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中通卫星天线采购招标公告第1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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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中通卫星天线采购招标公告第1包

动中通卫星天线项目采购意向表根据采购规定,我部就动中通卫星天线项目进行意向公示。

一、项目名称:动中通卫星天线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4-JLBTHD-W3016

三、公示时间:2024年6月21日-2024年6月26日

四、项目地点: (略)

五、项目预算:90.*元

六、初步技术参数

1.稳定类型:两轴稳定,三轴跟踪

2.反射面尺寸:φ600mm

3.外形尺寸(直径*高度):φ720*800mm

4.天线重量:≤45kg

5.工作频率:RX:10.7-12.75GHz,TX:13.75-14.5GHz

6.天线类型:环焦后馈

7.信号极化:线极化

8.跟踪精度:≤0.2°

9.载体运动范围:横摇:-30°至30°,纵摇:-30°至30°

10.天线运动范围:方位:360°连续旋转,俯仰:-5°至90°,极化:0°至270°

11.初始锁星时间:≤180s

12.跟踪方式:惯导测量,载波跟踪

13.电源输入:DC24V,50Hz/AC 110-240V

14.工作环境温度:-20℃至60℃

七、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八、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军队、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截止购买采购文件时间),且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入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人经营范围应满足国家关于本次招标服务的相关要求。

九、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供应商如对本项目有参与意向,可在公示期内下载本公告附件2,请在公示时限内以采取电子邮件方式(邮箱地址:*@*q.com;发送标题: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向我单位反馈,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包括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加盖公章)

3.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4.保密责任书

5.营业执照或企(事)业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

6.“信用中国”信用信息 (略) 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我单位将根据反馈材料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并做好保密工作,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做书面回复,技术参数等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招标(竞谈)公告和招标(竞谈)文件为准。

十、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

工作日8:30-16:30

备注:

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 (略) 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辽宁, (略) ,大连
动中通卫星天线项目采购意向表根据采购规定,我部就动中通卫星天线项目进行意向公示。

一、项目名称:动中通卫星天线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4-JLBTHD-W3016

三、公示时间:2024年6月21日-2024年6月26日

四、项目地点: (略)

五、项目预算:90.*元

六、初步技术参数

1.稳定类型:两轴稳定,三轴跟踪

2.反射面尺寸:φ600mm

3.外形尺寸(直径*高度):φ720*800mm

4.天线重量:≤45kg

5.工作频率:RX:10.7-12.75GHz,TX:13.75-14.5GHz

6.天线类型:环焦后馈

7.信号极化:线极化

8.跟踪精度:≤0.2°

9.载体运动范围:横摇:-30°至30°,纵摇:-30°至30°

10.天线运动范围:方位:360°连续旋转,俯仰:-5°至90°,极化:0°至270°

11.初始锁星时间:≤180s

12.跟踪方式:惯导测量,载波跟踪

13.电源输入:DC24V,50Hz/AC 110-240V

14.工作环境温度:-20℃至60℃

七、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八、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军队、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截止购买采购文件时间),且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入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人经营范围应满足国家关于本次招标服务的相关要求。

九、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供应商如对本项目有参与意向,可在公示期内下载本公告附件2,请在公示时限内以采取电子邮件方式(邮箱地址:*@*q.com;发送标题: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向我单位反馈,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包括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加盖公章)

3.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4.保密责任书

5.营业执照或企(事)业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

6.“信用中国”信用信息 (略) 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我单位将根据反馈材料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并做好保密工作,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做书面回复,技术参数等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招标(竞谈)公告和招标(竞谈)文件为准。

十、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

工作日8:30-16:30

备注:

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 (略) 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辽宁, (略) ,大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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