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关于公开竞争性比选鄂伦春自治旗驭风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工程投资主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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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关于公开竞争性比选鄂伦春自治旗驭风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工程投资主体的公告

为推动分散式风电成为农村牧区能源革命的新载体、乡村振兴的新动能,创新开发利用场景和投资建设模式,推进新能源与乡村振兴融合发展,进一步壮大村集体经济,助力乡村振兴,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千乡(苏木)万村(嘎查)驭风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内能源新能字〔2024〕363号)、《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全区“千乡(苏木)万村(嘎查)驭风行动”试点项目申报的通知》(内能源新能字〔2024〕381号)等文件要求,鄂伦春自治旗驭风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工程拟通过竞争性比选确定投资主体,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通过竞争性比选引进投资主体,开发建设鄂伦春自治旗驭风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工程,由投资主体负责包括但不限于区域范围内风电项目用地、融资、测风、道路、环评、可研、地勘、设计、监理等前期工作以及项目建设、验收、运维,办理核准(备案)、电网公司接入审批等手续。

二、项目相关情况

(一)投融资模式:采取村企合作模式,由投资主体全额出资建设,电站归投资主体所有。

(二)建设地点:由投资主体在鄂伦春自治旗内确定的区域内选址。

(三)建设周期:**日前完成并网工作。

(四)收益分配模式:投资主体与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签订协议建立产权明晰、责任共担、利益共享的合作共享机制。

三、申报条件

(一)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

(二)信誉要求:比选申请人(不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人:

1、比选申请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比选申请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四、比选要求

1、集团公司或 (略) 方可申报, (略) 只能有一个投资主体参与项目的申报,不接受联合投资主体。

2、申报企业不得存在任何转卖前期项目行为。

3、申报企业应承诺按照国家对风电项目建设要求,做好项目建设、验收和运行工作。

4、申报企业应具备一定风电项目投资建设能力,应承诺严格按照申报方案、核准要求和国家工程标准建设项目。国家、自治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执行。

五、比选文件要求

有意参加比选者,请提供以下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

(一)企业概况

(二)试点项目初步收益分配方案,包括:

1.项目投资金额。

2.双方投资方式、资金额度。

3.收益分配方式及支持村集体保底收益。

4.建成后资产分配方式。

5.全过程运营维护主体及费用。

6.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其他支持等或其他优惠条件。

7.真实性承诺函相关文件。

请于**日12:00点将材料经法人签字盖章扫描后报送至电子邮箱,我旗将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评比优选,优选确定的合作企业需能够参照《试点申报方案编制大纲》于**日前完成申报方案编制,共同争取试点项目落地。


(联系人:武阿迪;联系方式:*;电子邮箱:*@*63.com

**日

为推动分散式风电成为农村牧区能源革命的新载体、乡村振兴的新动能,创新开发利用场景和投资建设模式,推进新能源与乡村振兴融合发展,进一步壮大村集体经济,助力乡村振兴,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千乡(苏木)万村(嘎查)驭风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内能源新能字〔2024〕363号)、《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全区“千乡(苏木)万村(嘎查)驭风行动”试点项目申报的通知》(内能源新能字〔2024〕381号)等文件要求,鄂伦春自治旗驭风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工程拟通过竞争性比选确定投资主体,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通过竞争性比选引进投资主体,开发建设鄂伦春自治旗驭风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工程,由投资主体负责包括但不限于区域范围内风电项目用地、融资、测风、道路、环评、可研、地勘、设计、监理等前期工作以及项目建设、验收、运维,办理核准(备案)、电网公司接入审批等手续。

二、项目相关情况

(一)投融资模式:采取村企合作模式,由投资主体全额出资建设,电站归投资主体所有。

(二)建设地点:由投资主体在鄂伦春自治旗内确定的区域内选址。

(三)建设周期:**日前完成并网工作。

(四)收益分配模式:投资主体与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签订协议建立产权明晰、责任共担、利益共享的合作共享机制。

三、申报条件

(一)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

(二)信誉要求:比选申请人(不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人:

1、比选申请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比选申请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四、比选要求

1、集团公司或 (略) 方可申报, (略) 只能有一个投资主体参与项目的申报,不接受联合投资主体。

2、申报企业不得存在任何转卖前期项目行为。

3、申报企业应承诺按照国家对风电项目建设要求,做好项目建设、验收和运行工作。

4、申报企业应具备一定风电项目投资建设能力,应承诺严格按照申报方案、核准要求和国家工程标准建设项目。国家、自治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执行。

五、比选文件要求

有意参加比选者,请提供以下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

(一)企业概况

(二)试点项目初步收益分配方案,包括:

1.项目投资金额。

2.双方投资方式、资金额度。

3.收益分配方式及支持村集体保底收益。

4.建成后资产分配方式。

5.全过程运营维护主体及费用。

6.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其他支持等或其他优惠条件。

7.真实性承诺函相关文件。

请于**日12:00点将材料经法人签字盖章扫描后报送至电子邮箱,我旗将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评比优选,优选确定的合作企业需能够参照《试点申报方案编制大纲》于**日前完成申报方案编制,共同争取试点项目落地。


(联系人:武阿迪;联系方式:*;电子邮箱:*@*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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