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林华府清洁、保洁、绿化承包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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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林华府清洁、保洁、绿化承包项目

项目立项文件编号:物办(2024)-第 0311号 公告编号:粤海物招公字(2024)2号

招标单位

广东 (略)

招标项目名称

农林华府清洁、保洁、绿化承包项目 招标文件下载

招标项目

概况

1、项目地址: (略) 越秀区犀牛路农本新村12-16号农林华府。

2、项目概况:农林华府住宅建筑面积约41047平方米,两塔楼32层。地下车库两层,车场面积约3742平方米,绿化面积约1645平方米。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农林华府楼盘全部区域,包括但不限于农林华府全部公共区域、架空层、外围、3米以下外墙、天面、大堂、3楼公共通道、卫生间、绿化区、小区道路、8楼空中花园大堂、玻璃和窗、天面花园、信报箱体、各层走廊、电梯间、电梯内、走火楼梯、停车场、电梯轿厢、员工宿舍及招标单位指定的办公室及其他公共设施设备等区域的日常清洁、保洁、绿化、垃圾分类及收运、消毒除四害服务。

2、招标内容:

中标单位负责招标单位指定区域每天全面环境清扫不少于二次,湿拖地面,大堂晶面每月一次,每月消杀三次,玻璃每月至少三次抹擦,负责垃圾分类工作,协助补种绿化,根据绿植长势情况进行绿化修剪、喷杀。每天配合政府的垃圾分类工作,做好垃圾分类工作,保证垃圾分类守桶人员上午7:00至23:00这时间段不离岗,工作符合要求,保证不因垃圾分类工作的失误而受到行政处罚;

3、承包方式:采用包人工、包设备、包工具、包物料、包药品、包税金等的大包干方式进行承包。

4、结算方式:合同价款(中标单位提供合法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月支付。

5、合作期限:一年。

投标单位(人)资信要求及项目其他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具有专业保洁绿化经验,具备保洁绿化等相关资质证书、项目技能培训合格证等。

2、投标文件要求:

(1)营业执照、证件复印件(盖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盖公章);

(3)报价标书;

(4)近两年业绩证明。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

4、信誉要求: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参加此项目投标前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和重大违纪记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或没诚信单位, (略) 、市、区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其他

1、本次招标的投标文件包含技术标(含资信文件)和经济标,技术标和经济标应分开独立密封包装,技术标与经济标均为一正一副,正本和副本应分开独立密封包装,副本与副本应分开独立密封包装(即回标时投标单位应提交4本独立包装的标书),并在在投标文件封面上标明“正本”或“副本”、“经济标”或“技术标”,并在投标文件的外包装上应写明投标的项目、投标人的全称、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

2、任何投标单位不得对外虚称本招标项目已内定由其承做。如有此等消息外传,取消有此虚称行为的单位之投标资格;若投标单位能提供证据证明此信息是本项目招标单位之员工透露的,则招标单位将奖励其人民币二万元或以上。

3、在投标过程中,如发现有本项目招标单位员工接受礼品、行贿、索贿或其他违法乱纪行为的,可直接拨打集团监察中心举报电话(020-*)。

4、投标文件必须于截止时间前提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回标时间、地点

咨询地点:

(略) 越秀区犀牛路农本新村12-16号农林华府8楼物业服务中心

回标时间:

**日17:00前

回标地点:

(略) 天河区科韵中路9号、11号海景集团总部大厦26楼资产法务中心

招标联系人

物业公司

黄薪颖

*

资产法务中心

王玥

020-*-2307

投诉电话

监察中心020-*

项目立项文件编号:物办(2024)-第 0311号 公告编号:粤海物招公字(2024)2号

招标单位

广东 (略)

招标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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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

概况

1、项目地址: (略) 越秀区犀牛路农本新村12-16号农林华府。

2、项目概况:农林华府住宅建筑面积约41047平方米,两塔楼32层。地下车库两层,车场面积约3742平方米,绿化面积约1645平方米。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农林华府楼盘全部区域,包括但不限于农林华府全部公共区域、架空层、外围、3米以下外墙、天面、大堂、3楼公共通道、卫生间、绿化区、小区道路、8楼空中花园大堂、玻璃和窗、天面花园、信报箱体、各层走廊、电梯间、电梯内、走火楼梯、停车场、电梯轿厢、员工宿舍及招标单位指定的办公室及其他公共设施设备等区域的日常清洁、保洁、绿化、垃圾分类及收运、消毒除四害服务。

2、招标内容:

中标单位负责招标单位指定区域每天全面环境清扫不少于二次,湿拖地面,大堂晶面每月一次,每月消杀三次,玻璃每月至少三次抹擦,负责垃圾分类工作,协助补种绿化,根据绿植长势情况进行绿化修剪、喷杀。每天配合政府的垃圾分类工作,做好垃圾分类工作,保证垃圾分类守桶人员上午7:00至23:00这时间段不离岗,工作符合要求,保证不因垃圾分类工作的失误而受到行政处罚;

3、承包方式:采用包人工、包设备、包工具、包物料、包药品、包税金等的大包干方式进行承包。

4、结算方式:合同价款(中标单位提供合法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月支付。

5、合作期限:一年。

投标单位(人)资信要求及项目其他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具有专业保洁绿化经验,具备保洁绿化等相关资质证书、项目技能培训合格证等。

2、投标文件要求:

(1)营业执照、证件复印件(盖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盖公章);

(3)报价标书;

(4)近两年业绩证明。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

4、信誉要求: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参加此项目投标前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和重大违纪记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或没诚信单位, (略) 、市、区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其他

1、本次招标的投标文件包含技术标(含资信文件)和经济标,技术标和经济标应分开独立密封包装,技术标与经济标均为一正一副,正本和副本应分开独立密封包装,副本与副本应分开独立密封包装(即回标时投标单位应提交4本独立包装的标书),并在在投标文件封面上标明“正本”或“副本”、“经济标”或“技术标”,并在投标文件的外包装上应写明投标的项目、投标人的全称、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

2、任何投标单位不得对外虚称本招标项目已内定由其承做。如有此等消息外传,取消有此虚称行为的单位之投标资格;若投标单位能提供证据证明此信息是本项目招标单位之员工透露的,则招标单位将奖励其人民币二万元或以上。

3、在投标过程中,如发现有本项目招标单位员工接受礼品、行贿、索贿或其他违法乱纪行为的,可直接拨打集团监察中心举报电话(020-*)。

4、投标文件必须于截止时间前提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回标时间、地点

咨询地点:

(略) 越秀区犀牛路农本新村12-16号农林华府8楼物业服务中心

回标时间:

**日17:00前

回标地点:

(略) 天河区科韵中路9号、11号海景集团总部大厦26楼资产法务中心

招标联系人

物业公司

黄薪颖

*

资产法务中心

王玥

020-*-2307

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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