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2023年度农业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考核认定通过人员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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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2023年度农业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考核认定通过人员公示

(略) 农业农村局 2024/06/22 09:05:27 -

茂名市2023年度农业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考核认定通过人员公示

   (略) 农业工程技术人才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下列人员拟获得农业工程人才初、中级职称资格(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日至**日(共5个工作日)。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邮戳为准)以书面 (略) 农业农村局人事科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反映情况要有具体事实,凡不签署真实姓名,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将视为无效反映,不予受理。

  公示人员所在单位(或业务归口单位)请按照公示文稿样式(附件3)格式对本单位评审通过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各单位要及时受理群众的有效反映,并认真调查核实。公示期结束,各单位须于**日前将《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附件4) (略) 农业农村局人事科。

  受理部门: (略) 农业农村局人事科

  联系方式:张孝敬0668-*、李云霞 0668-* 

  联系地址: (略) 迎宾二路88号

  附件:1.202 (略) 农业工程技术人才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2.202 (略) 农业工程技术人才资格考核认定通过人员名单;

  3.公示文稿样式;

  4.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

   (略) 农业工程技术人才

  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日

  附件1

202 (略) 农业工程技术人才资格

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申报资格名称

工作单位

1

杨 健

工程师

(略) 电白区水产技术推广中心

2

李铭锋

工程师

(略) 茂南区袂花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3

陈国全

助理工程师

(略) 农业科技推广中心

4

曹艳玲

助理工程师

(略) 乡村振兴发展指导中心

5

苏子瑜

助理工程师

(略) 农业科技推广中心

6

杨桢晶

助理工程师

(略) 农业科技推广中心

7

陈志桃

助理工程师

(略) 农业科技推广中心

  附件2

202 (略) 农业工程技术人才资格

考核认定通过人员名单

序号

姓 名

申报资格名称

工作单位

1

黄东珊

工程师

(略) 乡村振兴发展指导中心

2

卢美君

助理工程师

(略)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3

雷飞龙

助理工程师

(略)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4

钟潘恬

助理工程师

(略)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附件3

公示文稿(样式)

   (略) 农业工程技术人才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下列同志获得晋升中(助理、员)级职称,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X月X日至X月X日止(5个工作日)。若对所列同志取得职称有异议,请电话或 (略) 农业农村局人事科或所在单位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反映情况要有具体事实,凡不报或签署真实姓名,不提供具体事实的电话和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

  1、 (略) 农业农村局人事科( (略) 迎宾路88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

  2、      (单位人事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获得XX职称人员名单

  附件4

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

姓名

单位

评审通过职称名称

公示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由单位按实际公示时间填写,并于7月5日前公示完毕)

收到投诉

件 数

年 月 日

  说明:此表在公示期结束后,由评审通过人员所在单位纪检(监察)或人事部门负责填写(A4规格),盖公章 (略) 农业农村局人事科( (略) 迎宾路88号)


(略) 农业农村局 2024/06/22 09:05:27 -

茂名市2023年度农业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考核认定通过人员公示

   (略) 农业工程技术人才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下列人员拟获得农业工程人才初、中级职称资格(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日至**日(共5个工作日)。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邮戳为准)以书面 (略) 农业农村局人事科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反映情况要有具体事实,凡不签署真实姓名,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将视为无效反映,不予受理。

  公示人员所在单位(或业务归口单位)请按照公示文稿样式(附件3)格式对本单位评审通过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各单位要及时受理群众的有效反映,并认真调查核实。公示期结束,各单位须于**日前将《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附件4) (略) 农业农村局人事科。

  受理部门: (略) 农业农村局人事科

  联系方式:张孝敬0668-*、李云霞 0668-* 

  联系地址: (略) 迎宾二路88号

  附件:1.202 (略) 农业工程技术人才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2.202 (略) 农业工程技术人才资格考核认定通过人员名单;

  3.公示文稿样式;

  4.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

   (略) 农业工程技术人才

  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日

  附件1

202 (略) 农业工程技术人才资格

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申报资格名称

工作单位

1

杨 健

工程师

(略) 电白区水产技术推广中心

2

李铭锋

工程师

(略) 茂南区袂花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3

陈国全

助理工程师

(略) 农业科技推广中心

4

曹艳玲

助理工程师

(略) 乡村振兴发展指导中心

5

苏子瑜

助理工程师

(略) 农业科技推广中心

6

杨桢晶

助理工程师

(略) 农业科技推广中心

7

陈志桃

助理工程师

(略) 农业科技推广中心

  附件2

202 (略) 农业工程技术人才资格

考核认定通过人员名单

序号

姓 名

申报资格名称

工作单位

1

黄东珊

工程师

(略) 乡村振兴发展指导中心

2

卢美君

助理工程师

(略)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3

雷飞龙

助理工程师

(略)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4

钟潘恬

助理工程师

(略)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附件3

公示文稿(样式)

   (略) 农业工程技术人才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下列同志获得晋升中(助理、员)级职称,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X月X日至X月X日止(5个工作日)。若对所列同志取得职称有异议,请电话或 (略) 农业农村局人事科或所在单位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反映情况要有具体事实,凡不报或签署真实姓名,不提供具体事实的电话和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

  1、 (略) 农业农村局人事科( (略) 迎宾路88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

  2、      (单位人事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获得XX职称人员名单

  附件4

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

姓名

单位

评审通过职称名称

公示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由单位按实际公示时间填写,并于7月5日前公示完毕)

收到投诉

件 数

年 月 日

  说明:此表在公示期结束后,由评审通过人员所在单位纪检(监察)或人事部门负责填写(A4规格),盖公章 (略) 农业农村局人事科( (略) 迎宾路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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