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埠镇中心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信息化改造提升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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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埠镇中心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信息化改造提升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华埠镇中心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信息化改造提升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开化县华埠 (略)

项目名称:华埠 (略) 医疗服务能力信息化改造提升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华埠 (略) 医疗服务能力信息化改造提升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详见采购文件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略) 城镇化建设考核和医疗次中心及 (略) 试点建设要求,华埠 (略) 作为试点建设单位,原有的信息业务系统在总体架构、服务流程、应用功能上已经严重 (略) 今后的发展和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需要通过新建一套信息化业务系统,切实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一体化精细化融合管理水平,同时实现数据信息多级交互,双向共享, (略) 的总体服务能力和水平,故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拟采购供应商为医联网(浙江) (略) ,理由如下:
由于2023年县政府整合医疗资源,华埠 (略) 与开化 (略) 处同一实际地理位置,共用同一套医疗资源,开化 (略) 2023年整合搬迁时已进行系统升级,考虑到两家机构业务流程的统一及相关医疗机构考核数据的统计分析,且华埠 (略) 的原有系统已经落后,需要对华埠 (略) 信息系统进行升级改造,以保证两家机构日常业务的顺利 (略) 不同机构的特殊需求。
医联网(浙江) (略) 长期以来与开化县卫生健康局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开化 (略) 此次升级的系统由医联网(浙江) (略) 完成。系统运行一直稳定可靠。华埠 (略) 此次升级采用与开化 (略) 同一系统,有利于资源共享、医疗服务,减少成本支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 (略) 财政厅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采购服务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号】“公共服务项目符合以下情节之一的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或者原有投资损失的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实施,推荐供应商为医联网(浙江) (略) 负责建设。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医联网(浙江) (略)

地址: (略) 西湖区益乐路223号

三、公示期限

**日至**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开化县华埠 (略)

联 系 人:童余勇

联系电话:*

传 真:/

地 址:开化县华埠 (略) 区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开化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 系 人:俞晓丰

监管部门电话:0570-*

传 真:/

地 址:开化县永吉二路8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华埠镇中心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信息化改造提升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开化县华埠 (略)

项目名称:华埠 (略) 医疗服务能力信息化改造提升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华埠 (略) 医疗服务能力信息化改造提升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详见采购文件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略) 城镇化建设考核和医疗次中心及 (略) 试点建设要求,华埠 (略) 作为试点建设单位,原有的信息业务系统在总体架构、服务流程、应用功能上已经严重 (略) 今后的发展和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需要通过新建一套信息化业务系统,切实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一体化精细化融合管理水平,同时实现数据信息多级交互,双向共享, (略) 的总体服务能力和水平,故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拟采购供应商为医联网(浙江) (略) ,理由如下:
由于2023年县政府整合医疗资源,华埠 (略) 与开化 (略) 处同一实际地理位置,共用同一套医疗资源,开化 (略) 2023年整合搬迁时已进行系统升级,考虑到两家机构业务流程的统一及相关医疗机构考核数据的统计分析,且华埠 (略) 的原有系统已经落后,需要对华埠 (略) 信息系统进行升级改造,以保证两家机构日常业务的顺利 (略) 不同机构的特殊需求。
医联网(浙江) (略) 长期以来与开化县卫生健康局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开化 (略) 此次升级的系统由医联网(浙江) (略) 完成。系统运行一直稳定可靠。华埠 (略) 此次升级采用与开化 (略) 同一系统,有利于资源共享、医疗服务,减少成本支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 (略) 财政厅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采购服务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号】“公共服务项目符合以下情节之一的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或者原有投资损失的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实施,推荐供应商为医联网(浙江) (略) 负责建设。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医联网(浙江) (略)

地址: (略) 西湖区益乐路223号

三、公示期限

**日至**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开化县华埠 (略)

联 系 人:童余勇

联系电话:*

传 真:/

地 址:开化县华埠 (略) 区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开化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 系 人:俞晓丰

监管部门电话:0570-*

传 真:/

地 址:开化县永吉二路8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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