县从事辣椒产业且经营条件稳定,具备繁育宁化辣椒地方品种或从事辣椒加工的农业经营主体,实施辣椒项目;在我县从事发展优质落叶果树生产及其他水果生产的农业经营主体,实施水果产业项目。经县农业农村局在宁 (略) 发布项目申报指南,有关农业经营主体完成项目申报,经组织专家审核,会议研究通过,确定农业经营主体的建设内容及拟补助金额。

  四、实施时间

  2023年11月-2024年12月

  五、补助办法

  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项目实施主体按照县政府专题会议研究通过的申报项目和资金补助分配方案抓好项目实施。资金主要用于生产基地的种苗采购;购置生产设备;防寒、防冻,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设备;提育苗能力的设施设备;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应用;辣椒产品检测等。项目补助标准:新植优质桃、李嫁接苗每株补助5元 ,特早蜜桔(大苗)每株补助10元,宁化地方辣椒(翠椒1号和宁化牛角椒)种苗补助每亩补助160元,设备按实施主体实际采购资金的70%补助,辣椒产品检测按照企业的辣椒产品实际发生的检测费用补助(每个实施主体控制*元),根据实施主体申报项目确定建设内容及拟补助资金见附件。

  六、项目验收

  项目建设完成后,项目实施主体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申请,县农业农村局将组织专家进行实地验收,验收合格后,会同财政部门履行资金拨付手续。

  七、工作要求

  1.抓好项目落实。承担项目的实施主体需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及时做好项目实施工作,确保项目如期实施,同时严格把关,确保项目资金落到实处,发挥资金使用效率,确实推进宁化特色辣椒、特色优势水果产业的健康发展。

  2.加强资金管理。项目实施主体要严格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健全资金使用管理档案资料,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弄虚作假、滞留截留、虚报冒领、挤占挪用专项扶持资金,如发现有上述违法违纪行为,依有关规定追回补贴资金,并按有关制度追究责任。

  3.本项目补助资金不得与其他农业项目相同建设内容重复补助。

  附件:2023年宁化县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项目实施主体及拟补助资金情况表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宁化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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