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福路白洋大道-沙湾路市政工程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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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福路白洋大道-沙湾路市政工程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万福路(白洋大道-沙湾路)市政工程已由宜昌高新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以“宜高经发〔2024〕4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建设单位为宜昌高新区项目建设服务中心,招标人为宜昌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佰润项目管理(湖北)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标段名称:万福路(白洋大道-沙湾路)市政工程

2、建设地点:高新区白洋工业园

3、项目概况及规模:该项目起点位于白洋大道,止于沙湾路。道路全长1515.73米,道路规划红线宽度 36米,城市主干路,双向4车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及土石方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管线综合工程、照明及治安监控工程、绿化工程等。

4、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范围内的道路及土石方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管线综合工程、照明及治安监控工程、绿化工程等内容以及完成内容相配套的工期、质量、安全、造价及现场、资料的管理和档案移交直至综合验收交付使用过程的所有工作。

5、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7、质量目标: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8、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略) 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拟承担本项目负责人应具*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 (略) 政公用工程,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建造师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2)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上传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5、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6、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施工员可由施工技术负责人兼任)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当专职安全员为1人时,该专职安全员须为综合类(C3证);当专职安全员大于1人时,其中负责土建(即:具备C2证或C3证)和机械安全管理(即:具备C1证或C3证)的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未实行C1、C2、C3证 (略) 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人数不少于1人,可互相兼任;总配备人数不少于5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补充说明:(1)投标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止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若本项目中标,其他关键性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 (略) 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宜昌地区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详见相应合同条款约定)。

(2) (略) 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略) 外建筑施工 (略) 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法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3)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投标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7、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应提供2023年12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分公司缴纳均有效。

8、投标人必须为“ (略)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略) 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须在电子投标 (略) 一体化平台上的《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省内企业须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 (略) 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

9、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要求(以合同分包形式面向中小微企业):(1)中小微企业单独投标时,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做废标处理。(2)大型企业单独投标时,应当提供分包意向协议,约定中小微企业分包合同份额应达到合同总金额50%,并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作废标处理。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6月22日至**日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详见友情提醒)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日上午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城东大道2号)七楼701室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合同签订

本工程施工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亲自洽谈并签署,否则视为放弃中标项目。

九、信息发布开始时间:**日。

十、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 (略)

地址: (略) 西陵区港窑路39-6号

联系人:黄支凤

联系电话:0717-*

招标代理机构:佰润项目管理(湖北)有限公司

地址: (略) 西陵区西湖路25号住邦科技园A区12栋一单元4楼

联系人:黄成

联系电话:*

友情提醒:

本标段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项目,需要投标单位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中注册、维护主体库信息,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办理好企业入库等投标相关事宜(详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交易*方(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使用新版“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访问入口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的“系统登录-网上开标”(网址:http://**)。

遇到操作问题或系统故障时,请在 (略) ,联系方式如下:*。

一、招标条件

万福路(白洋大道-沙湾路)市政工程已由宜昌高新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以“宜高经发〔2024〕4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建设单位为宜昌高新区项目建设服务中心,招标人为宜昌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佰润项目管理(湖北)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标段名称:万福路(白洋大道-沙湾路)市政工程

2、建设地点:高新区白洋工业园

3、项目概况及规模:该项目起点位于白洋大道,止于沙湾路。道路全长1515.73米,道路规划红线宽度 36米,城市主干路,双向4车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及土石方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管线综合工程、照明及治安监控工程、绿化工程等。

4、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范围内的道路及土石方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管线综合工程、照明及治安监控工程、绿化工程等内容以及完成内容相配套的工期、质量、安全、造价及现场、资料的管理和档案移交直至综合验收交付使用过程的所有工作。

5、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7、质量目标: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8、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略) 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拟承担本项目负责人应具*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 (略) 政公用工程,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建造师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2)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上传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5、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6、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施工员可由施工技术负责人兼任)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当专职安全员为1人时,该专职安全员须为综合类(C3证);当专职安全员大于1人时,其中负责土建(即:具备C2证或C3证)和机械安全管理(即:具备C1证或C3证)的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未实行C1、C2、C3证 (略) 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人数不少于1人,可互相兼任;总配备人数不少于5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补充说明:(1)投标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止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若本项目中标,其他关键性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 (略) 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宜昌地区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详见相应合同条款约定)。

(2) (略) 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略) 外建筑施工 (略) 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法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3)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投标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7、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应提供2023年12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分公司缴纳均有效。

8、投标人必须为“ (略)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略) 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须在电子投标 (略) 一体化平台上的《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省内企业须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 (略) 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

9、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要求(以合同分包形式面向中小微企业):(1)中小微企业单独投标时,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做废标处理。(2)大型企业单独投标时,应当提供分包意向协议,约定中小微企业分包合同份额应达到合同总金额50%,并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作废标处理。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6月22日至**日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详见友情提醒)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日上午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城东大道2号)七楼701室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合同签订

本工程施工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亲自洽谈并签署,否则视为放弃中标项目。

九、信息发布开始时间:**日。

十、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 (略)

地址: (略) 西陵区港窑路39-6号

联系人:黄支凤

联系电话:0717-*

招标代理机构:佰润项目管理(湖北)有限公司

地址: (略) 西陵区西湖路25号住邦科技园A区12栋一单元4楼

联系人:黄成

联系电话:*

友情提醒:

本标段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项目,需要投标单位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中注册、维护主体库信息,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办理好企业入库等投标相关事宜(详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交易*方(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使用新版“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访问入口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的“系统登录-网上开标”(网址:http://**)。

遇到操作问题或系统故障时,请在 (略) ,联系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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