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巩留县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二标段EPC-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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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州巩留县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二标段EPC-招标/资审公告

伊犁州巩留县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二标段(EPC)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犁州巩留县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二标段(EPC)已由以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其他,项目出资比例为:地方自筹20.0%其他80.0%,项目法人代表为努尔赛巴提,招标人为巩留县乡村振兴局,代理机构为新疆诚翔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巩留县库尔德宁镇、东买里镇、塔斯托别乡。
2.项目规模:新建De200PE管926m,De160PE管30m,De110PE管6248m,De90PE管1838m,De75PE管11928m,De63PE管5563m,De50PE管25059m,配套建设闸阀井、排气井、村级水表井等附属设施。水源处理7处,50m3蓄水池2座,150m3蓄水池1座等。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工期要求(日历天)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A**
伊犁州巩留县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二标段(EPC)
90
新建De200PE管926m,De160PE管30m,De110PE管6248m,De90PE管1838m,De75PE管11928m,De63PE管5563m,De50PE管25059m,配套建设闸阀井、排气井、村级水表井等附属设施。水源处理7处,50m3蓄水池2座,150m3蓄水池1座等。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投标其他条件:1、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及以上资质,且需同时具有水利行业*级及以上设计资质。人员要求: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相关专业);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施工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疆外为*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及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2、投标单位请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的招标文件不可参与投标。3、 因投标单位错失下载招标文件而未能参与投标,造成的后果自己承担。 4、 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站及时发布 ,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如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日至**日。
2.获取方式: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日16时30分。
2.递交方法: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上传投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上发布。
七、其他说明
本招标项目伊犁州巩留县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已由巩留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巩发改基字[2024]170 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一般债券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一般债券资金80%,地方配套资金20% 。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巩留县乡村振兴局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诚翔 (略)
地 址: 巩留县城 地 址 (略) 解放路 77 号亚欧国际 9 楼
邮 编: 邮 编: *
联 系 人: 马建英 联 系 人: 王工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监督单位: 监督单位电话:
伊犁州巩留县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二标段(EPC)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犁州巩留县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二标段(EPC)已由以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其他,项目出资比例为:地方自筹20.0%其他80.0%,项目法人代表为努尔赛巴提,招标人为巩留县乡村振兴局,代理机构为新疆诚翔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巩留县库尔德宁镇、东买里镇、塔斯托别乡。
2.项目规模:新建De200PE管926m,De160PE管30m,De110PE管6248m,De90PE管1838m,De75PE管11928m,De63PE管5563m,De50PE管25059m,配套建设闸阀井、排气井、村级水表井等附属设施。水源处理7处,50m3蓄水池2座,150m3蓄水池1座等。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工期要求(日历天)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A**
伊犁州巩留县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二标段(EPC)
90
新建De200PE管926m,De160PE管30m,De110PE管6248m,De90PE管1838m,De75PE管11928m,De63PE管5563m,De50PE管25059m,配套建设闸阀井、排气井、村级水表井等附属设施。水源处理7处,50m3蓄水池2座,150m3蓄水池1座等。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投标其他条件:1、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及以上资质,且需同时具有水利行业*级及以上设计资质。人员要求: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相关专业);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施工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疆外为*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及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2、投标单位请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的招标文件不可参与投标。3、 因投标单位错失下载招标文件而未能参与投标,造成的后果自己承担。 4、 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站及时发布 ,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如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日至**日。
2.获取方式: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日16时30分。
2.递交方法: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上传投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上发布。
七、其他说明
本招标项目伊犁州巩留县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已由巩留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巩发改基字[2024]170 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一般债券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一般债券资金80%,地方配套资金20% 。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巩留县乡村振兴局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诚翔 (略)
地 址: 巩留县城 地 址 (略) 解放路 77 号亚欧国际 9 楼
邮 编: 邮 编: *
联 系 人: 马建英 联 系 人: 王工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监督单位: 监督单位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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