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4年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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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4年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四

德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4年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四)
** 19:15 来源: (略) 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略) 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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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德保县俏香厨餐饮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编号

No:BCSP*-80

食品名称

不锈钢菜盘

抽样日期

**日

型号规格

/

标称生产企业

/

被抽样单位

德保县俏香厨餐饮店

检验不合格项目

大肠菌群

检验机构

广西博测 (略)

(二)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当事人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第五十六条第二款“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具、饮具;餐饮服务提供者委托清洗消毒餐具、饮具的,应当委托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规定,构成了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

(三)当事人整改情况及复查结果

**日收到检验报告后,当事人针对抽检不合格原因进行整改,当事人已对消毒柜进行全面清洁、增加消毒温度和消毒时间。


二、德保县杨国富麻辣烫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编号

No:BCSP*-123

食品名称

筷子

抽样日期

**日

型号规格

/

标称生产企业

/

被抽样单位

德保县杨国富麻辣烫店

检验不合格项目

大肠菌群

检验机构

广西博测 (略)

(二)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当事人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第五十六条第二款“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具、饮具;餐饮服务提供者委托清洗消毒餐具、饮具的,应当委托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规定,构成了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

(三)当事人整改情况及复查结果

**日收到检验报告后,当事人针对抽检不合格原因进行整改,当事人已对消毒柜进行全面清洁、增加消毒温度和消毒时间。


三、德保县香四季小吃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编号

No:BCSP*-81、BCSP*-82

食品名称

不锈钢小碗、不锈钢大碗

抽样日期

**日

型号规格

/

标称生产企业

/

被抽样单位

德保县香四季小吃店

检验不合格项目

大肠菌群

检验机构

广西博测 (略)

(二)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当事人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第五十六条第二款“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具、饮具;餐饮服务提供者委托清洗消毒餐具、饮具的,应当委托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规定,构成了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

(三)当事人整改情况及复查结果

**日收到检验报告后,当事人针对抽检不合格原因进行整改,当事人已对消毒柜进行全面清洁、增加消毒温度和消毒时间。

四、德保县臻臻饮食摊铺

(一)抽检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编号

No:SJJS*

食品名称

大碗(自消餐具)

抽样日期

**日

型号规格

/

标称生产企业

/

被抽样单位

德保县臻臻饮食摊铺

检验不合格项目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

检验机构

(略) 检验检测中心

(二)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当事人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第五十六条第二款“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具、饮具;餐饮服务提供者委托清洗消毒餐具、饮具的,应当委托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规定,构成了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

(三)当事人整改情况及复查结果

**日收到检验报告后,当事人针对抽检不合格原因进行整改,当事人使用洗涤剂清洗餐具后,会多次使用清水进行清洗,务必使餐具无洗涤剂残留。

五、德保县胜标烧鸭粉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编号

No:BCSP*-73

食品名称

粉碗

抽样日期

**日

型号规格

/

标称生产企业

/

被抽样单位

德保县胜标烧鸭粉店

检验不合格项目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

检验机构

广西博测 (略)

(二)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当事人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第五十六条第二款“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具、饮具;餐饮服务提供者委托清洗消毒餐具、饮具的,应当委托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规定,构成了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

(三)当事人整改情况及复查结果

**日收到检验报告后,当事人针对抽检不合格原因进行整改,当事人使用洗涤剂清洗餐具后,会多次使用清水进行清洗,务必使餐具无洗涤剂残留。

六、德保县修尧哥卤菜馆

(一)抽检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编号

No:BCSP*-87、BCSP*-88

食品名称

大碗、餐盘

抽样日期

**日

型号规格

/

标称生产企业

/

被抽样单位

德保县修尧哥卤菜馆

检验不合格项目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

检验机构

广西博测 (略)

(二)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当事人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第五十六条第二款“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具、饮具;餐饮服务提供者委托清洗消毒餐具、饮具的,应当委托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规定,构成了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

(三)当事人整改情况及复查结果

**日收到检验报告后,当事人针对抽检不合格原因进行整改,当事人使用洗涤剂清洗餐具后,会多次使用清水进行清洗,务必使餐具无洗涤剂残留。

七、德保县食巢扒王快餐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编号

No:BCSP*-121、BCSP*-126

食品名称

小碗、餐盘

抽样日期

**日

型号规格

/

标称生产企业

/

被抽样单位

德保县食巢扒王快餐店

检验不合格项目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

检验机构

广西博测 (略)

(二)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当事人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第五十六条第二款“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具、饮具;餐饮服务提供者委托清洗消毒餐具、饮具的,应当委托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规定,构成了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

(三)当事人整改情况及复查结果

**日收到检验报告后,当事人针对抽检不合格原因进行整改,当事人使用洗涤剂清洗餐具后,会多次使用清水进行清洗,务必使餐具无洗涤剂残留。

八、德保县职业技术学校

(一)抽检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编号

No:SJJS*、SJJS*

食品名称

熟食盆(自消餐饮具)、饭碗(自消餐饮具)

抽样日期

**日

型号规格

/

标称生产企业

/

被抽样单位

德保县职业技术学校

检验不合格项目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

检验机构

(略) 检验检测中心

(二)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当事人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第五十六条第二款“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具、饮具;餐饮服务提供者委托清洗消毒餐具、饮具的,应当委托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规定,构成了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

(三)当事人整改情况及复查结果

**日收到检验报告后,当事人针对抽检不合格原因进行整改,当事人已对消毒柜进行全面清洁、增加消毒温度和消毒时间。

九、德保县城关镇第一初级中学

(一)抽检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编号

№:SJJS*

食品名称

饭碗

抽样日期

**日

型号规格

/

标称生产企业

/

被抽样单位

德保县城关镇第一初级中学

检验不合格项目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

检验机构

(略) 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当事人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餐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具、饮具;餐饮服务提供者委托清洗消毒餐具、饮具的,应当委托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规定,构成了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餐具的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之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给予当事人如下减轻行政处罚:

罚款人民币*仟元整(¥1000.00元),上缴国库。

(三)当事人整改情况及复查结果

**日收到检验报告后,当事人针对抽检不合格原因进行整改,当事人今后会加强餐具清洗消毒的管理,做好餐具彻底清洁工作。

十、德保县城关 (略)

(一)抽检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编号

No:SP*

食品名称

不锈钢碗(自行消毒)

抽样日期

**日

型号规格

/

标称生产企业

/

被抽样单位

德保县城关 (略)

检验不合格项目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

检验机构

(略) 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当事人于**日收到因餐具抽检不合格的警告行政处罚,**日使用的自消餐具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不合格。当事人的行为属于未按规定要求改正,继续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餐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具、饮具;餐饮服务提供者委托清洗消毒餐具、饮具的,应当委托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规定,构成了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餐具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处罚如下:

罚款1000元。

以上罚款共计1000元,上缴国库。

(三)当事人整改情况及复查结果

**日收到检验报告后,当事人针对抽检不合格原因进行整改,当事人已增加一个高温消毒柜,厨房的柜子全部换新,并留存有消毒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消毒合格证明等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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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4年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四)
** 19:15 来源: (略) 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略) 场监督管理局
大 中 小

一、德保县俏香厨餐饮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编号

No:BCSP*-80

食品名称

不锈钢菜盘

抽样日期

**日

型号规格

/

标称生产企业

/

被抽样单位

德保县俏香厨餐饮店

检验不合格项目

大肠菌群

检验机构

广西博测 (略)

(二)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当事人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第五十六条第二款“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具、饮具;餐饮服务提供者委托清洗消毒餐具、饮具的,应当委托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规定,构成了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

(三)当事人整改情况及复查结果

**日收到检验报告后,当事人针对抽检不合格原因进行整改,当事人已对消毒柜进行全面清洁、增加消毒温度和消毒时间。


二、德保县杨国富麻辣烫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编号

No:BCSP*-123

食品名称

筷子

抽样日期

**日

型号规格

/

标称生产企业

/

被抽样单位

德保县杨国富麻辣烫店

检验不合格项目

大肠菌群

检验机构

广西博测 (略)

(二)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当事人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第五十六条第二款“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具、饮具;餐饮服务提供者委托清洗消毒餐具、饮具的,应当委托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规定,构成了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

(三)当事人整改情况及复查结果

**日收到检验报告后,当事人针对抽检不合格原因进行整改,当事人已对消毒柜进行全面清洁、增加消毒温度和消毒时间。


三、德保县香四季小吃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编号

No:BCSP*-81、BCSP*-82

食品名称

不锈钢小碗、不锈钢大碗

抽样日期

**日

型号规格

/

标称生产企业

/

被抽样单位

德保县香四季小吃店

检验不合格项目

大肠菌群

检验机构

广西博测 (略)

(二)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当事人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第五十六条第二款“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具、饮具;餐饮服务提供者委托清洗消毒餐具、饮具的,应当委托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规定,构成了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

(三)当事人整改情况及复查结果

**日收到检验报告后,当事人针对抽检不合格原因进行整改,当事人已对消毒柜进行全面清洁、增加消毒温度和消毒时间。

四、德保县臻臻饮食摊铺

(一)抽检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编号

No:SJJS*

食品名称

大碗(自消餐具)

抽样日期

**日

型号规格

/

标称生产企业

/

被抽样单位

德保县臻臻饮食摊铺

检验不合格项目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

检验机构

(略) 检验检测中心

(二)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当事人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第五十六条第二款“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具、饮具;餐饮服务提供者委托清洗消毒餐具、饮具的,应当委托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规定,构成了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

(三)当事人整改情况及复查结果

**日收到检验报告后,当事人针对抽检不合格原因进行整改,当事人使用洗涤剂清洗餐具后,会多次使用清水进行清洗,务必使餐具无洗涤剂残留。

五、德保县胜标烧鸭粉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编号

No:BCSP*-73

食品名称

粉碗

抽样日期

**日

型号规格

/

标称生产企业

/

被抽样单位

德保县胜标烧鸭粉店

检验不合格项目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

检验机构

广西博测 (略)

(二)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当事人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第五十六条第二款“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具、饮具;餐饮服务提供者委托清洗消毒餐具、饮具的,应当委托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规定,构成了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

(三)当事人整改情况及复查结果

**日收到检验报告后,当事人针对抽检不合格原因进行整改,当事人使用洗涤剂清洗餐具后,会多次使用清水进行清洗,务必使餐具无洗涤剂残留。

六、德保县修尧哥卤菜馆

(一)抽检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编号

No:BCSP*-87、BCSP*-88

食品名称

大碗、餐盘

抽样日期

**日

型号规格

/

标称生产企业

/

被抽样单位

德保县修尧哥卤菜馆

检验不合格项目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

检验机构

广西博测 (略)

(二)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当事人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第五十六条第二款“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具、饮具;餐饮服务提供者委托清洗消毒餐具、饮具的,应当委托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规定,构成了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

(三)当事人整改情况及复查结果

**日收到检验报告后,当事人针对抽检不合格原因进行整改,当事人使用洗涤剂清洗餐具后,会多次使用清水进行清洗,务必使餐具无洗涤剂残留。

七、德保县食巢扒王快餐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编号

No:BCSP*-121、BCSP*-126

食品名称

小碗、餐盘

抽样日期

**日

型号规格

/

标称生产企业

/

被抽样单位

德保县食巢扒王快餐店

检验不合格项目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

检验机构

广西博测 (略)

(二)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当事人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第五十六条第二款“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具、饮具;餐饮服务提供者委托清洗消毒餐具、饮具的,应当委托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规定,构成了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

(三)当事人整改情况及复查结果

**日收到检验报告后,当事人针对抽检不合格原因进行整改,当事人使用洗涤剂清洗餐具后,会多次使用清水进行清洗,务必使餐具无洗涤剂残留。

八、德保县职业技术学校

(一)抽检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编号

No:SJJS*、SJJS*

食品名称

熟食盆(自消餐饮具)、饭碗(自消餐饮具)

抽样日期

**日

型号规格

/

标称生产企业

/

被抽样单位

德保县职业技术学校

检验不合格项目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

检验机构

(略) 检验检测中心

(二)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当事人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第五十六条第二款“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具、饮具;餐饮服务提供者委托清洗消毒餐具、饮具的,应当委托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规定,构成了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

(三)当事人整改情况及复查结果

**日收到检验报告后,当事人针对抽检不合格原因进行整改,当事人已对消毒柜进行全面清洁、增加消毒温度和消毒时间。

九、德保县城关镇第一初级中学

(一)抽检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编号

№:SJJS*

食品名称

饭碗

抽样日期

**日

型号规格

/

标称生产企业

/

被抽样单位

德保县城关镇第一初级中学

检验不合格项目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

检验机构

(略) 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当事人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餐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具、饮具;餐饮服务提供者委托清洗消毒餐具、饮具的,应当委托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规定,构成了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餐具的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之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给予当事人如下减轻行政处罚:

罚款人民币*仟元整(¥1000.00元),上缴国库。

(三)当事人整改情况及复查结果

**日收到检验报告后,当事人针对抽检不合格原因进行整改,当事人今后会加强餐具清洗消毒的管理,做好餐具彻底清洁工作。

十、德保县城关 (略)

(一)抽检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编号

No:SP*

食品名称

不锈钢碗(自行消毒)

抽样日期

**日

型号规格

/

标称生产企业

/

被抽样单位

德保县城关 (略)

检验不合格项目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

检验机构

(略) 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当事人于**日收到因餐具抽检不合格的警告行政处罚,**日使用的自消餐具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不合格。当事人的行为属于未按规定要求改正,继续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餐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具、饮具;餐饮服务提供者委托清洗消毒餐具、饮具的,应当委托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规定,构成了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餐具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处罚如下:

罚款1000元。

以上罚款共计1000元,上缴国库。

(三)当事人整改情况及复查结果

**日收到检验报告后,当事人针对抽检不合格原因进行整改,当事人已增加一个高温消毒柜,厨房的柜子全部换新,并留存有消毒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消毒合格证明等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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