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号地块一期、二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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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号地块一期、二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宗地2024-05号地块一期、二期全过程工程咨 (略) 仓山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24]A*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 (略)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福州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建融建设 (略) 。现对该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宗地2024-05号地块一期、二期全过程工程咨询

2.2建设地点: (略) 仓山区洪湾路东侧、高宅路北侧、高宅村旧改出让地块一。

2.3计划总投资: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土建投资75730万元,设备投资1470万元,其他投资*万元。

2.4建设规模:建筑用地面积44012平方米,居住商业综合用地(R2_B1),容积率1.0以上、3.0以下(其中计容商业建筑面积不多于3500平方米),建筑密度35%以下(含35%),绿地率30%以上(含30%),建筑高度100米以下(同时满足义序机场限高要求,其中住宅建筑高度21米以上)。主要建筑面积:*平方米,新增生产能力(或使用功能):住宅、商业。拟分两期建设,暂定一期建筑面积82064㎡,二期建筑面积93511㎡。

2.5服务期限: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结算、审计(若有)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

2.6项目管理目标:

2.6.1 投资控制目标:满足相关规定,经招标人认可的概算范围内;

2.6.2 进度目标:满足相关规定、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

2.6.3 质量目标:各项咨询成果符合现行管理规定,施工质量符合工程验收合格标准;

2.6.4 安全文明目标: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进行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消除工程安全隐患,禁止违章作业,无安全事故发生,建立文明施工现场、创建智慧工地(如有);

2.7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元。

2.8招标范围:

(1)设计咨询:在满足国家规定的图纸设计深度要求的前提下,完成项目规划阶段(建筑单体方案、总平及管综)、各分部工程(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屋面、 建筑装饰装修、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通风与空调、智能建筑、建筑节能、电梯)、需深化设计的工程(包括且不限于公区精装修、二次精装修、门窗栏杆、幕墙、夜景、充电桩、标识标牌、信号履盖、有线电视桥架、抗震支架、通信、智能化、室外附属及景观绿化等)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其他工程(包括且不限于挡墙(若有)、售楼部、示范区、临时排污排水及供电方案申请所需的设计材料(若有)等)等本项目所需的方案设计至施工图设计、BIM服务。包含建筑方案及方案专项深化,景观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含景观展示区),售楼部装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不包含永久用水工程、永久用电工程、燃气工程、有线电视工程设计。

各专业的设计方案及施工图设计需满足现行相关设计规范、规程、管理规定的要求;且设计应符合 (略) 有关标准要求,其中需要履行审批手续的项目,同时应完成审批手续。负责设计成果所需要的专家论证、技术咨询等服务,并负责协调前期各项手续的办理。

(2)工程监理:包括施工实施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包括且不限于项目各分部工程(地基与基础(含设计试桩、试桩)、主体结构、建筑屋面、建筑装饰装修、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通风与空调、智能建筑、建筑节能、电梯(包括且不限于消防、人防、充电桩等))、需深化设计的工程(包括且不限于二次精装修、夜景、标识标牌、信号履盖、广电桥架、抗震支架、通信、智能化、室外附属及景观绿化等)、设备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其他工程(包括且不限于前期的三通一平、临水施工、临电施工、围墙、及后期售楼部、永久用电、永久用水工程(一、二供)等项目)及本工程所有设计范围内涉及的全部施工过程,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全部工程竣工归档、备案、结算及审核全过程的监理。

(3)勘察服务:项目设计和国家规范所要求提供工程初勘和详勘服务,查明建设区域的地基土层分布、地下原建构筑物基础埋置分布现状及各土层物理力学性质,完成基础,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工程物探(含管线物探)、测试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详细勘察并提交完整的详细勘察报告,工程审图施工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

3.1.1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1.2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级资质;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级资质;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级资质。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资格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 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总负责人可以兼任设计或监理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且仅能兼任其中一个岗位。

(2)专业咨询负责人

①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 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②拟派监理负责人须具备 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监理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

③拟派工程勘察负责人必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注册证书,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勘察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3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①自愿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以设计单位或监理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总数不得超过4家;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③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④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应承担的职责;⑤联合体投标的,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⑥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

3.4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 。

3.5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 。

3.6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 号的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②根据闽建[2017]9号文件规定,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按规 (略) 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略) 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应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③根据《关于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办科〔2018〕16 号)文件规定, (略) 参加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包括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 (略) 设立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 (略) 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网页截图);④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无固定范本-综合评分法。

4.2定标方法: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6 月 24 日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至2024年 6月 29日17时00分00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2) (略)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3)或银行电子保函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7月 18 日9 时1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cn)、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http://**)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 (略)

地 址: (略) 仓山区金山街道花溪中路32号金城湾广场35#B楼

电 话:0591-*(80512)

联系人:郭工

招标代理机构:建融建设 (略)

地 址: (略) 鼓楼区五一北路158号高景商贸中心7层A区

电 话:陈晓燕、黄倩文

联系人:059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略) 仓山区城乡建设局

地 址: (略) 仓山区江边洲路1号临江新天地美墩苑3号楼9层

联系电话:059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 (略) 城市规划展示馆三楼

联系电话:0591-*、保证金咨询电话 0591-*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宗地2024-05号地块一期、二期全过程工程咨 (略) 仓山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24]A*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 (略)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福州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建融建设 (略) 。现对该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宗地2024-05号地块一期、二期全过程工程咨询

2.2建设地点: (略) 仓山区洪湾路东侧、高宅路北侧、高宅村旧改出让地块一。

2.3计划总投资: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土建投资75730万元,设备投资1470万元,其他投资*万元。

2.4建设规模:建筑用地面积44012平方米,居住商业综合用地(R2_B1),容积率1.0以上、3.0以下(其中计容商业建筑面积不多于3500平方米),建筑密度35%以下(含35%),绿地率30%以上(含30%),建筑高度100米以下(同时满足义序机场限高要求,其中住宅建筑高度21米以上)。主要建筑面积:*平方米,新增生产能力(或使用功能):住宅、商业。拟分两期建设,暂定一期建筑面积82064㎡,二期建筑面积93511㎡。

2.5服务期限: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结算、审计(若有)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

2.6项目管理目标:

2.6.1 投资控制目标:满足相关规定,经招标人认可的概算范围内;

2.6.2 进度目标:满足相关规定、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

2.6.3 质量目标:各项咨询成果符合现行管理规定,施工质量符合工程验收合格标准;

2.6.4 安全文明目标: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进行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消除工程安全隐患,禁止违章作业,无安全事故发生,建立文明施工现场、创建智慧工地(如有);

2.7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元。

2.8招标范围:

(1)设计咨询:在满足国家规定的图纸设计深度要求的前提下,完成项目规划阶段(建筑单体方案、总平及管综)、各分部工程(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屋面、 建筑装饰装修、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通风与空调、智能建筑、建筑节能、电梯)、需深化设计的工程(包括且不限于公区精装修、二次精装修、门窗栏杆、幕墙、夜景、充电桩、标识标牌、信号履盖、有线电视桥架、抗震支架、通信、智能化、室外附属及景观绿化等)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其他工程(包括且不限于挡墙(若有)、售楼部、示范区、临时排污排水及供电方案申请所需的设计材料(若有)等)等本项目所需的方案设计至施工图设计、BIM服务。包含建筑方案及方案专项深化,景观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含景观展示区),售楼部装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不包含永久用水工程、永久用电工程、燃气工程、有线电视工程设计。

各专业的设计方案及施工图设计需满足现行相关设计规范、规程、管理规定的要求;且设计应符合 (略) 有关标准要求,其中需要履行审批手续的项目,同时应完成审批手续。负责设计成果所需要的专家论证、技术咨询等服务,并负责协调前期各项手续的办理。

(2)工程监理:包括施工实施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包括且不限于项目各分部工程(地基与基础(含设计试桩、试桩)、主体结构、建筑屋面、建筑装饰装修、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通风与空调、智能建筑、建筑节能、电梯(包括且不限于消防、人防、充电桩等))、需深化设计的工程(包括且不限于二次精装修、夜景、标识标牌、信号履盖、广电桥架、抗震支架、通信、智能化、室外附属及景观绿化等)、设备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其他工程(包括且不限于前期的三通一平、临水施工、临电施工、围墙、及后期售楼部、永久用电、永久用水工程(一、二供)等项目)及本工程所有设计范围内涉及的全部施工过程,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全部工程竣工归档、备案、结算及审核全过程的监理。

(3)勘察服务:项目设计和国家规范所要求提供工程初勘和详勘服务,查明建设区域的地基土层分布、地下原建构筑物基础埋置分布现状及各土层物理力学性质,完成基础,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工程物探(含管线物探)、测试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详细勘察并提交完整的详细勘察报告,工程审图施工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

3.1.1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1.2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级资质;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级资质;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级资质。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资格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 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总负责人可以兼任设计或监理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且仅能兼任其中一个岗位。

(2)专业咨询负责人

①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 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②拟派监理负责人须具备 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监理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

③拟派工程勘察负责人必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注册证书,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勘察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3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①自愿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以设计单位或监理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总数不得超过4家;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③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④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应承担的职责;⑤联合体投标的,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⑥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

3.4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 。

3.5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 。

3.6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 号的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②根据闽建[2017]9号文件规定,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按规 (略) 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略) 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应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③根据《关于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办科〔2018〕16 号)文件规定, (略) 参加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包括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 (略) 设立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 (略) 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网页截图);④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无固定范本-综合评分法。

4.2定标方法: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6 月 24 日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至2024年 6月 29日17时00分00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2) (略)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3)或银行电子保函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7月 18 日9 时1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cn)、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http://**)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 (略)

地 址: (略) 仓山区金山街道花溪中路32号金城湾广场35#B楼

电 话:0591-*(80512)

联系人:郭工

招标代理机构:建融建设 (略)

地 址: (略) 鼓楼区五一北路158号高景商贸中心7层A区

电 话:陈晓燕、黄倩文

联系人:059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略) 仓山区城乡建设局

地 址: (略) 仓山区江边洲路1号临江新天地美墩苑3号楼9层

联系电话:059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 (略) 城市规划展示馆三楼

联系电话:0591-*、保证金咨询电话 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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