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核酸检测进口试剂单一来源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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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核酸检测进口试剂单一来源公示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血液核酸检测(进口)试剂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中心血站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11:45
预算金额 ¥9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null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中心血站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孟山中路155号公共卫生大厦中心血站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详情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地址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略) 中心血站

项目名称:血液核酸检测(进口)试剂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血液核酸检测(进口)试剂

数量:1

单位:

预算金额:*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用于血站对血液样本进行*型肝炎病毒、*型肝炎病毒和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BV/HCV/HIV)三种病毒的核酸筛查。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中华共和国献血法》、原卫生部《血站质量管理规范》、《血站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和《血站技术操作规程》 等规范的要求,必须对献血者捐献血液进行输血相关传染病标志物核酸检测(*型肝炎病毒、*型肝炎病毒、艾滋病病毒)。
201 (略) 政府采购中心统一采购血液罗氏核酸检测(进口)设备(Cobas S201) 及配套罗氏核酸检测(进口)试剂, (略) (略) 中心血站开展献血者血液病毒(*型肝炎病毒、*型肝炎病毒、艾滋病病毒)核酸检测。根据设备技术要求,该设备所用检测试剂义须为该厂家与其相配套的试利,目前国内产品无可替代。
(略) 中心血站现只有一套该核酸检测 (略) 医疗机构用血的血液核酸检测,无替代设备。为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向医疗机构及时、安全、充足的血液,按照工作需求和采购规划,我站拟开展核酸检河 (进口)试利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罗氏诊断产品(上海)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希雅路330号7号厂房

三、公示期限

**日**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孙锐

联系地址: (略) 孟山中路155号公共卫生大厦中心血站

联系电话:*

2. 财政部门

联系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交易监督科

联系地址: (略) 人民中路199号招商大厦7楼

联系电话:0561-*

3.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注意: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附件信息: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血液核酸检测(进口)试剂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中心血站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11:45
预算金额 ¥9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null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中心血站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孟山中路155号公共卫生大厦中心血站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详情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地址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略) 中心血站

项目名称:血液核酸检测(进口)试剂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血液核酸检测(进口)试剂

数量:1

单位:

预算金额:*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用于血站对血液样本进行*型肝炎病毒、*型肝炎病毒和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BV/HCV/HIV)三种病毒的核酸筛查。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中华共和国献血法》、原卫生部《血站质量管理规范》、《血站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和《血站技术操作规程》 等规范的要求,必须对献血者捐献血液进行输血相关传染病标志物核酸检测(*型肝炎病毒、*型肝炎病毒、艾滋病病毒)。
201 (略) 政府采购中心统一采购血液罗氏核酸检测(进口)设备(Cobas S201) 及配套罗氏核酸检测(进口)试剂, (略) (略) 中心血站开展献血者血液病毒(*型肝炎病毒、*型肝炎病毒、艾滋病病毒)核酸检测。根据设备技术要求,该设备所用检测试剂义须为该厂家与其相配套的试利,目前国内产品无可替代。
(略) 中心血站现只有一套该核酸检测 (略) 医疗机构用血的血液核酸检测,无替代设备。为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向医疗机构及时、安全、充足的血液,按照工作需求和采购规划,我站拟开展核酸检河 (进口)试利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罗氏诊断产品(上海)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希雅路330号7号厂房

三、公示期限

**日**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孙锐

联系地址: (略) 孟山中路155号公共卫生大厦中心血站

联系电话:*

2. 财政部门

联系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交易监督科

联系地址: (略) 人民中路199号招商大厦7楼

联系电话:0561-*

3.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注意: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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