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沈阳市中医院省中医重点专科建设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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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沈阳市中医院省中医重点专科建设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20 (略) (略) 省中医重点专科建设)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 (略) (略) 省中医重点专科建设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05158
项目名称:20 (略) (略) 省中医重点专科建设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98,000.00
最高限价(元):498,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中医定向透药治疗仪7台、中低周波治疗仪1台、SSP电子脉冲治疗仪1台、红光治疗仪1台、烟雾处理器2台、超短波治疗机1台。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内供货并安装验收合格。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扶持中小微型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脱贫攻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520,000.00
最高限价(元):520,000
采购需求:查看

熏蒸床2台、泥蜡疗机1台、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1台。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内供货并安装验收合格。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扶持中小微型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脱贫攻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是能够承接本次全部采购内容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为生产厂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供应商为代理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2)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 08时00分至**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备份文件递交至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文件接收区( (略) 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 (略) 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投标人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2.投标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现场备份电子件(U盘)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或仅提交电子(U盘)投标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备份(U盘)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4.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开标现场须携带CA解密工具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笔记本电脑自行进行解密,也可以自行安排进行远程解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和平区三好街23号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 (略)
地 址: (略) 浑南区金阳街2-5号2门
联系方式:024-*
邮箱地址:*@*26.com
开户行:中国 (略) 沈阳自由贸易区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 (略)
账号:*76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飞鸽
电 话:024-*
(20 (略) (略) 省中医重点专科建设)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 (略) (略) 省中医重点专科建设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05158
项目名称:20 (略) (略) 省中医重点专科建设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98,000.00
最高限价(元):498,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中医定向透药治疗仪7台、中低周波治疗仪1台、SSP电子脉冲治疗仪1台、红光治疗仪1台、烟雾处理器2台、超短波治疗机1台。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内供货并安装验收合格。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扶持中小微型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脱贫攻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520,000.00
最高限价(元):520,000
采购需求:查看

熏蒸床2台、泥蜡疗机1台、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1台。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内供货并安装验收合格。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扶持中小微型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脱贫攻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是能够承接本次全部采购内容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为生产厂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供应商为代理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2)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 08时00分至**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备份文件递交至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文件接收区( (略) 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 (略) 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投标人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2.投标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现场备份电子件(U盘)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或仅提交电子(U盘)投标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备份(U盘)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4.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开标现场须携带CA解密工具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笔记本电脑自行进行解密,也可以自行安排进行远程解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和平区三好街23号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 (略)
地 址: (略) 浑南区金阳街2-5号2门
联系方式:024-*
邮箱地址:*@*26.com
开户行:中国 (略) 沈阳自由贸易区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 (略)
账号:*76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飞鸽
电 话: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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