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重点路口路段突出安全隐患整改工程采购公告二-采购/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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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重点路口路段突出安全隐患整改工程采购公告二-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经开区重点路口路段突出安全隐患整改工程 JSZC-*-WHZX-G2024-0007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 (略) 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14: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WHZX-G2024-0007

项目名称:经开区重点路口路段突出安全隐患整改工程

预算金额:3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68元

采购需求:

项目主要对区内部分重点道路进行拓宽改造,增加车道数量,完善交通标志标线,迁改部分信号灯、监控、标志牌、路灯、绿化等配套设施,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生效后90日内完成本项目。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2)供应商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2.供应商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A.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B.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法人证书(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3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9.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

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 (略) 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有效期内),同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有效期内);

3.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4.供应商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提供2024年1月份以来任意1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5.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书(格式详见示范格式,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必须提供);

6.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必须提供);

7.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必须提供);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未联合体即可)。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日至**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 (略) 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收到领取中标通知书的通知后十日内通过国内的任何一家银行,向采购人提交金额为中标总价1%的履约保证金,逾期未提交履约保证金作自动放弃成交处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单位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8号

联系人:孙志成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淮安 (略)

单位地址: (略) 深圳东路98号

联系人:孙华

联系电话:05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华

电话:0517-*

项目概况

经开区重点路口路段突出安全隐患整改工程 JSZC-*-WHZX-G2024-0007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 (略) 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14: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WHZX-G2024-0007

项目名称:经开区重点路口路段突出安全隐患整改工程

预算金额:3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68元

采购需求:

项目主要对区内部分重点道路进行拓宽改造,增加车道数量,完善交通标志标线,迁改部分信号灯、监控、标志牌、路灯、绿化等配套设施,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生效后90日内完成本项目。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2)供应商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2.供应商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A.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B.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法人证书(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3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9.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

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 (略) 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有效期内),同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有效期内);

3.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4.供应商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提供2024年1月份以来任意1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5.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书(格式详见示范格式,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必须提供);

6.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必须提供);

7.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必须提供);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未联合体即可)。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日至**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 (略) 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收到领取中标通知书的通知后十日内通过国内的任何一家银行,向采购人提交金额为中标总价1%的履约保证金,逾期未提交履约保证金作自动放弃成交处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单位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8号

联系人:孙志成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淮安 (略)

单位地址: (略) 深圳东路98号

联系人:孙华

联系电话:05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华

电话: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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